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癮不是病,官癮才是!
11月10日,媒體爆出中國首部《網路成癮診斷標準》在軍區總醫院的牽頭下通過專家論證的消息,玩網路遊戲成癮者將被正式納入精神病的診斷範疇。憑藉這一"處在該領域研究最前沿"的經典文件,中國有望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把上網成癮列為一種臨床精神疾病的國家,並計畫率先向世界衛生組織申請登記。(《中國青年報》11月15日)據說,中國是世界上擁有上網人數最多的國家,網民多達2.53億,"其中許多年輕網民沈迷於網路遊戲"。這樣一來,中國再次憑藉特殊國情走到了世界前沿,把自己的部分網民打入了精神病患者的範疇,令所有發達國家和許多非發達國家嘆為觀止。我也相信,憑藉這一規定,中國將在精神病患者的絕對數目與人口比例上再創世界第一。有感於此,個人覺得軍區總醫院應該去申請三項世界吉尼斯記錄,其成果便是他們親手締造的三項"世界第一"。
我有點擔心的是,根據我國現行刑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辯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辯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這些新加入的"精神病人"不巧把論證此標準的專家砍成殘廢了,能否享受法定的從輕、減輕處罰甚至免負刑事責任的待遇?此外,這部分人能否參加高考、報考公務員、入伍參軍,以及聘請律師狀告這些所謂的專家?
較之部分網民的網癮,我在這些專家身上看到了另一種"精神病"--"官癮"。何謂"官癮"?簡單點說,就是當官當上了癮或者想當官想出了癮,其主要症征有三:渴望擁有權力,為了掌權會不擇手段,包括自我授權;看重顏面甚於實務,尤其喜歡給別人下定義、派任務,追求各種光怪陸離的"第一"作為政績;喜歡整齊劃一的感覺,從中尋找殘存的威風與尊嚴。說來也巧,這些專家完全符合這三大條件,是標準的"官癮"精神病患者:他們自我授權,給網癮扣了頂"精神病"的大帽,將一個社會問題上升為一個具有法律意義的醫學問題,造勢有餘,解難不足。
當然,這種"病"也是大環境所導致的。儘管公務員越來越難考,黨紀國法也似乎嚴格了許多,但不少人還是削尖了腦袋往裡面擠,以求過把當官的癮。當了官,他們就可以像專家一樣給老百姓下定義,稱其為"刁民"、"黑社會"或"不明真相的群眾";當了官,他們就可以像專家一樣開處方,認為上訪群眾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當了官,他們就可以像專家一樣亂立法,要求全縣農民拔了玉米種水果,要求全國學生集體跑步,要求農民辦"砍伐證"、的哥多交"份子錢"......總之,為了過把"官癮",他們不避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嫌疑,搶著要當"公僕"。這種毫不利人、專門利己的做法,又是一種怎樣的精神病啊!
事實上,哪怕這些專家不把網癮說成精神病,我也是極其贊成大家適當戒網的,可問題也接踵而至:不上網,我們還能幹什麼?與之相類似的問題是:人富了之後幹什麼?聽歌劇?唱昆曲?跳交際舞?還是欣賞書法與油畫?遺憾的是,絕大多數老師從來不教這些,也沒空讓學生學這些,或者說,其實他們也不懂。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人除了窮時泡網、富時炫富之外,還真找不出幾個相對高雅的休閑方式。遺憾的是,這些問題始終不是患有"官癮"精神病的官員們所願意考慮的。
因此,如果我們要把"網癮"定義為精神病的話,那麼我們有著同樣充分的理由把"官癮"歸納到神經病的範疇裡。我也相信,得了這種病的人,是一個卑鄙的人,一個複雜的人,一個齷齪的人,一個進入了低級趣味的人,一個有害於人民的人--他們才是這個社會最可怕的病患者,而且到處都是!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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