驪馬馳騁,彩石眩目,烈焰熊熊,絢麗悲壯......好一派令人神往的浪漫壯景。
現在,面對我們全體老百姓的"天"--即食品安全已日異污染的嚴重現實,以親民維憲為首發陣容的新一屆中央執政府,在以抗擊薩斯獲勝和以"孫志剛案"為契機廢除可用"萬惡"來定義的"收容審查制度"後,也已經啟動了21世紀的"補天計畫"並付諸行動--
溫家寶,一個以親切週到的平民形象為國際傳媒所稱道的共和國總理,在2004年7月21日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時,卻一改平素滿臉的微笑,顯得憂鬱中略帶點激憤,因為他是在聽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食品安全工作情況的匯報。面對如此形勢,溫總理指出,食品安全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到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關係到政府和國家的形象。各地區各部門必須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思想,全面履行人民政府的職責,切實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緊抓好。
會議認為,中共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問題,近幾年一直把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犯罪活動作為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的重點。各地區、各部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總的看,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案件多發的勢頭有所遏制,食品安全形勢趨於好轉。但是,食品安全問題仍然比較嚴重。這便是一個務實政府應有的理性與清醒。
而以風度和學識贏得國內外,特別是女性認同的副總理吳儀,分別在不同場合強調"集中力量整治食品衛生"的重要性,僅2004年的4個月中,這位副總理相關食品安全的講話就有四次之多。
在2004年4月29日,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的全體會議上,吳儀指出,針對當前食品衛生存在的突出問題,將監管工作重心下移,加強對農村市場的監督檢查,追根溯源,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要整合執法力度,加強綜合執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要運用信用懲戒機制,把制假者列入"黑名單"並通過各種媒介向社會公開,將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要強化地方政府責任,建立責任追究制;要加強宣傳培訓和社會監督,切實抓好食品衛生整治工作。
2004年5月21日,作為職能部門的最高行政長官,國家工商局局長王眾孚強調,新近開展的食品安全專項目整治,要實行嚴格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工作不力、失職瀆職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在一手抓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同時,要一手抓隊伍作風整頓,規範執法行為,促進依法行政。他的此番話,揭開了我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將衽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序幕。
而早在2003年11月19日,農業部副部長範小建已在講話中把食品安全提到了關係人民利益和社會穩定的高度。
在當月十二日,在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的範小建說,為適應農業發展新階段的客觀要求,盡快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市場競爭力,2001年,農業部啟動了"無公害食品計畫"。現在"無公害行動計畫"已成為一項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保證消費安全的"民心工程"。"食品安全直接關係到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這是政府官員中較早關注食品安全並將其與國家安全聯繫的先見。
王岐山,一個在抗擊薩斯危難時期就任的北京市代市長而聞名於世的首善之都的最高行政官員,不但四處檢查食品安全的隱患所在,還頻頻出席相關的食品安全的各種宣傳活動,他在2004年7月3日召開的北京市食品安全工作會議上說:食品安全工作關係到群眾的生命安全責任重於泰山,怎麼強調都不過分,怎麼抓都不為過。一定要實事求是地估計首都食品安全形勢,對首都食品安全工作成績不可高估,不要怕暴露矛盾,更不要粉飾太平。王岐山歡迎新聞輿論和人大、政協等社會各界監督首都食品安全隱患。要抓住食品安全典型案件。必要時與新聞媒體配合,貪污予以查處和進行曝光。
而他那句"食品安全,怎麼強調都不過分"的話彰顯了一個施政者的責任感和情懷。
而作為最高權力機構的全國人大和以參政議政著稱的政協,在這次"眾人拾柴齊補天"的食品安全行動中,也發揮了意料之外的能量:
2003年政協十屆一次會議閉幕前一天,國家工商總局公布了2002年消費者投訴的10大焦點領域,食品安全問題高居投訴的首位。這引起了政協委員們的高度關注,他們強烈呼籲:民以食為天,"超標肉"、"農藥菜"、"毒大米",誰為我們撐起安全"天",這便是那次會議上著名的政協委員問責食品安全。然而,今天的老百姓在這片天下卻沒有了安全感!應採取切實舉措,確保食品安全。同時,在今年的"兩會"期間,有兩百餘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提交了8份議案,相應的政協提案更是多達27份。在某些省份,食品安全問題更是上升到1號提案。
在2004年3月初的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和全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十屆二次會議上,下榻於北京市東五環和京通快速公路附近的華潤飯店的陳益群委員,他自1984年從浙江調到民進中央,曾連續擔任第七、八、九、十屆全國政協委員,還是第八、九則政協副秘書長。他以個的名義提交了一份《關於加大對食品安全監督、執行力度的建議案》的提案,提案是這樣開頭的:"俗話說‘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是關係到千家萬戶、億萬群眾的大事。俗話又說‘病從口入 ',好多疾病是從飲食不當而來的。現在市場上的許多食品確實使人不放心......"
食品安全成為"兩會"代表委員們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30位人大代表在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專門就加快食品安全法立法問題提出議案。該議案指出,在目前沒有一部完整的食品安全法的情況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得到授權對食品安全進行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的查處,但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原因在於:解決當前各有關部門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規定偏軟、力度偏弱、職能分散、市場管理混亂"的問題上缺乏法律支持,同時鑒於我國食品發展的現實情況,他們還提出了保證食品安全的八點具體途徑:一是完善法制,加快食品安全立法;二是加強檢測,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監測系統;三是保障食品安全,建立控制標準;四是建立信用檔案,加強企業監測;五是解決安全根源,避免食品環境污染;六是加大打假力度,消除偽劣食品;七是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八是完善食品市場監督體制。
隨後,國務院立即召開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電視電話會議,主要任務是著重強調了充分認識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重要性和緊迫感性,並將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提到了關係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安定的高度。
在2004年3月的全國兩會上,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紛紛就食品安全獻計問責:
邢克智等代表提交了關於制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法"的議案。議案說,建議對現有法律法規進行認真清理、補充和完善,對一些涉及食品監管的舊法進行廢止、修改和整合,制定完整統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法",從而減少和避免立法和執法上的互相衝突。
全國政協委員、浙江大學環境與資源學院常務副院長陳英旭指出,我國早在2002年8月1日起就開始實施食品市場准入制度。然而目前,我國涉及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有工商、質監、衛生、農業、藥監、商務等將近10個部門,從事食品安全監督的工作人員已經達到百萬之眾。"多頭執法"使很大一部分力量在相互依賴、推諉中消耗掉,部門之間形不成合力,監管責任落不到實處。目前存在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執法主體不夠明確、缺乏統一協調的管理機制監管能力薄弱等問題。要重新樹立公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政府必須負首責。
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瀘州市市長肖天任表示:市場准入和標準統一是關鍵。首先在生產上,建立集中屠宰基地無公害蔬菜基地,由以往分散經營模式改為集中生產,這樣便於政府部門對進入市場的食品進行監控。其次,對進入市場的食品制定檢測標準如農藥殘留標準等。第三,對供應商提高准入門檻。供應商必須是具備一定資金實力、有固定經營場所的單位。同時加大打擊力度提高供應商違反法律法規的成本。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農林科學院蔬菜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高麗樸建議,批發市場法應盡快出臺,農貿市場對食品衛生要求執行的是《食品衛生法》,但該法並不涉及未加工的農產品,而批發市場內很大數量的產品,恰恰是沒有加工的農產品。有的市場檢測出蔬菜農藥超標,只是禁止在本市場內賣,經營者卻可以將蔬菜轉移到其他地區交易。這樣,消費者的健康將很難得到保證。國外對檢測不合格的食品都有封存、銷毀等相關法規,我國應盡快出臺批發市場法。
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杭州茶葉研究院院長駱少君指出,2001年至2003年專項調查發現,我國食品企業70%是10人以下的"家庭小作坊",難以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由於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條款過於籠統,操作性不強,從而造成處罰力度太輕違法者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造假販假的成本很低,使得惟利是圖者屢罰不改。要像生產工業品一樣生產農產品,盡早盡快實現農業標準化。百姓進市場買菜不再為農藥超標挑挑揀揀了,農業的標準化才算做到位,食品安全的工作才算是做位了。
臺盟中央委員、上海市政協副主席石四箴委員分析認為:食品安全無論生產環節,還是銷售環節都存在許多安全隱患。如《食品衛生法》僅對104種農藥在糧食、水果、蔬菜、肉等45種食品中規定了允許的殘留量,總含291個指標。而在國際食品法典則對176種農藥在世界範圍內75種食品中規定了2439條農藥殘留標準。
為確保食品安全需要加快完善食品安全保障體制,。第一,在健全《食品安全法》的同時,出臺具有可操作性的《食品衛生法實施條例》。我國現有的《食品衛生法》不僅時間滯後,且標準體系不完善,尚存諸多法律"盲區"。第二,建立食品安全預警機制。應改變那種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或媒體曝光後才處理的情況,從源頭抓起。第三,對於已經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除對當事人嚴肅查處,還要對其上級主管部門實行倒查追究制度。第四,加大對假售假者的力度,令其無力再生,永遠逐出本行業。同時,近期可對現有監管體系進行梳理,明確監管責任,理順執法監管體系。此外,應統一食品安全標準,提高檢測技術,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檢測短系統。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鼎業律師事務所許智慧博士提出建議強調:應盡快成立專門機構。建議國務院或授機成立跨部委的全國統一的對食品安全進行管理的專門機構,來統一組織、協調、管理與食品安全有關部門,包括農業部、衛生部、環保局、質檢局、工商局等的全部工作以統一協調立法、檢測、監控、執法、科研等工作對全國的食品從生產、加工、包裝、貯運、銷售和進出口各個環節嚴格監管。
待續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現在,面對我們全體老百姓的"天"--即食品安全已日異污染的嚴重現實,以親民維憲為首發陣容的新一屆中央執政府,在以抗擊薩斯獲勝和以"孫志剛案"為契機廢除可用"萬惡"來定義的"收容審查制度"後,也已經啟動了21世紀的"補天計畫"並付諸行動--
溫家寶,一個以親切週到的平民形象為國際傳媒所稱道的共和國總理,在2004年7月21日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時,卻一改平素滿臉的微笑,顯得憂鬱中略帶點激憤,因為他是在聽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食品安全工作情況的匯報。面對如此形勢,溫總理指出,食品安全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到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關係到政府和國家的形象。各地區各部門必須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思想,全面履行人民政府的職責,切實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緊抓好。
會議認為,中共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問題,近幾年一直把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犯罪活動作為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的重點。各地區、各部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總的看,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案件多發的勢頭有所遏制,食品安全形勢趨於好轉。但是,食品安全問題仍然比較嚴重。這便是一個務實政府應有的理性與清醒。
而以風度和學識贏得國內外,特別是女性認同的副總理吳儀,分別在不同場合強調"集中力量整治食品衛生"的重要性,僅2004年的4個月中,這位副總理相關食品安全的講話就有四次之多。
在2004年4月29日,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的全體會議上,吳儀指出,針對當前食品衛生存在的突出問題,將監管工作重心下移,加強對農村市場的監督檢查,追根溯源,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要整合執法力度,加強綜合執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要運用信用懲戒機制,把制假者列入"黑名單"並通過各種媒介向社會公開,將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要強化地方政府責任,建立責任追究制;要加強宣傳培訓和社會監督,切實抓好食品衛生整治工作。
2004年5月21日,作為職能部門的最高行政長官,國家工商局局長王眾孚強調,新近開展的食品安全專項目整治,要實行嚴格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工作不力、失職瀆職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在一手抓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同時,要一手抓隊伍作風整頓,規範執法行為,促進依法行政。他的此番話,揭開了我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將衽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序幕。
而早在2003年11月19日,農業部副部長範小建已在講話中把食品安全提到了關係人民利益和社會穩定的高度。
在當月十二日,在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的範小建說,為適應農業發展新階段的客觀要求,盡快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市場競爭力,2001年,農業部啟動了"無公害食品計畫"。現在"無公害行動計畫"已成為一項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保證消費安全的"民心工程"。"食品安全直接關係到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這是政府官員中較早關注食品安全並將其與國家安全聯繫的先見。
王岐山,一個在抗擊薩斯危難時期就任的北京市代市長而聞名於世的首善之都的最高行政官員,不但四處檢查食品安全的隱患所在,還頻頻出席相關的食品安全的各種宣傳活動,他在2004年7月3日召開的北京市食品安全工作會議上說:食品安全工作關係到群眾的生命安全責任重於泰山,怎麼強調都不過分,怎麼抓都不為過。一定要實事求是地估計首都食品安全形勢,對首都食品安全工作成績不可高估,不要怕暴露矛盾,更不要粉飾太平。王岐山歡迎新聞輿論和人大、政協等社會各界監督首都食品安全隱患。要抓住食品安全典型案件。必要時與新聞媒體配合,貪污予以查處和進行曝光。
而他那句"食品安全,怎麼強調都不過分"的話彰顯了一個施政者的責任感和情懷。
而作為最高權力機構的全國人大和以參政議政著稱的政協,在這次"眾人拾柴齊補天"的食品安全行動中,也發揮了意料之外的能量:
2003年政協十屆一次會議閉幕前一天,國家工商總局公布了2002年消費者投訴的10大焦點領域,食品安全問題高居投訴的首位。這引起了政協委員們的高度關注,他們強烈呼籲:民以食為天,"超標肉"、"農藥菜"、"毒大米",誰為我們撐起安全"天",這便是那次會議上著名的政協委員問責食品安全。然而,今天的老百姓在這片天下卻沒有了安全感!應採取切實舉措,確保食品安全。同時,在今年的"兩會"期間,有兩百餘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提交了8份議案,相應的政協提案更是多達27份。在某些省份,食品安全問題更是上升到1號提案。
在2004年3月初的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和全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十屆二次會議上,下榻於北京市東五環和京通快速公路附近的華潤飯店的陳益群委員,他自1984年從浙江調到民進中央,曾連續擔任第七、八、九、十屆全國政協委員,還是第八、九則政協副秘書長。他以個的名義提交了一份《關於加大對食品安全監督、執行力度的建議案》的提案,提案是這樣開頭的:"俗話說‘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是關係到千家萬戶、億萬群眾的大事。俗話又說‘病從口入 ',好多疾病是從飲食不當而來的。現在市場上的許多食品確實使人不放心......"
食品安全成為"兩會"代表委員們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30位人大代表在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專門就加快食品安全法立法問題提出議案。該議案指出,在目前沒有一部完整的食品安全法的情況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得到授權對食品安全進行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的查處,但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原因在於:解決當前各有關部門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規定偏軟、力度偏弱、職能分散、市場管理混亂"的問題上缺乏法律支持,同時鑒於我國食品發展的現實情況,他們還提出了保證食品安全的八點具體途徑:一是完善法制,加快食品安全立法;二是加強檢測,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監測系統;三是保障食品安全,建立控制標準;四是建立信用檔案,加強企業監測;五是解決安全根源,避免食品環境污染;六是加大打假力度,消除偽劣食品;七是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八是完善食品市場監督體制。
隨後,國務院立即召開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電視電話會議,主要任務是著重強調了充分認識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重要性和緊迫感性,並將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提到了關係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安定的高度。
在2004年3月的全國兩會上,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紛紛就食品安全獻計問責:
邢克智等代表提交了關於制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法"的議案。議案說,建議對現有法律法規進行認真清理、補充和完善,對一些涉及食品監管的舊法進行廢止、修改和整合,制定完整統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法",從而減少和避免立法和執法上的互相衝突。
全國政協委員、浙江大學環境與資源學院常務副院長陳英旭指出,我國早在2002年8月1日起就開始實施食品市場准入制度。然而目前,我國涉及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有工商、質監、衛生、農業、藥監、商務等將近10個部門,從事食品安全監督的工作人員已經達到百萬之眾。"多頭執法"使很大一部分力量在相互依賴、推諉中消耗掉,部門之間形不成合力,監管責任落不到實處。目前存在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執法主體不夠明確、缺乏統一協調的管理機制監管能力薄弱等問題。要重新樹立公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政府必須負首責。
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瀘州市市長肖天任表示:市場准入和標準統一是關鍵。首先在生產上,建立集中屠宰基地無公害蔬菜基地,由以往分散經營模式改為集中生產,這樣便於政府部門對進入市場的食品進行監控。其次,對進入市場的食品制定檢測標準如農藥殘留標準等。第三,對供應商提高准入門檻。供應商必須是具備一定資金實力、有固定經營場所的單位。同時加大打擊力度提高供應商違反法律法規的成本。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農林科學院蔬菜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高麗樸建議,批發市場法應盡快出臺,農貿市場對食品衛生要求執行的是《食品衛生法》,但該法並不涉及未加工的農產品,而批發市場內很大數量的產品,恰恰是沒有加工的農產品。有的市場檢測出蔬菜農藥超標,只是禁止在本市場內賣,經營者卻可以將蔬菜轉移到其他地區交易。這樣,消費者的健康將很難得到保證。國外對檢測不合格的食品都有封存、銷毀等相關法規,我國應盡快出臺批發市場法。
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杭州茶葉研究院院長駱少君指出,2001年至2003年專項調查發現,我國食品企業70%是10人以下的"家庭小作坊",難以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由於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條款過於籠統,操作性不強,從而造成處罰力度太輕違法者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造假販假的成本很低,使得惟利是圖者屢罰不改。要像生產工業品一樣生產農產品,盡早盡快實現農業標準化。百姓進市場買菜不再為農藥超標挑挑揀揀了,農業的標準化才算做到位,食品安全的工作才算是做位了。
臺盟中央委員、上海市政協副主席石四箴委員分析認為:食品安全無論生產環節,還是銷售環節都存在許多安全隱患。如《食品衛生法》僅對104種農藥在糧食、水果、蔬菜、肉等45種食品中規定了允許的殘留量,總含291個指標。而在國際食品法典則對176種農藥在世界範圍內75種食品中規定了2439條農藥殘留標準。
為確保食品安全需要加快完善食品安全保障體制,。第一,在健全《食品安全法》的同時,出臺具有可操作性的《食品衛生法實施條例》。我國現有的《食品衛生法》不僅時間滯後,且標準體系不完善,尚存諸多法律"盲區"。第二,建立食品安全預警機制。應改變那種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或媒體曝光後才處理的情況,從源頭抓起。第三,對於已經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除對當事人嚴肅查處,還要對其上級主管部門實行倒查追究制度。第四,加大對假售假者的力度,令其無力再生,永遠逐出本行業。同時,近期可對現有監管體系進行梳理,明確監管責任,理順執法監管體系。此外,應統一食品安全標準,提高檢測技術,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檢測短系統。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鼎業律師事務所許智慧博士提出建議強調:應盡快成立專門機構。建議國務院或授機成立跨部委的全國統一的對食品安全進行管理的專門機構,來統一組織、協調、管理與食品安全有關部門,包括農業部、衛生部、環保局、質檢局、工商局等的全部工作以統一協調立法、檢測、監控、執法、科研等工作對全國的食品從生產、加工、包裝、貯運、銷售和進出口各個環節嚴格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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