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十歲的陳道軍是四川散文家,獨立撰稿人,曾撰寫一些批評時弊的文章,早前還參與了抵制在成都彭州建立高污染的石化項目,引起當局不滿。今年三月,西藏發生抗議事件被中國政府鎮壓下去後,陳道軍寫了一篇題為《官逼民反-向英勇抗爭的藏民致敬》的文章,並被刊登在香港《爭鳴》雜誌上,文章對中國政府對藏民處理手法提出批評,對藏民的抗議表示支持,其後5月9號他被當地國保抓走,並被抄家,第二天就被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名"刑事拘留,6月13日被正式逮捕,成都市檢察院以陳道軍三篇文章中的個別句子涉嫌"煽動分裂"而對他提起公訴,其餘兩篇文章是《十七大後怎麼辦》,《反西方法人的背景》。案件星期三在成都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據瞭解,當天上午11點開庭,下午一點半結束,法院擇日宣判。有十八名陳道軍的親友參加了旁聽,陳道軍的律師朱久虎作了無罪辯護,星期三下午庭審後,朱久虎接受本台電話採訪表示:整個庭審主要是以陳道軍是否支持西藏獨立而展開。他說:他在文章裡寫他為了信仰,為了自治,他才寫這篇文章的,整篇文章裡沒有任何支持西藏獨立的文字表述,我在法庭上問了他幾個問題,說你這個自治是否可以有獨立的軍隊,他說不是,是否可以獨立的和外國建立外交關係,他說不是,是否享有司法裁判權,他說也不是,所以他的自治的概念並沒有違背現行法律,與煽動國家分裂沒有任何關聯性。
而陳道軍自己也作了簡短的無罪辯護,朱久虎敘述陳道軍的話說:我是本著自己的認知和判斷來寫這篇文章的,行使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但是絕對不是希望獨立的主觀目的和故意。
參加庭審的陳道軍的妻子曾啟蓉對本臺表示:從他的平時表現看,他一向是為人民服務的,是愛國的,根本不存在涉嫌煽動分裂國家,我相信他是無罪的,他們是根據他三篇文章中的部分詞語斷章取義。
朱久虎說,從法官在法庭上表現的態度來看,他對朱久虎的辯護意見很重視,還要了朱久虎的辯護詞,朱久虎希望法官能駁回公訴人對陳道軍的指控。但是,這位律師表示:法院如何判決這不好判斷,雖然法律規定法院是獨立審判,行使獨立審判權,但是法官能不能。因為這種案子有可能受到各方面的影響,法官能否頂得住這種影響就不好判斷。
據瞭解,陳道軍曾經在四川金堂縣縣政府研究室,工商局,金堂報社,新經濟時報,四川日報等工作過,也曾是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他的很多作品都獲得過獎項。
在2000年後,陳道軍由於無法接受現行體制,而離開作家協會和他所在的官方報紙,以"自由創作,自由思想,自由表達"為宗旨大聲疾呼,他的文章經常被海外有影響的報章和雜誌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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