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二年級時,老師接受了EQ的訓練,回來以後就用在課堂上。
每天早上,小朋友進了教室,老師就要小朋友圍成一圈,然後在一至十之間選一個數字,來形容自己今天早上的情緒,數字愈大就表示愈快樂,而且要講出原因。
有個小孩說,他今天早上的心情只有三,因為哥哥和他吵架了。有個小孩說,他的是五,因為他的祖母生病了。等到所有小朋友說完,老師就說:"我們都聽到了,有人快樂,有人不快樂,做為你們的朋友,我們可以一起唱首歌,或是抱抱你,讓你心情好一點。但不管我們用什麼方法,最終可以讓你快樂起來的人,只有你自己。你要快樂或是難過,決定於你自己的心境,決定權在你。"
因為我知道,老師在學校已經種下這樣的種子,所以在家應用,孩子很容易接受。父母可以在睡前或是晚飯後,和孩子做這種"遊戲",讓他們舉例說說一天來的感受。想要孩子做,自己一定要示範,例如"媽媽今天的心情是八,因為碰到一個老朋友,所以很開心。"孩子太小一下子講不出來時,可以慢慢練習。
<面對惡言惡語>管理情緒 操之在我
著名的猶太精神醫師弗郎克(Victor Frankl)曾經和家人被關在納粹集中營裡,親人一個個被抓去做各種化學實驗,也都沒有回來。他每天生活在極度的恐懼中,不知道什麼時候自己會被帶出去。有一天,他也被帶走了,一個人關在斗室中,全身被剝光,他繞著房間一遍一遍地走,恐懼到極點。
就在他最恐懼的時候,他突然領悟到一件事情:"為什麼我要這麼恐懼,不管他們要對我做什麼,但決定要不要快樂是我的權利,是別人永遠拿不走的。"
大戰結束之後,倖存的他到了美國在一所大學教書,提出了"操之在我"(proactive)的概念,鼓勵大家跳脫一般所謂的"刺激─反應"的模式。要大家瞭解在刺激與反應之間,我們有選擇的自由。
在面對自己的情緒時,我們往往不自覺地怪罪別人,覺得"我不快樂,都是你惹我的!"我們忘了,自己才是情緒的主人。尤其是孩子,要把情緒的責任歸還給他。要讓孩子明白,當別人嘲笑或說了難聽的話時,要不要對那些"惡言惡語"起情緒反應,自己是可以作主的;要不要被那些話語傷害,也是自己的選擇。美國前第一夫人伊蓮娜.羅斯福曾說:"除非經由你的同意,沒有人可以傷害得了你。"也是同樣的道理。到了青少年時期,這點尤其重要。
<面對該做的事>學習態度 操之在我
"操之在我"的概念可以應用在情緒管理上,也可以把這樣的態度,應用在學習和做事上。
兒子五歲時有一次不想練琴,坐在鋼琴前哭。我問他說,"你想要學琴嗎?"他點點頭。"學琴就一定要練琴。看你這樣哭,媽媽很心疼,你有兩個選擇:一是你高高興興地練,一是哭哭啼啼地練。這我沒辦法幫你,是你自己的選擇。"哭了兩天,我重複這些話,也許哭也挺累人的,也許終於想通了,他又開心的練琴了。
隨著孩子長大,有些孩子在面對責任,如做功課、做家事或練琴時,常常會很情緒化,怨天尤人,怪東怪西,我們一定要把正確的觀念深植於他的心中,告訴他:"山不轉路轉,境不轉心轉。有些該做的事是不能逃避的。自己可以改變和掌握的是自己面對那件事的心情。"絕對不要把孩子的事和情緒變成父母的責任。
<身教重於言教>你怎麼表現 孩子就怎麼學
父母在面對問題時如何反應,都是在做示範,孩子也在吸收學習。如果你看到孩子犯錯就破口大罵,看到別人做不對的事情,如開車時超你的車,也要罵兩句等,如此孩子在外面遇到事情時,你很難期望他可以心平氣和地看待自己或別人的錯誤。
如果以"操之在我"的概念來解釋,孩子做了不當行為或有負面情緒時,父母要心平氣和的解決問題或氣急敗壞的責罰孩子,不也是父母可以做的選擇嗎?事情發生時,我們的應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這種身教遠比言教來得更有效。
當然,父母也是人,難免會有情緒失控的時候,也不必太懊惱。我自己有時也會因為孩子的錯誤而生氣,但事後我為自己的不良示範向他們道歉。我說:"媽媽剛才發了一頓脾氣,雖然是你做的事情不對,但我用的方法也不好。我跟你道歉,對不起!"
也許爸媽們會擔心向孩子道歉會誤導孩子,以為一切都是父母的錯。在我個人經驗裡,得到的反應通常是孩子會對我說:"媽媽,對不起,我也有不對,我會想辦法改的。"所以要不要道歉,你有選擇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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