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檢署偵辦南港展覽館招標弊案,懷疑前內政部長余政憲,事前將評選委員名單泄漏給力麒集團負責人郭銓慶,郭再指示力麒集團旗下的力拓營造行賄評委共九百餘萬,讓力拓獲得工程,涉嫌泄密、圖利。
檢察官原訂十六日傳訊余政憲,但因余昨日上午要出境,在機場的移民署官員因余已被列境管,經通知檢察官後,檢方緊急開傳票,提前在昨日傳他到案。
檢方懷疑,吳淑珍"特助"蔡銘哲藉吳的權勢關係,居間向余政憲傳達吳希望力拓承攬南港標案的意思,要余在標案上配合協助,余才泄密。
據瞭解,檢方曾傳喚多名證人,發現余政憲曾經在簽呈上指示下屬"配合",事證對余政憲相當不利,因此檢方庭訊時,曾諭知余政憲自白可以減刑,要余政憲"好好思考一下",但余仍矢口否認有泄密、圖利情事。
由於檢察官掌握余涉嫌犯罪的事證明確,因而下令當庭逮捕余政憲,並以他犯罪情節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閱卷後,晚間十時左右開庭,認為被告余政憲的犯罪事證被充分掌握,開庭約卅分鐘,即裁定准予檢察官的羈押聲請。
南港案工程是在九十二年間,經濟部國貿局委託內政部營建署辦理"經濟部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統包案"。工程總預算為卅五億九三一三萬五千元。全案開標後召開兩次評選委員會議,在九十三年一月卅日規格標復評會議中,十三名評委最高分選出力拓營造公司為得標廠商。
但檢方發現,依工程招標規定,評選委員名單要先交當時內政部長余政憲圈選,但余圈選完後,營建署還沒上網公告,就涉嫌將名單泄露給力麒集團,讓集團中力拓營造能"按圖索驥"逐一行賄多名評選委員,讓力拓以最有利標資格取得工程。
檢方事後搜索時,在員工的隨身碟內發現評委名單的電子檔,檢方懷疑,郭銓慶透過力拓總經理蔡尚清的秘書彭緒瑋協助,取得評選委員名單並建檔;事後郭依照名單,以每人一、二百萬代價行賄部分評委。
除了余政憲外,檢方昨天也傳喚擔任標案評委之一的前內政部主任秘書陳鴻益,訊後認為陳鴻益涉嫌貪污,諭令以卅萬元交保,並限製出境。檢方近日還會傳喚前內政部次長林中森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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