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個為什麼? 我對瓮安命案的問責
一, 為何不保護現場及獲得相關證據?多個目擊者稱地上有血跡、避孕套和草紙後被銷毀。
二, 為何現場被控方有人打電話給"蔣廳長",蔣廳長與此人什麼關係?
三, 為何憑被控方言詞認定李某是15歲女孩李樹芬的男朋友,而其父母親堅決否認?男朋友之說似掩蓋強姦罪惡。
四, 為何草率認定李樹芬是投水自殺?而急迫放走重大犯罪嫌疑人?
五, 為何李樹芬的叔叔在派出所被打後,出門路上又被"不明身份"的人打成重傷?!
六, 為何強大的瓮安公安居然無法抓到莫名其妙毆打李樹芬的叔叔"不明身份"者。似警匪勾結?!
七, 為何李樹芬會在幾個"朋友"的身邊,提出要自殺,而別人不阻擋反而深更半夜去做"俯臥撐"?
八, 為何李樹芬在班上學習成績很好,父母親痛愛,會想到去自殺?自殺為什麼不選擇一個人靜默地去死,而選擇當眾開玩笑似地死法?
九, 為何公安和政府鑑定為"自殺",而有與死者家屬簽訂"補償協議"?依據何法?
十, 為何40萬人的瓮安縣,會有十萬人"不明真相"?成為黑社會。如何理解"群眾是真正的英雄"?人民創造歷史!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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