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關注人權律師鄭恩寵
"一個誠實、正直、勇敢、富有同情心、責任感的人民的好律師,因為幫助無辜的弱勢群體打官司,維護法律的尊嚴,公民的合法正當權益,不顧個人私利和安危撿舉揭發各種腐敗現象,揭露上海十年大動遷中存在的許多非法侵犯公民人權的事實,揭露利用改革開放之機大搞官商合謀騙取國家和人民的巨額財產,中飽私囊;揭發仰融和周正毅,為人民立下了不朽的功勛,卻因此而得罪權貴,竟被以莫須有的罪名入之以罪!"這是郭國汀、張思之律師當年對鄭恩寵律師道德與法律方面持論公允的的評價。五年以前,鄭恩寵律師被以陳良宇為首的上海幫腐敗權貴所把持的上海公檢法蓄意構陷,以莫須有的"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附加剝奪政治權利一年。這一完全混淆黑白、功罪顛倒的人治冤案當時震驚世界,至今餘波未息。從事後的種種跡象看,上海方面就鄭恩寵案當時確乎實行了獨立審判,不是在法律意義上,而是在政治意義上獨立於中央的審判。在陳良宇喪身北京反腐利劍一年半之後的今天,上海負責監控鄭恩寵律師(2006年刑滿釋放,2007年6月剝權期滿)還咬牙切齒地對鄭恩寵說:誰叫你反對陳良宇,陳倒了我們減少了多少福利(大意如此)。由此可見,鄭恩寵律師代理上海拆遷戶維權抗爭及拆遷戶集體多年不斷地上訪等系列案件揭破了上海灘官商勾結的層層黑幕,觸動了權歸利益集團的政治和物質利益,是以引致腐敗共同體成員普遍而又深刻地忌恨(反腐英雄渭南移民局工會主席李萬明長期遭受本系統地孤立打擊,其境遇同鄭恩寵律師如出一轍。這其實是官民嚴重對立、公權力高壓私權利大背景下當今中國最普遍的現實)。由此我們也憬然有悟,周正毅坐牢像度假(真可謂恩寵有加啊)鄭恩寵在家像坐牢這種極不尋常的現象何以發生。據大紀元2月25日快訊,鄭恩寵律師自2007年8月24日至今年2月25日,被上海公安以傳喚的名義23次強制離家,僅本月就傳喚了4次。其間鄭恩寵律師曾四次被打,導致雙腳不良於行。先說所謂的傳喚。上海公安對曾蒙受不白之冤而現已恢復自由的人權律師屢施傳喚,也許符合法律的程序性規定(對司法官員來說辦個手續實在不費吹灰之力),但是,法律的實質正義要求公權力不得逾越自己的邊界,這個邊界就是人權,就是人之為人普遍應享有的正當的基本權利。鄭恩寵律師如果沒有漏罪嫌疑,公安就無法律的理由去傳喚他;即使有什麼漏罪也不需要連續23次地傳喚(法定傳喚每次最長為12個小時,12乘23為276小時),逕直採取其他的強制措施可也。可見上海閘北區政治警察們完全是出於其他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故意騷擾鄭恩寵律師及其家人,嚴重侵犯了一個自由公民的人權。再說暴力。在當下中國公權力的佔有者對維權人士尤其是人權律師越來越多地施加暴力,已呈蔓延之勢。郭飛熊在遼寧遭受野蠻酷刑,高智晟在北京多次遭到虐打,李勁松、滕標、李和平律師等都遭到警方及警方雇佣的黑惡勢力的暴力襲擊。這說明謊言統治已無能為繼,後極權制度在民間維權力量的四面合圍下岌岌可危了。但是有必要指出,暴力的效能是短暫的,一個政權越是過度使用暴力以維持秩序和安全,就越是加速奔向其生命的終結,虎狼之秦與凶暴之元堪稱殷鑒。參與毆打鄭律師的最凶狠的暴徒是閘北區公安張廣寶。所有中國人權人士都不會忘記這個引發人們豐富的暴力想像的名字。張廣寶之流雖然暫時可以安然地生活在現存體制內,甚至還會因為什麼堅定的黨性原則、敢於和政敵肉搏(單方面的)的鬥爭精神而加官進爵;但是在另一種良善的制度環境下,他將被法律公正地清算(制度的順淘汰),這是毫無疑問地事。當然,前提之一是他必須有足夠的壽數等到那一天。
上海灘有黑幫橫行的歷史,這是人所共知的舊聞了;但是新上海灘作為這個"法治國家"的門戶仍現青紅橫逆,豈非咄咄怪事!常言道惹不起躲得起,三十六計走為上,然而在偌大的中國鄭恩寵律師連流亡的權利也沒有啊!走筆至此,按理該向掌握每一個中國公民生死禍福的執政者吶一聲喊:救救鄭恩寵!然而我卻因屢屢碰壁早已失去了原初的衝動。我只能寄望於中國民間、寄望於國際正義力量:關注鄭恩寵、救援鄭恩寵!
西安維權律師 張鑒康
2008年2 月26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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