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美國財政部長寶森最初提出的救市方案僅二頁半,要求國會授權以7,000億美元收購金融機構與不動產抵押貸款相關不良流動性資產,寶森全權負責,不受外界監督;等於要國會開空白支票讓寶森支用,當然遭到質疑。不過經國會延會,利用整個週末假期,布希政府與國會緊密協商,最後布希政府讓步,接納國會兩黨議員所提重要意見,對原提方案作了大幅調整與補充,終於在9月28日獲得大突破,聯邦眾議院議長(民主黨)與參議院多數黨領袖會同財政部長寶森,於28日凌晨共同舉行記者會,特別趕在亞洲股市開盤前,宣布白宮、民主黨與共和黨國會黨團三方面達成共識,一天之內完成法案,送交國會表決。沒想到29日遭到聯邦眾議院的否決,出乎大家意料之外。
布希政府最後提出的方案,補充到將近百頁,對撥款作了重大調整,7,000億美元總額未變,不過分三階段動用,在法案通過後,可立即撥款2,500億美元,另1,000億美元待總統提出要求,余3,500億美元要動用時,國會可在15天內,以議案表決方式決定是否撥付。而且規定財政部收購的不良流動性資產價格,不得高於市價。
該方案更作了下列各點補充:
一、設執行委員會,成員包括聯準會(Fed)主席、財政部長及證管會(SEC)主席,採集體領導,避免讓財政部長一人決斷。
二、增設監督機制,除財政部審計署負責稽核,獨立監察長負責紓困決定監督外;國會另設監督小組,由參眾兩院領袖共同任命外聘專家五位擔任委員組成,負責監控審視金融市場發展情勢,及財政部在救市方案中公權力行使狀況。
三、為減少納稅人損失,出售不良資產的金融機構,必須髮行認購權證(stock warrant)方式,讓政府取得該機構的股權,等市場狀況改善或該機構贖回資產時,納稅人也可從中獲利。
四、建立保險機制,配合救市法案的實施,財政部應建立聯邦保險計畫,要求金融機構購買保險,分攤資產損失的風險,保費由政府訂定。
五、對接受紓困金融機構高層主管的薪酬,必須設置上限;尤對最高階的負責人,不准再沿例設置所謂"黃金降落傘"式巨額退職金的相關條款,不能再讓搞垮企業的最高負責人,還領取優渥的退職金而去。
六、未來總統必須提出法案,一旦政府收購的不良資產在五年內不能收回成本,發生損失,應建立一套補償機制,得向當初出售不良資產的金融機構收取費用,以保障納稅人的權益。
七、為保護面臨法拍的屋主,賦予政府重新協商房貸的權力,可延緩紓困計畫中房貸法拍屋的程序。
除此以外,財政部預定發行30年期公債來籌資,殖利率為4.34%,今後30年每年攤還本息420億美元;若美國今後30年GDP每年增長4%,則第一年還本付息420億美元,約佔當年GDP的0.3%,第十年即降至0.2%,第25年後更降到0.1%以下,負擔不是太沈重。
經過強力補充後,不僅大家擔心的"不公平"、"劫貧濟富"的顧慮已有改善,而且擴大了執行部門的參與,建立了堅強監督及保險機制,是一個相當周延且完整的救市方案,7,000億美元絕不致血本無歸。美國國會與政府這套建設性的協商機制,本應給予高度肯定;但這次聯邦眾議院出乎意料的否決,顯然投反對票的228位議員中,大部分只顧個人選票的利益,而忽視國家整體利益,嚴重傷害到美國及全球經濟。即使復會後重新投票通過,傷害已造成,將使美國及全球景氣復甦延後;這不僅是聯邦眾議院的一大敗筆,也是美國建國232年來民主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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