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參劉基首先進言:"宋元以來,寬縱日久,當使紀綱整肅,然後才能實施新政。"
朱元璋感到言之有理,也深感大明朝的當務之急,應是制定法律,以法治國。根據朱元璋的命令,法律的制定工作加緊進行,到洪武三十年(1397)正式頒布了幾經修改的《大明律》。《大明律》簡於《唐律》,嚴於《宋律》。
《大明律》規定"謀反"、"謀大逆"者,不管主、從犯,一律凌遲,祖父、子、孫、兄弟及同居的人,只要年滿16歲的都要處斬。
對官吏貪污,處罰也特別重。犯有貪贓罪的官吏,一經查清,一律發配到北方荒漠中充軍。官員若貪污贓銀60兩以上,將被處梟首示眾、剝皮實草之刑。命在各府州縣衙門左側設皮場廟,就是剝皮的刑場,貪官被押到這裡,砍下頭顱,掛到竿子上示眾,再剝下人皮,塞上稻草,擺到衙門公堂旁邊,用以警告繼任的官員。
朱元璋對自己制定的法律,帶頭實行,而且執法相當嚴厲,這在中國古代封建皇帝中是少有的。他的女婿、附馬都尉歐陽倫,憑著自己是馬皇后親生女兒安慶公主的丈夫,不顧朝廷的禁令,向陝西販運私茶。後來河橋巡檢司的一位小吏向朱元璋告發了此事。朱元璋立即下令賜死歐陽倫,同時他還發了通敕令,表揚那位小吏不畏權貴的鬥爭精神。
朱元璋惟一的親侄,開國功臣朱文正,亦違法亂紀他毫不留情廢了他的官職。開國功臣湯和的姑夫,自以為有硬邦邦的靠山親戚,就隱瞞常州的土地,不納稅糧,朱元璋也將他依法處死。
朱元璋當皇帝的30年中,還公開鎮壓了幾起大貪污案,其中最大的是郭桓案。郭桓案發時為戶部侍郎。洪武十八年(1385),御史余敏等告發北京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或、趙全德等人,夥同郭桓等人貪污舞弊,吞盜官糧。朱元璋抓住線索,命令司法部門依法嚴加追查。這個案子後來又牽連到禮部尚書趙瑁、刑部尚書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傑、工部侍郎麥志德等高級官員和許多布政使司的官員。貪污盜竊的錢折成糧食達2400多萬石。案件查清後,朱元璋下令將趙瑁、王惠迪等人棄屍街頭;郭桓等六部侍郎及各地方布政使司以下的官員有上萬人被處死;有牽連的官吏幾萬人被逮捕入獄,嚴加治罪。各地捲入這個案件的下級官吏、富豪,被抄家處死的不計其數。
一代帝範,節儉成風
由於朱元璋出身貧苦農家,不僅深深體諒農民生活的艱辛、物力的艱難,而且他還身體力行,帶頭倡導節儉。明朝建立後,按計畫要在南京營建宮室。負責工程的人將圖樣送給他審定,他當即把彫琢考究的部分全去掉了。工程竣工後,他叫人在牆壁上畫了許多怵目驚心的歷史故事做裝飾,讓自己時刻不忘歷史教訓。有個官員想用好看的石頭鋪設宮殿地面,被他當場狠狠地教訓了一頓。
朱元璋用的車輿器具服用等物,按慣例該用金飾的,但他下令以銅代替。主管這事的官員說,這用不了多少金子,朱元璋說,"朕富有四海,豈吝惜這點黃金。但是,所謂儉約,非身先之,何以率天下?而且奢侈的開始,都是由小到大的。"他睡的御床與中產人家的睡床沒有多大區別,每天早膳,只有蔬菜就餐。
在朱元璋的影響下,宮中的后妃也十分注意節儉。她們從不喬裝打扮,穿的衣裳也是洗過幾次的。有個內侍穿著新靴子在雨中行路,被朱元璋發現了,氣得他痛哭了一頓。一個散騎舍人穿了件十分華麗的新衣服,朱元璋問他:"這衣服用了多少錢?"舍人回道:"五百貫。"朱元璋痛心地說:"五百貫是數口之家的農夫一年的費用,而你卻用來做一件衣服。如此驕奢,實在是太糟蹋東西了。"
朱元璋不喜歡喝酒,他多次發布限制釀酒的命令。他不愛奢華,講究實際。他命令太監在皇宮牆邊種菜,不要建造樓臺亭閣。為了讓兒子們得到鍛練,他命令太監織造麻鞋、竹籤自用,規定諸王子出城稍遠,要騎馬十分之七,步行十分之三。由於他出身貧寒,從小沒有讀書的機會,從軍後,到稱帝晚年一直保持勤奮好學的作風。作戰之餘,理政之後,他常常請儒生講述經史。經過幾十年的刻苦自學,他不但能寫手扎、軍令,還能寫詩作賦。他終生嚴格要求自己,不懈怠,不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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