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大信用卡團夥詐騙案宣判 16名被告均獲刑

在短短的一年時間裏通過收集他人證件,偽造白領人士資料,向銀行申領到了141張信用卡,並持卡套取現金212萬餘元。昨天,徐匯法院對這一本市最大的信用卡詐騙團夥作出判決,涉案的16名被告人分別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行賄罪,主犯莊建棟、袁曉騫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和11年,並處罰金12萬元和10萬元。

2006年6月,無業人員莊建棟、袁曉騫與自稱在銀行工作的顧清約定,莊建棟以支付信用卡信用額度10%至15%的價格,由顧清為原本不符合申領信用卡條件的相關人員成功申領信用卡。隨後,由袁曉騫組織相關人員將租賃酒店、賓館的客房作為作案地點,四處收集別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複印件、相關公司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將身份證上形形色色的市民偽造成在各大公司上班、收入不菲的白領人士。通過這樣的方式,莊建棟等人共騙領到了141張信用卡。

為了讓信用卡裡虛擬的信用額度轉化成現金,袁曉騫指使相關人員以支付套現金額2%至3%費用的代價,進行惡意透支。在短短一年時間裏共套得現金212萬餘元。

去年6月的一天,當這夥人在賓館客房內整理大量的信用卡時,可疑形跡引起了公安人員的警覺。經嚴密偵查布控,涉案的16名被告人悉數落網。截至案發,涉案的大部分贓款已被揮霍一空而無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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