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知情人透露,馮永明是9月25日晚乘車去往哈爾濱途中,在伊春收費站被當地警方抓捕的。隨後,被警方拘留的,還有他30歲的女兒馮麗嘉。
來自伊春市政府的消息說,截至光明集團老總馮永明被拘時,光明集團出現"幾億元債務和巨額虧損",企業幾近退市邊緣,3000多名職工陷入面臨下崗的境地。
馮永明。資料圖片
據瞭解,專案組初步查明,馮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馮永明和女兒馮麗嘉還涉嫌職務侵佔罪。
馮永明的大起大落
光明集團董事長馮永明本人一度風光無限,2005年還以5億元的身家上了胡潤百富榜。 1995年,光明集團被第50屆國際統計大會中國組委會、國家統計局、中國科技進步評價中心授予"中國傢俱之王"稱號,博得人們的廣泛讚譽。光明集團旗下這些年繁殖的上百家公司,更讓馮蒙上了一層神秘的色彩。
馮永明,1953年出生於黑龍江省綏化市,1972年從哈爾濱職工輕工學院畢業後,在伊春市五營林業局木器廠做木工學徒。1979年,馮永明當上伊春市消防器材廠廠長。上世紀80年代初馮永明逐漸將這家瀕臨破產的小廠帶出虧損困境,並新組建了傢俱生產車間。1985年,與香港合資辦廠,把馮永明這個木匠出身的小人物推向了大舞臺。
短短十年間,馮永明迅速成長為一顆耀眼的經濟、政治明星,他本人曾被任命過光明集團總裁兼黨委書記、伊春市政協副主席、黑龍江省工商聯合會副會長、中國傢俱協會副會長等職,榮獲過省優秀企業家、全國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從1992年開始連續三屆被選為全國人大代表。
張師傅的崗位算是光明集團的一個窗口,他說:"老馮大多數時間都在外地,很少回來。"可近半年來,老馮一反常態,能在公司"坐住板凳"了,整天把自己關在辦公室裡,"經常一待就是一天,有時到後半夜才回家。"
光明集團一位高管說,長期以來,正是由於馮永明"不守攤兒",致使光明集團處於管理"失控"和"混亂"狀態。
神秘的馮氏家族成員
據知情人說,馮永明的女兒馮麗嘉曾經留學美國,實際是光明集團在美國分公司的老闆。馮永明還有兩個兄弟,他們分別在光明集團任要職。
其中,其兄馮開明為大連日發光明傢俱有限公司、大連光明傢俱有限公司、大連保稅區光明工貿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知情人透露,大連保稅區光明工貿有限公司的股東為大連春濱傢俱有限公司出資1875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71.4%。而大連春濱傢俱與大連春濱木業有限公司均為馮永明哥哥馮志明的公司。
曾做過光明集團法律顧問的光明集團獨立董事胡鳳濱與馮永明打過十多年交道,馮永明的許多重大事情都徵求他的意見。獲知馮永明"出事"的消息,胡鳳濱"並沒感覺驚訝",他的第一反應是,"這是遲早的事,不過這一天來的還是早了些。"
"為什麼不抓經營、不抓管理,而是一門心思研究資產,我百思不解!"胡鳳濱說,每次開會研究資產問題時,他都會提出上述問題。"可是老馮就像中了魔似的,沈迷其中。"
"除女兒外,從目前的情況看,老馮的案子還沒有牽扯更多的人。"胡鳳濱說,"自始至終,老馮都在一個人忙乎這事,即便安排下屬,也不交叉,全部是單線聯繫。"
知情人透露,"操作這麼大一件事,老馮很少在書面上留下隻言片語,所有的事情都是他口頭安排的。東挪西倒,設立百十家名頭公司,不留痕跡將巨額十幾億元的資產轉移出去,非常人所能辦到。"
胡鳳濱介紹,馮永明後期很少與外界交流,也很少有應酬。他甚至在幾年前就辭去了所有的社會職務,深居簡出,把自己封閉起來研究"資本","偶爾給我打個電話,主題只有一個,就是讓我給他有關資產的文字材料把把關,調動全公司的力量給各級政府寫材料,申明光明的資產是他的。"
爭股權虛設上百家"名頭公司"
伊春市政府副秘書長白波在馮永明案新聞發布會上說,光明傢俱1995年被國家統計局等部門聯合授予"中國傢俱之王"稱號,1997年銷售收入、利潤總額創全國同行業最高記錄,光明傢俱一度成為伊春的名片,企業走向輝煌。"作為企業負責人,馮永明曾作出了突出貢獻。"
"應該說,當地政府給老馮留足了面子,直到他被捕。"胡鳳濱說,馮永明與伊春市方面關於光明集團股份36.9%的股權爭奪已延續十餘年。"馮永明的‘智慧'充分展現在了私有化國有股權上。"
按照伊春市委一位幹部的說法,馮永明為將有效資產的控股權轉變到個人控股公司名下,虛設了上百家公司,將優良的資產轉移後,多次行文欲將空殼的光明集團"贈予"市政府。該幹部說,"光明集團的資產經過老馮的騰挪後,負債率達到了百分之四五百!"
而馮永明設立的上百家名頭公司,其結構的複雜性"要一本書才能說清楚"。
胡鳳濱說,這種產權爭議在國內並不少見,通常的結果不是企業家把政府買通,化公為私;就是合作破裂,政府將企業收回國有。"而老馮卻是雞飛蛋打。"
胡鳳濱說,馮永明悲劇的直接原因,是他與政府之間的股權問題沒有分清楚。但客觀說,他本人和有關部門都有責任。作為一個國企的高管和創始人,增量資產與他有密不可分的關係,但是他的利益卻沒有得到充分保障。對企業家缺乏量化的激勵機制,企業家自身又沒有跟國家討價還價的資格,缺乏暢通的產權溝通渠道、產權保護契約機制以及爭議仲裁機制,也使改革開放30年以來很多原本優秀的企業家落馬。
"無條件贈予"政府控股權的背後
10月23日上午8時,專案組的幾臺警車準時開進位於美華廠的光明集團總部。知情人說,專案組的人由公安、檢察院、審計等多個部門人員組成。
據悉,馮永明案可能涉及轉移資產十幾億元左右。
10月17日,知情人提供給記者幾份馮永明與伊春市政府之間的"通信"。並說,近幾年,老馮就是在這樣的"請示"與"答覆"、"答覆"與"回覆"的過程中度過的,這似乎成了他的生活的全部。
光明集團2004年7月19日《關於將光明控股權增予市政府的請示》和2004年9月1日《關於光明集團資產重組情況的報告》向伊春市政府提出,釋放光明傢俱上市公司法人股股權,償還"GMP"認證、實行分時段電價等5筆資金共計4000餘萬元,並將光明集團控股權贈予市政府三項請求。
關於"五筆資金問題",答覆說,"根據我們查閱有關文件、資料和調查瞭解,市政府欠你集團所謂‘五筆資金'均不成立......"
關於光明集團將控股權贈予市政府問題,答覆說,"依據國家規定的產權界定政策,你集團所說的 "光明控股權"實屬國有資產,既然是國有資產就不存在"贈予"政府的問題。所謂的"贈予"實質是要求市政府重新買回本屬於自己的資產,這顯然是不能成立的,市政府不能以高額的資金及資產為代價換取你集團所說的"無條件贈予"......
2004年12月30日,馮永明就伊春市政府三部門的上述"答覆"進行"回覆"。"回覆"強調:關於"光明控股權問題"可請權威機構鑑定,"如產權界定為國有或含國有成分,我們則將控股權歸還市政府;如產權界定為集體或民營,我們將控股權贈予市政府的意願不變......"
馮永明為何如此迫切地欲將光明集團控股權"無條件贈予"伊春市政府呢?
知情人笑稱:"這意味著老馮要脫身了,此前他已經辭去了所有帶有‘紅帽子'色彩的社會職務,以至於他在被拘前沒有任何頭銜。""老馮此舉意欲與政府劃清界限。"
與政府博弈跨不過股改這道坎
伊春市國資委指出,大量證據證實,光明集團的控股權為國有股權。據伊春市政府副秘書長白波介紹,1997年光明集團公司改制為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股本2.22億股,光明集團公司持有8200萬股,佔股本總額的36.9%。當時,股權由市政府委託光明集團建築安裝有限公司持有。
光明集團在2004年7月的一份"關於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始出資來源說明"的文件中則稱,光明集團公司36.9%股權對應資產的所有權應屬於民營。
白波指出,在光明集團發展過程中,得到了黑龍江省政府和伊春市政府的大力扶持,在光明公司組建初期,因其國有性質,市政府以平價木材供應光明。多年來,伊春市政府累計為光明籌集資金1.836億元。其中:借款為1.2709億元;返回土地出讓金 1599萬元;爭取技改貼息、信息化、出口商品貼息、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等專項資金4052萬元。
光明集團業績不佳,連年虧損,頻遭證監會警告的現實,使得遲遲不能進行的股改愈加緊迫。業內人士稱,"股改是光明的救命稻草,必須抓住。"
早在2005年年報中,光明就表示"2006年6月30日前進入股改",但其後一直未取得實質性進展,直至2007年7月才刊登公告稱。伊春市國資管理辦認為其"產權不明晰","不宜進行股改"。並嚴肅指出,"產權不明晰"是光明"不配合造成的"。
"光明的資產就是戴著‘紅帽子',利用國家政策發展起來的,性質介於集體和國有之間。"曾經作為光明集團法律顧問的胡鳳濱表示,"即便當初政府沒有投資,但是當時是利用政府的廠房和土地,享受國有企業的待遇發展起來的,這怎麼能說歸個人呢?"
2007年3月20日,光明集團發布《關於實際控制人擬變更的公告》中披露:2006年12月24日,光明集團的控股人與伊春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簽訂《協議書》,光明集團建設安裝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光明集團36.9%股權確認為國有產權,正在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於是,光明集團與伊春市政府達成協議,由伊春市出面解決股改所需清欠資金6000萬元,光明集團承諾將國有股份轉回伊春市政府。
"也正是這6000萬元的支持,延緩了光明的退市。"胡鳳濱說,6000萬元到賬後,馮永明以"簽約主體與權利不符......"等為由,不承認《協議書》效力,致使"好不容易"進入實質操作階段的股改再次擱淺。
馮永明被抓後光明股票漲停
伊春市政府指出,馮永明在打造光明集團過程中始終沒有有實質出資,都是靠四處借貸和政府出資。因為產權不清晰沒有完成股改,一直面臨退市的風險。
而馮永明就股權、股改問題一方面與政府進行週旋,另一方面成立名頭公司,加緊轉移資產。
根據舉報材料,自2000年開始,馮永明陸續在全國各地成立百餘家名頭公司,也就是從這時開始,馮永明開始動手操作。
據伊春市政府副秘書長白波說,馮永明在未經國資及體改等部門許可,也沒進行資產評估的情況下,串通工商部門個別人,涉嫌非法將光明集團等公司的所有制性質由國有變更為集體,然後通過採取掛名股東的方式,在外省將各企業股權經多次轉讓,涉嫌非法將有效資產的控股權變到個人控股公司名下。
一份舉報材料顯示,馮永明多年來利用光明集團下屬公司操作股權變更、資產轉移的伊春當地公司名單有: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青峰農場、光明集團傢俱股份有限公司、伊春綠時代傢俱有限公司、伊春光明傢俱有限公司、伊春林海傢俱有限公司等26家。
而且,多家公司的性質已經悄然變成了外資、民營企業。其中將國有資產轉移為外資所有的為:伊春光明傢俱有限公司、伊春森林傢俱有限公司等8家;性質從國有變換為民營所有的為:伊春光明紙箱製造有限公司,伊春金鼎傢俱有限公司、伊春金豐投資有限公司。
還有一份外埠公司名單:光明集團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北京利瑪軟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連雲港躍林經貿有限公司、北京光明興佳商貿有限公司、光明集團哈爾濱傢俱有限公司等20家。
"上述這幾十家公司中,有的公司股權設計十分隱蔽,不是知情人絕難想像國有與民營兩者之間的關係。"知情人說。
馮永明與其女兒分別於9月25日、26日被拘,直到10月12日,伊春市政府才公開披露消息。而在10月7日,光明股票竟然逆勢上揚,出現漲停。
分析人士表示。根據公告,伊春市相關部門設立了綜合組、股改組、生產經營指導組和企業清產核資組,預計停滯許久的股改將會加速進行,這也是市場資金追捧該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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