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歲女娃竟被幼兒園工人性侵!母親卻被警察辱罵

洛陽三歲女娃竟被幼兒園工人性侵!母親卻被警察辱罵
  
河南洛陽市張女士的三歲女娃,在去洛陽市洛龍區安樂鎮水磨村的希望私人幼兒園上學的第二天,也即六天前的晚上,張女士給孩子洗澡時發現女娃私處紅腫,當晚從孩子的話中,家長還意識不到問題的嚴重性,以為只是學前班男孩期負小孩子,當時也曾想過立即報警,但顧慮幼兒園老闆在當地的關係,怕報案後不了了之。於是家長便自己帶孩子到醫院作檢查,但各個醫院一聽是這種情況,紛紛拒絕。
 
隨後幾天從女娃的隻言片語中,家長高度懷疑女童極有可能遭幼兒園男工人性侵(嫌疑人20來歲,據說是幼兒園老闆娘親戚),並且幼兒園阿姨中肯定有知情者,因為,假如沒有那種事情發生,三歲孩子不可能說出那種話。至此,家長心都碎了!
 
前天,在別人的指導下,家長帶孩子去報警,(但因為缺乏常識,沒有去分局刑警隊報警,沒想到,這一做法竟帶來很大障礙,下文可看到)孩子家長就去當地的安樂鎮派出所報案,剛去時派出所值班人員表示: "當天晚上發現時為啥不來報案?現在辦案講究證據,事情過去幾天了,假如現在警方帶孩子檢查,檢查不出問題,怎麼辦?"後來,他們好像請示了所長,意識到問題嚴重性。才正式詢問,讓家長把女娃幾天來的陳述寫了下來,然後公安陪同女娃到洛陽婦幼醫院檢查,醫生診斷女娃下身確有創傷,並且在幾個公安在場的情況下,公安人員問,女娃答,把前幾天的話基本原樣說了出來,公安也作了記錄。
 
昨天,安樂鎮派出所警察帶女娃和家長,到幼兒園,在女娃指認下,把男工人(據說是幼兒園老闆娘侄子),以及據女娃說曾帶她到醫院的一個阿姨帶到派出所,(中間有個情況:公安到幼兒園後,幼兒園老闆的哥哥就出現在現場,一名辦案警察A跟這個哥哥認識,他們聊了30來分鐘),帶人回到派出所,大概簡單詢問後,公安跟女娃家長表示,兩名嫌疑人都表示沒發生過女娃說過的事。並讓女娃到嫌疑人面前指認,前兩遍問時,女娃都說"是"。第三遍,那個認識老闆哥哥的警察A用很強的語氣問:"不是這個人吧?!"女娃就跟著說:不是。(上面三遍詢問,明顯是誘導女娃)隨後,警方就跟家長說,看來女娃說的話不那麼可信。隨後,就讓家長回家吃午飯,讓下午兩點半再去。
 
兩點半去之後,形勢更是大逆轉,安樂鎮派出所所有辦案人員對女娃家長甚是冷淡,先前表現出的同情與可憐竟然也一下消失。相反,幼兒園方面一車載來七八個彪形大漢,當中更有人臉帶刀疤,像是H社會人員,在辦公室跟派出所人員稱兄道弟,談天說地。辦案人員卻跟女娃家長說,警方目前正在詢問,等問完後,帶著一塊去洛龍區分局匯報。但家長左等右等,等到將近下午伍點鐘,派出所人員一直跟那邦人在聊,沒有去分局的意思,女娃家長在詢問別人後,決定獨自去洛龍區公安分局反映問題,在離開安樂鎮派出所打招呼時,辦案人員還在極力阻攔!但家長硬是走脫,到洛龍區公安分局刑警隊後,值班人員說,你既已在派出所報警,我們無法直接插手,你明天上午來分局信訪室反映後,讓他們把案子分配給我們後,我們才能接手。
 
今天,家長又到洛龍區公安分局反映問題,主管刑偵的佑副局長說,刑警隊辦案水平也不比派出所高多少,你們還是去派出所解決吧。而不予刑事立案。目前,犯罪嫌疑人仍逍遙法外。家長又到安樂鎮派出所問,派出所警察說,人已經治安拘留了,是按民事案件處理,關幾天算啦。這竟然就是他們這起涉嫌姦淫多名幼女的惡性刑事案的定刑!

  補充:昨晚,幼兒園方面曾給受害兒童家長打電話,表示歉意,並要求私下解決此事。但是,嫌疑人在女娃入園的第二天便進行侵犯,幼兒園方面明知此事卻故意隱瞞,不知曾使多少兒童受受害,對此種禽獸,怎能私了?!


敢問,公理何在?法律何在?蒼天啊!
   2008.11.11

後續:
   
今天(2008.11.12)下午,女童母親帶女童及一個朋友一起到洛龍區安樂鎮派出所詢問案情,進門便遭到一名辦案警察指著鼻子破口大罵:"媽的,你要是個人,你就應該體諒我們,你卻去告狀,好啊,有種你去中央告啊...",家屬合法的權利訴求,被當作告黑狀,並被警察侮辱謾罵!
   
女童母親帶女童到派出所詢問案情遭辱罵後,返回住處,竟又被疑似H社會混混的盯梢。嗚呼,洛陽到底是什麼人的天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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