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中國證監會擠佔公款 福利超預算近2000萬
2008年9月5日,審計署發布"49個部門單位2007年度 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結果",該報告顯示: 中 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07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 支情況審計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 定,2008年1月至2月,審計署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 會(以下簡稱證監會)2007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 支情況進行了審計,並抽審了13個所屬單位。一、基本情況
證監會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會本 級和36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證監會2007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 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 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做好 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進一步加強了預算和財務 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關制度,認真整改以前年度審 計發現的問題。但審計也發現了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 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超預算列支人員經費1915.61萬元。
2007年,證監會本級及12個所屬單位採取在其他應 收款挂賬、擠佔公用經費、動用以前年度結余等方式, 超預算列支人員經費1915.61萬元。
(二)擴大開支範圍、提高開支標準等支出130.72 萬元。
2007年,證監會本級多計提工會經費77.80萬元;所 屬新疆證監局和福建證監局在項目支出中列支公用支出 共計20.01萬元;所屬黑龍江證監局和河南證監局提高開 支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等32.91萬元。
(三)所屬重慶證監局少計收入500萬元。
2007年,重慶證監局未將重慶市渝中區財政局撥給 的500萬元經費作為收入核算。
(四)所屬浙江證監局412.70萬元基建專項資金支 出不合規。
2007年,浙江證監局動用基建專項資金支付超標準 辦公用房租賃費、物業費等412.70萬元。
此外,證監會及部分所屬單位在固定資產採購、監 管費罰沒款收繳、專項資金使用以及上報以前年度津貼 補貼標準等方面存在不規範的問題。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超預算 列支人員經費的問題,要求嚴格執行預算批復;對部分 單位擴大開支範圍、提高開支標準、少計收入的問題, 要求予以糾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對部分所屬單位動 用基建專項資金支付超標準辦公用房租賃費、物業費的 問題,要求責成有關單位改正;對在固定資產採購、監 管費罰沒款收繳、專項資金使用以及上報以前年度津貼 補貼標準等方面存在的管理不規範問題,要求加強管理 ,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予以糾正。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證監會應強化 制度約束、規範預算支出,清理結余資金、規範會計核 算,完善制度建設、提高執法效果。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證監會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並糾正了部分自查發 現的問題。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證監會高度重視, 召開審計意見整改專題會議,要求相關部門和派出機構 嚴格執行審計決定,認真糾正和整改。對超預算列支人 員經費的問題,已將有關情況報財政部;對部分單位擴 大開支範圍、提高開支標準、少計收入的問題,相關單 位已按規定調整了會計賬目和開支標準;對部分所屬單 位動用基建專項資金支付超標準辦公用房租賃費、物業 費的問題,相關單位已著手整改;對在固定資產採購、 監管費罰沒款收繳、專項資金使用以及上報以前年度津 貼補貼標準等方面存在的管理不規範的問題,已制定整 改措施。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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