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發出的通知中明確,浙江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從7月份開始,9-10月小額貸款公司經審核、依法註冊登記後,即可正式開展業 務。
試點期間,原則上在每個縣(市、區)設立 1家小額 貸款公司;列入省級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杭州市、溫州市、嘉興市、臺州市可增加 5家試點名額,義烏市可增加 1家試點名額。以溫州為例,該市有11個縣(市、區),共可設立小額貸款公司11個,算上增加的5個名額,該市的小額貸款公司可達16家。
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要從管理規範、信用優良、實力雄厚的當地民營骨幹企業中選擇,要求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欠發達縣域不低於2000萬元)、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連續3年盈利且利潤總額在1500萬元(欠發達縣域600萬元)以上。
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小額貸款公司註冊資本,設立為有限責任公司的,不得低於5000萬元(欠發達縣域不低於2000萬元);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得低於8000萬元(欠發達縣域不低於3000萬元)。
試點期間,註冊資本的上限為2億元(欠發達縣域為1億元)。據瞭解,在民資發達的溫州地區,基本都是執行上限標準。
據瞭解,小額貸款公司並不意味著高利貸和放任自流。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利率不得超過有關部門規定的上限,下限為央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浮動幅度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確定。
與此同時,小額貸款公司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內外部集資和吸收公眾存款,並且堅持按照"小額、分散" 的原則發放貸款。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 關鍵字搜索:
- 浙江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