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51名醫務人員權錢交易斂財逾千萬

涉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多家醫療衛生機構的"1•25"系列商業賄賂案件告破,51人被立案查處,其中地廳級幹部1人,縣處級幹部16人,涉案金額人民幣1147.52萬元、美元10.8萬元。

7月22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有關部門通報了一起"商業賄賂案"。案件涉及新疆12個地州市,共立案查處51件51人,其中地廳級幹部1人,縣處級幹部16人,涉案金額人民幣1147.52萬元、美元10.8萬元。截至目前,法院已判決30件30人,其餘正在審理中。

2007年,自治區檢察院根據群眾舉報,經過一年多的縝密偵查,突破了涉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多家醫療衛生機構的"1•25"系列商業賄賂案件。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有關部門認為,"1•25"系列案件,是新疆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工作以來查處的一起典型案件,既反映出普通商業賄賂犯罪案件的共性,也呈現出醫療衛生系統的特性。

一是掌握行政審批權的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及醫療機構領導人員,利用職權收受賄賂。

二是醫院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及耗材採購的科室負責人和個別醫生利用參與權、建議權、處方權斂財。

三是行賄人員眾多、數額巨大、情節嚴重、影響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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