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非法廣播案 司徒華再次上庭
司徒華要求修改廣播法規。
香港知名民主派人士司徒華被控告參與非法廣播案件星期一(1月14日)再次開庭審訊。
司徒華被控在去年6月出席"民間電臺"在九龍旺角街頭進行關於平反1989年天安門民運的廣播節目,當局以非法廣播罪名對司徒華提出起訴。
同日合併審理的,還包括對資深媒體人林旭華和香港電臺製作人員工會理事麥志恆兩人的非法廣播指控。
司徒華到達東區裁判法院出席庭審時,一批來自民主團體的人員到場聲援。
司徒華說,香港《電訊條例》已經被裁定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要求修改有關法規,並撤銷對他的起訴。
主審法官鑒於《電訊條例》是否違憲的上訴未有結果,宣布把案件壓後到3月初再審。
藐視法庭
與此同時,香港律政司向法院申請展開法律程序,控告六名參與"民間電臺"活動人士藐視法庭罪。
律政司上週四(10日)向法院取得對"民間電臺"廣播的臨時禁制令後,電臺當晚就在旺角街頭進行廣播。
律政司表示已經向法院提交文件,控告電臺不理會禁制令,有關人士干犯藐視法庭罪。
律政司表示,目前正考慮是否檢控參與這次未獲授權廣播的人員。
數名香港立法會民主派議員出席了上週四的廣播。
出席了這次廣播的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指責當局沒有一併起訴包括他在內的六名議員,是欺善怕惡的行為。
民間電臺的負責人曾健成接受香港電臺採訪時則說,他無意挑戰法院權威,作為市民也不應該藐視法庭,因此已經做好心理準備面對監控。
但是曾健成批評這次起訴是香港政府的政治工具。
他對律政司提出監控表示失望,同時也在徵求法律意見,就頒布禁制令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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