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被迫申請加班
本報夏令熱線16840123日前接到職工投訴,稱上海佳果包裝製品有限公司的60多名員工加班嚴重超時,有的每月加班時間接近200個小時。在職工提供的六份考勤卡中,記者看到,幾乎每位職工每天8時左右上班,22時左右下班,一個月一天都不休息,平均zC月加班時間vb150個小時左右。其中有一位職工每天幾乎都是8時上班,23時下班,晚的甚至做到午夜12時,一個月加班時間達到175個小時。
職工反映,公司在讓職工加班前,必須要求職工向企業交一份加班申請單,但事實上,許多職工是被迫交申請單,被迫天天加班。
在該公司廠房內,50多名職工分成三堆在車間內手工疊制蛋糕包裝盒,多以女工為主。據介紹,他們每天10個小時基本保持同一姿勢,只有午飯和晚飯時有累計一個多小時的休息時間。
一位劉姓職工表示,他每天都是8點上班,23點下班,因為住在廠裡,所以幾乎是幹完活就睡覺,醒來就幹活。他面有難色地對記者說:‘出來打工,不容易,所以上面說u[班,沒人敢說不。’
公司竟稱工人得實惠
公司負責人趙晨陽表示:‘加班是為了職工好,讓他們多賺錢。’趙晨陽對職工超時加班的現象並不否認,他說:‘公司每年七八九月是銷售旺季,加班也就加這三個月。其實加班也是為職工好,如果他們不加班,那麼每月只能拿960元,現在加班後,每月可拿兩三千元。’記者提出,加班超時是違法行為,趙晨陽表示:"我知道違法,但是為了職工好,職工們也想加班,我這樣做是把責任擔在自己身上,讓職工得實惠。" 記者瞭解到,該公司每月給員工的所有薪水包括底薪960元、加班工資、每頓飯5元的補貼和全勤獎100元,其中全勤獎規定只要一天沒有加班就沒有該獎金。趙晨陽表示,公司律師目前正在向勞動局申請超時加班合法化,申請正在進行中,還沒有得到批准。超時加班早有"案底" 記者隨後與青浦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取得了聯繫,據龔隊長介紹,去年該公司就因為超時加班被處罰過。在去年的處罰記錄上,該公司有21人的加班時間超過《勞動法》規定的每月最多36小時規定,監察大隊罰了該公司4200元。同時,去年該公司還未按照標準支付職工加班工資,也被監察大隊勒令改正。龔隊長表示:"我們會立刻到該公司進行檢查,若有超時加班現象,一定處罰。" 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已到該公司進行了檢查,目前該事件正在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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