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角7億 陳致中願匯回臺
同意簽瑞士轉帳授權書 特偵組將扣押涉貪款近10億
陳致中夫婦26日上午表示,在得到吳淑珍同意後,願將海外7億元台幣匯回臺灣圖為吳淑珍2006年12月為國務機要費案出庭。
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26日前往就訊陳致中(右)、黃睿靚(左)夫婦。圖為本月初兩人以證人身份到臺北地院出庭應訊。
臺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家洗錢案有重大發展,26日上午說服前第一公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婦簽署瑞士密帳轉帳授權書,將7億元台幣資金匯回最高檢察署指定的帳戶,陳致中仍否認資金是犯罪所得,但同意簽署,扁案偵結前,特偵組採取強勢作為,讓國庫有望追回扁家涉貪贓款。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26日中午證實,陳致中夫婦在母親吳淑珍的同意下,願意把被特偵組懷疑是贓款的7億元資金全部匯回臺灣,連同扁嫂"白手套"蔡銘哲、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同意匯回的1億3000萬元,特偵組可望順利扣押近10億資金。
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26日上午帶同3名檢察事務官、書記官前往寶徠花園廣場就訊陳致中、黃睿靚,要求他們簽署轉帳授權書,陳致中徵得吳淑珍同意後,決定把與妻子共有的瑞士日內瓦美林銀行、蘇黎世銀行瑞士分行等3個帳戶的7億元資金,匯回臺灣。
特偵組要求陳致中轉帳,預計把被前總統陳水扁形容的"台獨建國基金"款項,近期內匯入最高檢察署設在臺灣銀行的專屬帳戶,並告知陳致中其法律權益,指稱如果7億元在扁案偵查終結起訴前全部到位,他們夫婦依法可以獲得減刑。
據瞭解,陳致中、黃睿靚就訊時仍強調是單純人頭,不知道帳戶內資金是犯罪所得,他們還辯稱沒有使用過帳戶中的錢。
瑞士聯邦檢察署今年7月間透過臺灣外交部轉法務部,告知臺灣司法機關有關陳致中、黃睿靚名下的巨款疑似觸犯該國刑法305條洗錢罪,請臺灣提供扁家薪資收入及陳致中夫婦的工作概況等,瑞士在向臺灣、新加坡請求司法互助的同時,已將這筆巨款凍結,保全犯罪證據。
特偵組於今年8月14日偵辦扁家洗錢案之後,唯恐資金被解凍,數次以法文發函瑞士要求瑞士聯邦檢察署進一步查扣這筆疑似犯罪所得,根據特偵組所透露的訊息,有關陳致中、黃睿靚的明確帳戶資料,迄未取得。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證實自臺灣匯出的"海角7億"追討有譜,但這筆資金目前仍凍結在瑞士相關銀行、司法機關,不在特偵組掌握範圍之內;陳雲南說,在陳致中籤署轉帳授權書之前,尚未與瑞士聯繫,由於陳致中、黃睿靚是帳戶名義人,匯款應無問題,但需透過司法互助管道與瑞士合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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