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前高官歐文龍因腐敗被判監27年(圖)
被捕一週前,歐文龍前在立法會介紹施政方針。(來源:澳門新聞局)
澳門前運輸公務司司長歐文龍因貪污和受賄罪被判監27年。
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表示,這項判決是公正的。但是歐文龍的代表律師則說,量刑過重,對於是否上訴,則暫時沒有作出決定。
現年51歲的歐文龍共受到76項控罪。澳門終審法院裁定,其中40項受賄罪和13項洗黑錢罪名成立。
除了判刑入獄之外,他還受到24萬澳門幣罰款以及在澳門和英國的私人物業充公的懲罰。
法官在宣判時說,歐文龍利用職務的便利,收取賄賂,損害了公眾利益。
歐文龍一年前被廉政公署逮捕,接著被免去了政府公職。據報導,歐文龍的腐敗案涉及金錢數額高達數億澳幣,是澳門有史以來最大的腐敗案。
歐文龍責權範圍包括土地整治、交通,航空和港務管理。1982年他獲得臺灣大學機械工程學士學位,1987年加入澳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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