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的男子打著"打造中國最大保健品超市"的幌子,與另兩人一起編製彙集營銷學、心理學、社會學等知識的"吸錢秘笈",讓手下的業務員"學習"後,在一年內騙取了865名中老年人近4000萬元。他們最後被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5年。
開公司
組成"吸錢三人幫"
陳軍,四川儀隴人,中專文化,早些年在廣東打工。
2004年,25歲的陳軍看到,當前國人越來越注重保養身體,便在成都成立四川加加投資諮詢有限公司,開始加入保健品行業。
2006年開春,陳軍帶著借來的100萬元來到重慶,辦起重慶加加投資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加加公司),當起法人代表。
公司成立不久,陳軍找來昔日在成都一起共事的王鑫,任命他為公司總經理;任命黃良偉為公司客戶資源開發部總監。
王鑫與陳軍一樣僅有中專文化,黃良偉只有高中文化。陳軍將自己"建立加加保健品連鎖超市"的想法告訴了王、黃二人,"通過宣傳讓老百姓投資加盟我們公司,用他們的錢和名義成立保健品超市,加加公司再和他們簽訂保健品超市承包經營合同,負責管理投資人的資金和保健品超市。"
陳軍給王鑫的固定工資是每月兩萬元,浮動工資按每月招攬股東總金額的1%左右提成;黃良偉的工資,按每月招攬股東總金額的1%左右提成;其他客戶主管、業務員的工資都是提成制。
3人迅速達成共識,組成"吸錢三人幫"。
招業務員
灌輸"吸錢秘笈"
隨後,3人在人才市場上招兵買馬,不到1個月先後招聘了50多名業務員。
新招的業務員只知道自己應聘的公司是做保健品的,並不知道具體工作是什麼,對公司的經營模式等更是一無所知。這正是陳軍等想要的。
新員工一進入公司,3人便對他們進行培訓"洗腦",讓他們充分瞭解自己的工作對象、工作內容,並且用完成工作的各種好處"激勵"他們。
陳軍等人還每個月對業務員進行一次培訓,並將自己的怪招灌輸給業務員,比如"業務主要針對中老年人,公務員和法務人員不要理"。他們將中老年人分為情緒型、知識型、貪利型、異性好感型、情感型、虛榮型、衝動型7大類,針對不同類型"對症下藥"。他們將對付"客戶"的方法印製成小冊子,讓業務員學習。
檢察官透露,這本"吸錢秘笈",彙集營銷學、心理學、社會學等知識,有非常強的針對性,如對情緒型老年人,要通過嘲笑其膽小進行激將;對知識型老年人,要對他們灌輸新的投資和經營理念;對貪利型的則送些小禮物。
拋誘餌
一年吸錢近4000萬
每天早上,業務員們早早來到人流量大的超市門口、菜市場、步行街、廣場等地,散發"加加健康家園"宣傳資料。
他們專盯那些五六十歲的中老年人,每當看到對資料感興趣的人,他們便十分熱情地上前講解,並請對方留下聯繫方式。回到公司後,他們挨個給留下聯繫方式的中老年人打電話,邀請他們來公司參觀,還不時組織這些人去南山、歌樂山等地的農家樂聽保健講座。
2006年7月,北碚區一名姓田的老太被朋友請到加加公司聽課。她說,保健課堂很熱鬧,加加公司資源部的人講,"投資了加加公司辦超市,有固定利息和高額回報,每萬元為1股,每月返現金100元;3年後個人可選擇退股,1萬元本金如數返還。如果大家踴躍參加,股金每滿200萬元就可設立一個保健品超市。"在業務員花言巧語誘惑下,田老太將自己30多萬元積蓄全部投了進去。
像田老太這樣眼熱耳軟參股的中老年人太多了,有些人還稀裡糊塗成了保健品超市的法人代表,楊先生就是一位。他說,"加加公司的人邀請我擔任綠軒保健食品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軒公司)的法人代表,還說綠軒公司所有的事情由加加公司負責,不用我管,法人代表每年年底有紅包發。我貪小便宜就答應了。成為法人代表後,加加公司就要求我代表綠軒公司和加加公司簽訂《承包經營合同書》。此後,我就沒有參加過綠軒公司的任何工作了,說白了我只是挂個名,綠軒公司的事情都是由加加公司在處理。"
在這樣一連串的推銷手段進攻下,加加公司從2006年3月到2007年3月間,從865名重慶中老年市民口袋裡吸到3998.6萬元投資款。這些中老年人,大多是離退休人員,甚至還有高校教授。
美夢破
三人落網被判刑
去年6月,警方連續接到群眾對加加公司非法吸收存款的舉報,隨後展開調查。
警方發現,該公司先後在全市投資開設了13家保健品超市,這些超市分布在北碚、渝中、九龍坡等7個區縣,超市裡70%的保健品是向供貨商賒銷而來,超市幾乎長期處於虧損狀態,田老太參與投資的超市,平均每月就要虧損2.9萬多元,她根本沒有賺到錢。現在,田老太一想這事就頭暈胸悶,痛苦不堪。
據查,陳軍生活極其奢侈,每月消費在1萬元以上,在全國8個省市購買了高級轎車,
並將1000多萬元用於投資拍攝一部名叫《日落之前愛上你》的連續劇。
該案開庭時,陳軍否認自己是犯罪。他辯稱:"我沒有給客戶承諾過3年返還本金,公司規定是與投資人簽訂風險共擔的協議。每月返還給客戶1%的承包費,也是來源於開設的保健品超市的盈利。"對此,檢察官舉證說,"你在重慶開辦的13家超市全部虧損,根本沒有一分錢盈利。"
據瞭解,陳軍等人是在四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發家後,才延伸到重慶、雲南、陝西、甘肅、江蘇、山東等地,並且成立了名為北京加加宏興國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總公司,重慶等地的公司均為其子公司。對於加加系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重慶司法機關在全國各省市中最早立案、起訴、判決。
提醒
高額回報少相信
此案提醒市民,像加加公司這種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非法吸收存款的犯罪行為,多以推銷保健品、種樹、養螞蟻、代銷商品、投資港口建設、石油開發等幌子出現,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偽裝性和欺騙性。
類似案例都有3方面特點:通過招聘業務員對外宣傳或辦培訓班,以高額回報為誘餌;以信息相對閉塞、投資風險意識淡薄的中老年人為主要目標;一般都會設保底條款,並向投資者許諾投資在幾個月或幾年內償還,或逐月返還本息。
相比其他形式的非法集資案,加加公司模式多了成立新公司這一環節,隱蔽性更強、危害性更大。市民應當增強防範能力,警惕那些給予高出金融機構數倍投資回報率的"致富"承諾,切莫貪圖便宜。
来源:
- 關鍵字搜索:
- 川籍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