2008年12月31日,河北石家莊,在田文華等公司高層領導受審的當天,工人從三鹿集團總部大樓上摘下公司的三鹿徽章。(法新社圖片)
更可貴的是,《南方週末》報導了辯護律師對田文華作無罪辯護的主要依據。當然,沒有幾家中國報紙被當局容忍這樣的報導尺度。2009年元旦,所有中國報紙頭版上出現的,僅僅是田文華落淚悔罪和道歉的大幅照片。
那麼,在這場審判背後,究竟有一個什麼樣的企業家的悲劇呢?雖然我們不可能知道真相究竟如何,但至少公訴方並不否認的是:
第一,奶粉中的三聚氰胺,並非三鹿有意加入,而來自奶農的飼料,當田文華知道奶粉有問題時,並不知是三聚氰胺作怪,連國家質量檢查機構也認為三鹿奶粉沒有問題。
第二,作為一種虛假提高蛋白含量檢測讀數的手段,三聚氰胺早在2004年已進入中國動物飼料。2007年含有三聚氰胺的出口飼料在外國導致寵物死亡,中國媒體廣為報導,但當局並未 警覺,未因此為食品設置三聚氰胺的檢測能力和安全監管,成為三鹿遲遲找不到自己產品問題的致因。
第三,等田文華得知問題來源,已是北京奧運前夕。田文華確實沒有向消費者公布實情,而是用無毒產品取代有毒產品。當地政府對此知情並認可,因為這樣做符合胡錦濤要求各地在奧 期間不出現影響中國形象的新聞事件的最高指示。
根據田文華的律師無罪辯護的理由,如果在司法公正的國家,三鹿集團雖難逃道義和民事責任,但田文華是否會因此被監禁,甚至終身監禁,是大有疑問的。但在一切都根據政治需要來做決定的中國,許多人認為田文華能免一死,已屬十分幸運。
田文華更深刻的悲劇還在於,她與不久前被捕的國美集團創始人,曾經的中國首富黃光裕是兩種完全不同類型的企業家。黃光裕代表的是這樣一類企業家,他們敢於挑戰一切道德和法律的底線,而田文華還曾經盡量保持比競爭者更高的道德和自律標準以增加自己生存和獲勝的機會。有意思的是,在法治不彰,道德淪落的中共末世,兩個人最後都成了階下囚。黃光裕成為階下囚不令任何人感到驚奇,令人感到驚奇的是,他居然能混這麼久,甚至混成了中國的首富。而低調、自製,並廣受尊敬的田文華之悲慘結局,卻不能不令人感嘆。
為什麼受人尊重的田文華會遭到受人鄙視的黃光裕一樣甚至更悲慘的下場?田文華究竟犯了什麼致命的錯誤。我的一位深諳中國政治的朋友指出,田最致命的錯誤就是她不應該搞食品行業,更不應該從千萬個小農戶那裡收購鮮奶。
這個觀點包含著兩個十分深刻的潛台詞:
第一,中共治理下的法律和道德環境,根本不可能為食品安全提供真正的保障,因此,誰要想在這樣一個齷齪的大環境下獨善其身其實是不可能的,換句話說,食品行業在中國必然是一個高風險行業,誰在這個行業裡越成功,面臨的道德和法律風險就越大,尤其可能成為無能政府的替罪羊。三鹿和田文華的悲劇就是一個活的證明。
第二,在中國飽受政治、經濟和社會歧視和欺凌的億萬小農,不可能建設可靠的道德自律來保證食品安全。事實是,許多小農自己並不吃那些明知有毒的農產品,他們甚至因城裡人不得不 吃他們生產的有毒產品而獲得復仇的快感。
這位朋友的觀點固然不錯,但只要中共沒有善治能力,中國不僅會有更多的黃光裕被投入監獄,而且會有更多的田文華被放在被告席上,而不論他們經營何種行業。私人企業家面臨越來越高的司法風險已成為中國經濟的一大威脅,以至為如何保持增長勢頭而頭痛不已的廣東政府最近不得不命令地方司法機構對"一般犯罪"的企業老闆們放一馬,而他們也因此遭到了網民們的責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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