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實行土地出讓金不再上繳中央財政,土地出讓金收入成為中國地方政府預算外收入的主要來源。地方政府以「吃」地為生,一年將全國土地賣掉了九千億,導致數十年收益一朝耗盡。有學者在接受南方都市報採訪時指出,這種延續十多年的「賣地財政」導致房價高漲,耕地流失,損害農民利益,也導致導致一些地方政府為搞形象工程大肆揮霍,甚至土地違法、腐敗等現象滋長。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政府依靠出讓土地使用權獲得了大量的財富,土地是政府最重要的資源之一。依靠土地產生的收入,被稱為「土地財政」。但近年來,賣地求財愈演愈烈,地方財政變成了「賣地財政」。據相關統計數據顯示,「賣地財政」幾乎佔據了地方財政的半壁江山,也因此帶來耕地流失、「經營城市」等諸多弊病。在今年「兩會」期間,有不少代表委員質疑「賣地財政」。
中共中央黨校校委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認為,政府先將農業用地低價強制徵收到政府手中,城鎮原有國有土地的再出讓,也在政府土地部門手中,大部分土地再向用地商招拍挂或者以其他形式出讓50到70年不等的使用權。賣地財政是我國目前所有建設用地強制徵用和國家高度壟斷土地制度形成的。
東北財經大學經濟學博士劉正山表示,「賣地財政」是比較形象的說法,指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主要依賴土地出讓收入和房地產稅費。「賣地財政」是政府職能錯位的必然結果。據他調查和測算,土地出讓佔地方財政預算外收入60%以上,個別市縣達90%左右。
劉正山說,從全國情況看,土地出讓收入佔財政收入的比重非常高。2007年全國土地出讓總價款為9130億元以上,而全國的財政收入為3.2萬億元,從而土地出讓收入佔財政收入的比重為28.53%。
周天勇認為,出讓土地收入實際是將未來50到70年的土地收益在一年中收上來。目前的賣地財政,實際是今天政府一年花掉應當是未來政府幾十年的收入,透支未來子孫的幾十年的財政資源,在今天吃干榨盡。哪一屆賣地多,哪一屆領導的財政日子就好過;而哪一屆賣地少,或者無地可賣了,就會陷入財政困難。
他指出,賣地財政推高了地價和房價,侵蝕了農民和城鎮購房居民的利益。自實行低價徵用制度,從農民手中轉移的利益大約在15萬億人民幣左右,而賣地補償給農民的不到其中的5%。農民的土地財富,轉變成了城市化和現代化的高樓大廈、公園廣場、企業廠房、鐵路公路、水庫電站等等,但是,許多農村的農民卻因征地而致貧,形成4000萬失地、失保和失業農民。房價上漲中,除了房地產開發商的暴利外,其中相當比例是政府高價出讓土地向購房居民轉嫁的部分。
劉正山說,對於大部分地區而言,賣地收入沒有納入財政預算的監管範圍之內,有些土地出讓收益的徵收部門與使用部門同屬一處,導致了一些地方政府為搞形象工程大肆揮霍,甚至土地違法、腐敗等現象滋長。同時,直接、間接地加速了房地產價格的上揚,嚴重透支了居民的未來消費能力。
他認為,「經營城市」是地方政府控制公有經濟資源較多而又缺乏權力約束條件下的特殊產物,它其實是地方政府職能定位錯亂的一個典型表現。一部分地方政府在「經營城市」過程中,做的其實是拆房子、倒地皮的活動,通過「飢餓供地」以拉動房價,從而大牟其利。
最後,兩位學者對改革土地徵用制度,提出打破土地制度二元結構,實行城鄉用地「同地、同價、同權」,讓農村和城郊集體土地直接進入建設市場。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政府依靠出讓土地使用權獲得了大量的財富,土地是政府最重要的資源之一。依靠土地產生的收入,被稱為「土地財政」。但近年來,賣地求財愈演愈烈,地方財政變成了「賣地財政」。據相關統計數據顯示,「賣地財政」幾乎佔據了地方財政的半壁江山,也因此帶來耕地流失、「經營城市」等諸多弊病。在今年「兩會」期間,有不少代表委員質疑「賣地財政」。
中共中央黨校校委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認為,政府先將農業用地低價強制徵收到政府手中,城鎮原有國有土地的再出讓,也在政府土地部門手中,大部分土地再向用地商招拍挂或者以其他形式出讓50到70年不等的使用權。賣地財政是我國目前所有建設用地強制徵用和國家高度壟斷土地制度形成的。
東北財經大學經濟學博士劉正山表示,「賣地財政」是比較形象的說法,指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主要依賴土地出讓收入和房地產稅費。「賣地財政」是政府職能錯位的必然結果。據他調查和測算,土地出讓佔地方財政預算外收入60%以上,個別市縣達90%左右。
劉正山說,從全國情況看,土地出讓收入佔財政收入的比重非常高。2007年全國土地出讓總價款為9130億元以上,而全國的財政收入為3.2萬億元,從而土地出讓收入佔財政收入的比重為28.53%。
周天勇認為,出讓土地收入實際是將未來50到70年的土地收益在一年中收上來。目前的賣地財政,實際是今天政府一年花掉應當是未來政府幾十年的收入,透支未來子孫的幾十年的財政資源,在今天吃干榨盡。哪一屆賣地多,哪一屆領導的財政日子就好過;而哪一屆賣地少,或者無地可賣了,就會陷入財政困難。
他指出,賣地財政推高了地價和房價,侵蝕了農民和城鎮購房居民的利益。自實行低價徵用制度,從農民手中轉移的利益大約在15萬億人民幣左右,而賣地補償給農民的不到其中的5%。農民的土地財富,轉變成了城市化和現代化的高樓大廈、公園廣場、企業廠房、鐵路公路、水庫電站等等,但是,許多農村的農民卻因征地而致貧,形成4000萬失地、失保和失業農民。房價上漲中,除了房地產開發商的暴利外,其中相當比例是政府高價出讓土地向購房居民轉嫁的部分。
劉正山說,對於大部分地區而言,賣地收入沒有納入財政預算的監管範圍之內,有些土地出讓收益的徵收部門與使用部門同屬一處,導致了一些地方政府為搞形象工程大肆揮霍,甚至土地違法、腐敗等現象滋長。同時,直接、間接地加速了房地產價格的上揚,嚴重透支了居民的未來消費能力。
他認為,「經營城市」是地方政府控制公有經濟資源較多而又缺乏權力約束條件下的特殊產物,它其實是地方政府職能定位錯亂的一個典型表現。一部分地方政府在「經營城市」過程中,做的其實是拆房子、倒地皮的活動,通過「飢餓供地」以拉動房價,從而大牟其利。
最後,兩位學者對改革土地徵用制度,提出打破土地制度二元結構,實行城鄉用地「同地、同價、同權」,讓農村和城郊集體土地直接進入建設市場。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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