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人」賣國的中共「國籍法」 (圖)

 
賣國(祖國)有兩種方法:"割地"(土地)和"割人"(人民),因為祖國就是由土地和那片土地上的人民組成的。

1980年中共製定的"國籍法",從實踐來看,肯定是大錯特錯,完全是一部爛法。我們暫且不從情、理方面去批判它,單看實踐後的現狀,已造成幾百萬的外籍華人失去了祖國,成了"數典忘祖"的新的華裔猶太人。

這批外籍華人作為中華民族的一部分,本可以為祖國的政治建設、經濟發展和文化傳播,發揮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在中國政府強制剝奪這批外籍華人的中國籍後,已造成他們和祖國事實上的離心離德,爛法頒布實施幾十年來,已激起幾百萬的外籍華人的一致譴責,已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

隨著中國的對外開放,海外華人已激增至3500萬以上,過幾年人數還會劇增,他們遲早也會加入外國籍,這些海外華人又將成為一批新的華裔猶太人,他們熱愛大中華的樸實情懷將會受到重創與打擊。

每當祖國需要的時候,海外華人無不竭盡赤子之誠。每當祖國發生困難的時候,海外華人無不伸出援助之手。

而中共製定的"國籍法"卻極大的傷害了海外華人的赤子之心,中共"人"(精英人才)賣國的行為已越演越烈,越走越遠。中國人在海外創立的科技成果、榮耀因此而流失,諾貝爾獎得主楊振寧博士回國已多年,仍只能拿中國綠卡混日子,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而中共"國籍法"最大的受益者則是中共外逃的貪官,他們卷款逃到了國外入了外國籍後則可脫罪逍遙法外了。因此,廣大希望擁有中國籍的海外華人才是真正的愛國者。

如何制定符合廣大海外華人實際利益的新的"國籍法"?美國的"國籍法"就有很好的參考價值,它合法、合理、合情,有嚴謹的科學性、邏輯性,尊重人權,尊重只承認自己本國國籍的潛規則,是天賦人權普世價值的最大體現。它依據尊重屬血原則(血緣關係),屬地原則(出生地)和個人意願(移民轉公民)的原則來制定"國籍法",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擁護,每年有上百萬的移民申請加入了美國籍。實際上,雙重國籍是國際上許多國家普遍默許認可的一種方式。例如法國人不論以何種方式取得外國國籍,法國仍視之為本國公民,其義務、權利絲毫不受影響。加拿大和澳大利亞也有相當多的國民擁有英國國籍或其他國籍,而這兩個國家並沒有法律要求本國籍公民如擁有外國國籍之後就不承認其本國籍或應自動放棄本國國籍。而居住在香港的中國公民也可以持有外國護照,可以作為旅行證件自由出入香港。

號稱泱泱大國的中國改革開放幾十年,除發放了幾千張中國綠卡外,要求加入中國籍的人數幾乎為零,而被開除中國籍的華裔人士卻又上百萬之多,這些數字很能說明問題,這是什麼狗屁"國籍法"?本來,"國籍法"是為了有效的保護本國公民的的利益而制定的,不是用來傷害本國公民的。從中共"國籍法"實踐效果來看,它已經深深地傷害了廣大海外華人的感情,剝奪了廣大海外華人在國內的利益,你中共憑什麼開除我們海外華人的中國籍?我們的外國籍是外國政府給的,小雞肚腸的中共連這點也要嫉妒,要以開除我們的中國籍來加以報復!

由於中共"國籍法"的專制和不人道,凡有華人的地方都受到這部爛法的極大傷害。香港5個副局長為了保住官位,都被迫退出了英國籍。擁有多個國籍不僅是榮耀的象徵,更是該公民在當地受到基本人權保護的保證。可以說國籍=基本人權(居住權),有中國籍就有在中國的居住權,有美國籍就有在美國的居住權,這和忠誠度又有什麼關係?其實任何國籍只有在國籍管轄地才有效,任何國籍的公民如何做好本職工作那才是重要的。而中共政府養著的大批貪官,整天佔著茅坑不拉屎,那才是對祖國、民族、人民的不忠、不孝。

我們海外華人在此強烈呼籲:中共非法制定(未經全體中國人民表決)、不人道、非法剝奪基本人權的中國"國籍法"該廢止,它的鬧劇該收場了,該還我們海外華人公道了。

河山只在我夢裡,祖國已多年未親近,可是不管怎樣也改變不了,我的中國心。

洋裝雖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國心,我的祖先早已把我的一切,烙上中國印,長江長城,黃山黃河,在我心中重千斤,無論何時無論何地,心中一樣親。

流在心裏的血,澎湃著中華的聲音,就算生在他鄉也改變不了,我的中國心。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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