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明瓮安死亡女生之死因,並非什麼複雜的技術問題。在正常情況下(比如是美國這樣的民主國家),只要從死者身上取樣再比對DNA,事件真相即可明白。但這簡單的問題放置在中國這缸污水裡,立刻就被攪成深不見底的一潭黑水。
三個疑凶及一個涉案女生的家庭背景,看起來似乎也不算太硬:第一,他們的靠山之級別,在中共等級制的階梯上最多也就剛登上最低階的科級而已。但中共崇尚官本位,在一個邊遠縣城裡,縣令之威勢等同君主,中國歷來就有"破家縣令"之謂,今天依舊如此。第二,疑凶與涉案女生似乎也並非"縣太爺"直系子弟,只是子侄而已。為什麼官員要如此護衛這些不肖旁支子弟的惡行呢?
要解釋第二點,必須從中共的官場文化談起。中共官場早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就流行一段話:反貪抓的不是貪得最多的,也不是最倒霉的,而是不長眼的小氣鬼。只要上送三級,保準沒事;看一個官員有沒有本事,不是看他貪污的數量,而是不管貪多少都不會出事。
這段話其實涉及到官場的保護傘問題。所謂"上送三級",指官員為了自己的安全,除了買官費用之外,還得上交(包括越級上交)"維持費用",將上級都編進自己的關係網中,否則出了事沒人保。只要手中有權,貪污人人都會;但是否有本事編織關鍵時刻用得著的"關係網",罩住自己,那才算是真本事。中國許多鬧得驚天動地的冤案,其實最初那個死結只不過是一個小小的村官或者鎮官打下的,但由於一層套一層的政治保護關係,一些案情簡單、是非曲直也很明白的案件最後被打上不少死結,牽扯糾纏,無法解套。這幾年鬧得沸沸揚揚至今未見雪冤的黃靜案、高鶯鶯案莫不如此。
從官員本身來說,除了部分不可救藥的糊塗蛋之外,即使自身品行不端的人,也大都願意子弟成材,這是他們用各種灰色收入將子弟送往海外留學的動機。他們當然更不願意子弟的惡行影響自己的烏紗帽,將自己弄錢的"本錢"給折騰光。但中國黑暗的官場文化卻使他們衛護子弟惡行成了必須。
比如,貴州瓮安那些未公開出場的官員護衛旁支子弟,與其說是為了親情,還不如說是為了面子與"罩得住人"的官場聲望。試想想,這些官員在地方上混,完全靠的是一張關係網,上面要有人保護自己,官員本人還要保住下面各種各樣託庇於自己的人。一旦連自己的子侄輩都罩不住,不僅是面子往哪裡擱的問題,還有個人心離散的問題:上級覺得你這人能力不行,連自己家裡人都管不好,出了點事就罩不住,說不定哪天會連累我,不能再與你沾邊;而各種託庇者也會想:你連自己的親侄兒外甥女都保不住,看來後臺也不太硬,我再往你身上投資,只怕是錢會打了水漂。而且,就算是這次大義滅了親,今後在升遷時,有人會利用這點說你管教子侄不嚴,曾經如何如何。一通利害帳盤算下來,什麼死者的冤情,事件的是非曲直統統被放置一邊,只考慮如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至於幫忙化解的人有的是,關係網上的利益相關者尤其是下級都會出馬,保上司即保自己。
高高在上的周永康、孟建柱們支持瓮安地方當局的鎮壓,倒並非他們與隔了多少層的瓮安某官有直接的利益瓜葛,更主要是出於"穩定"與"共克時艱"這一大局的需要。這種事情要是查下去,不知會扯出多少見不得人的事情。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最後是利用了浙江京官與湘軍派系的矛盾才得以雪冤,但卻引發一場官場地震,摘了包括兩位督撫在內一百餘位官員的花翎頂戴--中共如今正要凝聚黨內人心"共克時艱",怎能拿官員利益不當事?幾條草民的命,怎比得上"穩定"大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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