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審"不要奧運要人權"案

中國一家法庭星期二審理一名呼籲"不要奧運要人權"的維權人士。佳木斯市中級法院2月19號開庭審理維權人士楊春林的案子。楊春林去年發起"不要奧運要人權"的公開信,並徵集了1萬多人簽名。

楊春林去年被捕後,家人一直沒有機會與他見面,直到2月18號下午才得到通知說,第二天公開審判,允許家屬旁聽。

*八個月未見家人*

楊春林的妹妹楊春平對中文部記者描述在法院見到楊春林的情景時說:"我哥下車的時候戴著頭套,戴著手銬和腳鐐,我們家裡非常驚奇,覺得我哥像死刑犯的感覺。我哥下車後喊"打倒法西斯",叫法警拽屋裡去了。開庭的時候我哥不知道是公開庭審,不知道我們家人都去了,看到我80歲的母親、我嫂子和親人,我哥就哭了,8個多月沒見到家裡人。"

為楊春林案件辯護的李方平說,對楊春林的指控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楊春林及其律師都作了無罪辯護:"做的是無罪辯護。他不認為自己構成犯罪,認為這是憲法賦予他的公民權利。辯護是基本沒有受到打斷的,整個法庭氣氛比較和緩。我和張建國律師應該說是充分為他進行了辯護。我們也是做的無罪辯護。就第一項指控而言,楊春林收集這些農民或農民代表的簽名並把它發到海外,本身這個行為不符合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構成。"

*辯護律師:與顛覆政權無關*

李方平說,楊春林雖然提出了"不要奧運要人權"的口號,但是僅僅這個口號也都是言論自由的範疇,因為奧運和人權都與國家政權是否會被煽動顛覆沒有任何關係。

李方平律師除了對楊春林戴重刑具出庭不滿外,還為楊春林在看守所中的待遇鳴不平:"在看守所中一個月才放風一次,日照時間也非常短,不能看書,也不給他筆和紙。甚至我們昨天和會見他時,他還不知道他今天早上將會審判。"

李方平把楊春林案子與同類追究顛覆國家罪的案子相類比,估計楊春林可能被判處3到5年徒刑。楊春林的妹妹楊春平說,如果被判有罪的話,楊春林也不想上訴,他對中國司法沒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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