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億農民的心聲(圖)
農民的土地自然歸農民,順理成章Getty Igages
2007年12月12日,在神州大地響起一聲春雷,中國陝西省原黃河三門峽庫區約七萬農民,在《向全國告訴收回土地所有權》的公告中,向全國人民莊嚴宣告:摒棄土地的原"國家"佔有形式,各戶承包的土地擁有永久所有權,歸農民世世代代支配和享用。農民有權利使用,出租,繼承。理直氣壯地向《土地法》挑戰,向共產黨叫板!
毛澤東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所稱的"泥腿子",之所以敢於冒殺頭或坐牢風險,自行把共產黨定下的土地"使用權"改變成"所有權",是有法理和事實依據的。從法理層面上說,第一次國共合作,偉大的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主張"耕者有其田",共產黨是擁護的。土地所有權歸農民無疑!後來中華蘇維埃政府在蘇區,以及中共在"解放區"進行土地改革,都是把地主的土地分給了農民。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在第一次全國人大制訂憲法之前,具有憲法作用。《共同綱領》承認並保護私人財產,沒有將農民私人擁有的土地收歸國家所有。即使在"合作化"運動中,農民的土地和牲畜,大農具也是在不改變權屬的前提下自願加入的。後來,推行人民公社,硬是把農民的土地先騙走,後又強行收歸國有和集體所有。綜觀中共黨史和中國大陸近一個世紀的歷史,國家或集體強行收走農民的土地於法無據。解散人民公社的同時把土地退還農民應該是自然的事情。
當年共產黨鬧革命用的法門是農村包圍城市並最後佔領城市。試問:如果當時農民不讓共產黨藏身農村,他能有今日之天下嗎?如果當年沒有農民供共產黨吃飯穿衣,沒有農民為共產黨提供和不斷補充兵員,支援前線,它能打敗國民黨政府軍嗎?再問:中共建政之後,如果不通過工農業剪刀差的辦法,強行徵購糧食和其他農產品,國民經濟很快恢復,中共政權會鞏固嗎?不會的,絕對不會!共產黨欠農民的太多了!時至今日還不想還賬?
把土地退還給農民的道理是明擺著的。可是共產黨是絕不允許的,因為共產黨到手的權利是絕對不會輕易放棄的。你敢挑戰,它就鎮壓你!有鑒於此,中國廣大的農民要有與其鬥爭的思想準備。
正義在農民一邊,最後勝利的一定是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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