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腐敗有藥救嗎?
根據最近《南方週末》由趙蕾所寫的一篇報導,今年元月中旬,在北京大學有一場由「北大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以及「美國耶魯大學中國法律中心」聯合舉辦的反腐問題研討會,討論中國的腐敗問題。根據這篇報導,如果我們「去異求同」並且「舍末逐本」的話,可以得到「不反腐亡國、反腐亡黨」以及「中共不會反腐」這兩個結論。研討會當然不會是只有一種聲音。首先是對「腐敗這麼氾濫,是否來源於改革開放」的爭論。與會者大都認為:「改革開放」帶來了腐敗;但腐敗的根源,卻是埋藏在中共改革開放前的「全能政治」與「計畫經濟」那種不受任可節制的本質裡面。有了這樣變異的土壤,種什麼都會長出腐敗的果實。有位與會者就說:「幾乎每一項改革政策的出臺,都成為新一輪腐敗滋生的契機。」
腐敗與地方自治也有關,但這個關係是複雜的。有人說,在高度集權的環境下,地方政府必須用腐敗的手段來保護本地的資源與產業,結果是:哪個地方腐敗,那個地方經濟更自由;哪個地方腐敗,那個地方就有更大的地方自治空間。有兩人提出異議,不贊成他這種「腐敗有理」的觀點,他們說,固然商人「在中國做生意,只能通過腐敗的方式降低交易成本」,但腐敗對整體經濟公平、公正機制的建立,卻是成本最高的。
另一個爭論點是腐敗的嚴重性:腐敗是感冒還是癌症?與會者沒有人願意承認腐敗是癌症,但從他們討論的內容看來,透露的訊息卻是:中國的腐敗差不多是「癌症末期」。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提到的腐敗與中共製度的關係,用現在男女關係的形容詞,叫做「十指緊扣」。過去有人用「一籃子螃蟹」來描述腐敗者相互牽連的程度,什麼意思呢?就是你抱著我,我抱著你,拉這個,那個馬上「斷手斷腳」。著名中國社會經濟學者何清漣說,這種腐敗叫做「組織性的腐敗」,但實際上現在已經進化到「制度性的腐敗」。曾經擔任最高人民檢察院特邀檢察員與中紀委監察部特邀監察員的朱維究教授說,有位忠誠幹部按照組織的要求下海經商,事事請示,結果卻被判刑並開除黨籍。她說,如果當初審計署把所有拿紅包的人都清理的話,那麼九十年代中期以前,改革開放就已經被消滅掉了。結論是:腐敗是中共政策指導下的政治問題。這麼嚴重的、盤根錯節的腐敗問題,是不是癌症末期,其實是看它有沒有救。
有沒有救呢?如何救呢?最後一個大家討論的問題,就是:政改是不是反腐的最好策略?與會的都是法律專家,當然就提到腐敗之所以不能遏止,就是缺乏正當法律程序,所以沒有辦法保護人權、防止濫權、遏制腐敗。但是,而要建立這個正當法律程序,就要進行政治體制的改革。基本上,大家都認為政革是最佳策略。問題是,政改做得下去嗎?中山大學的倪星教授說:「反腐敗面臨的現實困難是,真正嚴格執法,一個地方黨委政府就癱瘓掉了;但不執法,民間又怨聲載道。」有一句話形容中共反腐的兩難,叫做:「不反腐亡國,反腐亡黨」。不就是這個意思嗎?
照這樣推理,要依靠中共來反腐,有希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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