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議人士黃琦一案證據不足被退回
中國四川成都檢察院日前第二次把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負責人黃琦被控持有國家機密的案子退回公安局補充偵查。黃琦的律師丁錫奎說,檢察院把黃琦的案子再次退回,只能說明此案證據不足。黃琦的辯護律師丁錫奎對美國之音說,成都檢察院已經告知律師,案子被再次退回到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他說,根據中國的法律,退回黃琦案只能說明證據不足,事實不清。
丁錫奎說:"第一個就是證據不足。任何一個案件只要退回,首先就是因為它的證據不足,因為證據足的話就不可能退回補充偵查。"
北京律師莫少平也是黃琦的辯護律師。他對美國之音說,按照中國的法律,檢察機關可以把案子退回兩次。公安機關需要在1個月內把案子重新遞交給檢察院。不過他說,具體補充什麼方面的材料,律師無法得知。
莫少平說:"按照中國司法機關內部工作的一個程序,檢察機關在退回補充偵查的時候,它確實有一個‘內部工作函',也就是具體指明說,在哪個地方公安機關的證據還不夠充分,事實還沒有瞭解清楚,需要補充哪些證據。但是這個通常是不對外的,也就是連律師可能都看不到的。"
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負責人黃琦於2008年6月10日被抓,7月18日被捕,9月18日案子從公安局移交到檢察院。黃琦的妻子曾麗說,案子被檢察院接連退回,說明指控黃琦的罪名莫須有:"抓他進去,在裡面他們對他的審問完全是地震的事,後來沒有辦法可能通過這個給他定罪,一直就沒有辦法定,說網站怎麼持有國家機密,因為國家機密就不存在,然後這個罪名也定不下來,只是這樣拖。"
曾麗說,黃琦今年6月被拘捕的真正原因是他積極參與汶川5.12大地震的救災工作。她說,黃琦到四川地震災區運送物資,接觸到很多親人死難的災民,便在網上發表文章,反應豆腐渣工程給汶川人民帶來的災難,披露地方政府的不作為。她說,四川一些官員擔心影響個人政績,就把他抓了起來,以壓制他的言論。曾麗認為,黃琦再遭牢獄之災的另外一個原因可能是,國外多家媒體認識黃琦,外國記者在前往地震災區之前,都是先到天網跟黃琦見個面。
自從黃琦6月被抓走後,曾麗再也沒有見到過黃琦。曾麗說,她多次要求給黃琦送藥,但是總是遭到拒絕。
曾麗說:"他2000年到05年被抓那幾年在監獄裡被打,頭部被打,形成腦積水和腦萎縮。他05年出來後必須得吃藥,進去這麼長時間,他們也不會給他藥吃。我去申請好幾次送藥,他們都不收。"
45 歲的黃琦跟妻子曾麗於1999年建立天網尋人事務所,是中國最早成立的非政府組織之一,致力於中國民間的公益維權事業。2000年,黃琦因呼籲為89事件平反而被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5年徒刑。出獄後,黃琦將天網尋人網改建為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與他一道在天網工作過數年的鄧永亮對美國之音說,黃琦是一位極難得的勇敢人士。
鄧永亮說:"他的勇敢很多普通人是做不到的。他第一次坐牢出來就馬上著手恢復天網,不懼怕坐牢。他為老百姓仗義執言,這在中國是很難找的。我發現他最大的特點是為老百姓幹事,簡直是不分白天黑夜,我跟他在一起經常幹到凌晨三、四點,並且他還有病。"
鄧永亮說,黃琦竭盡全力、無私幫助訪民,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作為一名願意為老百姓仗義執言,同時又不懼怕迫害的人,他必然會一遍一遍地被抓,這是中國的政治制度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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