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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瓮安案件雷同的裸死案的現狀(圖)

 2008-07-08 22:0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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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淑華接受採訪談女兒黃靜裸死案

貴州女學生死亡事件,公安被指涉嫌包庇有勢力人士,而五年前湖南湘潭女教師黃靜裸死案亦有相同之處。死者黃靜的母親黃淑華上週五在湖南的住所內接受本臺特約記者馬文強訪問,她表示最近在貴州瓮安縣觸發騷亂的少女遇害案,與她女兒的冤案極為相似。


為女兒黃靜死亡的真相 堅持不斷上訪

黃淑華在接受本臺特約記者馬文強採訪的時候激動地說,貴州瓮安縣遇害少女跟她女兒案件很相似,當中少女死因疑點重重,公安的調查結果很難自圓其說。黃淑華說﹐公安自創名詞來保護疑凶手,又不讓死者家人另行在全國各地找知名獨立的法醫來驗屍,採取強制、打壓的手法對付死者家人。

黃淑華說﹐現時大陸很多民眾都在批評公安充當惡勢力的保護傘。她指貴州瓮安縣的事件不是偶發的,這樣的情況正全國各地上演。

在黃靜案發以來,黃淑華五年來堅持不斷上訪,期間她經歷了被賊人偷走並銷毀了有關女兒案件的資料。最近京奧臨近﹐黃淑華又準備再次到北京上訪。這名深受截訪之苦的母親呼籲政府應該將阻撓各地冤民上訪的人力財力,轉為認真務實地解決民眾的冤情。

黃淑華的女兒黃靜零三年二月廿四日早上被發現裸死在學校宿舍內,很多證據顯示死者是遭到家人在當地政府部門任職高層的前男友姜俊武的姦殺。豈料公安不肯立案偵查,還沒出驗屍報告就說死者是心臟病發致死。

黃淑華堅持女兒沒有心臟病史,黃靜所屬學校則先是說遺失了黃靜的體檢證明,後來又改口"從來沒有過"。

後來家人爭取到另行找獨立驗屍機構驗屍,但由公安保管的重要證物,包括死者的內褲、心臟取證樣本等重要證據,公安聲稱被意外銷毀。案件最終拖到零六年七月,法院裁定疑凶採用了"特殊方式進行性活動"促發黃靜心臟病發死亡,只需民事賠償給死者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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