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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泉被開除 原民盟中海大主委張曼平發公開信

 2007-12-21 15:2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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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洋大學教授、原民盟中海大主委張曼平先生
致民盟南師大主委林振山教授的公開信

中國民主同盟南京師範大學委員會主委林振山師弟:

最近從網上看到關於郭泉公開信和南師大民盟基層委員會對他的開除處分決定,我想冒昧的給你寫這封信。

我想我完全有資格這麼稱呼你師弟:

1、我是1962-1968年在北京大學化學繫上本科,1978-1981年上碩士,1981-1983年上博士,持有北京大學0002號博士證書。我們是地道的校友。

2、我1985年在中國海洋大學參加民盟,90年代擔任盟基層委員會的組織委員,97-2002年擔任中國海洋大學民盟基層委員會的主委。我校有近百名盟員,是青島最大的基層組織。

最近在網上看到你們及交給郭泉的開除決定全文,有些想法和你商榷。

首先我承認,你們作為一個獨立的民主黨派基層委員會,完全有權按照盟章對於貴校的盟員做出任何組織決定,外人無法干涉,此行為具有合法性。但是是否同時具有合理性?

1、郭泉致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公開信的內容我也並不完全贊同,但是我覺得他提出問題的勇氣值得讚賞。至於是否如同你們決定所說"違憲和違反民盟章程",我覺得值得商榷。

首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下列條款: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

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郭泉盟員沒有被剝奪公民權利,完全有寫公開信的自由,也有緻信中央領導的自由,只要他寫的是事實。至於海外媒體引用那是他們的事,與郭泉無關,只要不侵犯郭泉的著作權,在法律意義上都是很正常的行為。

我們作為高校民主黨派基層負責人如果尚不能保障自己單位內部的盟員這些基本權利,那麼普通百姓的權利更無從可言了。

50年前的1957年中國民主同盟的副主席章伯鈞先生響應毛澤東的號召,大膽向中共進言獻策,但是這位和中共肝膽相照,榮辱與共幾十年的老朋友卻被無情地打成中國最大的"右派",至今不得改正,連他的女兒章怡和女士在50年後的今天依然受到無情株連。這次"反右"鬥爭,把中國知識份子中的55萬(最保守估計,最後只有個位數的人未予改正,得以保留反右是擴大化而不是搞錯了)打成右派份子,通過這個運動,徹底剝奪了中國民主黨派的話語權,剝奪了中國近百萬知識份子的話語權,使中國民主政治徹底埋葬,我想,發生於2007年歲末的南師大事件和50年前的事件不無淵源。這種民主的剝奪,也是後來在文革中遇羅克、林昭、張志新等悲劇發生的根源。

2、我十分理解作為南師大的民盟主委,你的話語權十分有限。上至民盟中央都不是一個法律意義上獨立的政黨,一個民盟基層組織當然必須聽命於校黨委統戰部,連發展一個新盟員尚且如此,處分、開除這類大事基層民盟主委更是無法自行決定了,這個事當然不用盟中央出面,只要中共校黨委說一下就行了(當然他們無權下文開除盟員,但是暗示一下你就不得不遵命)。我在任時期就是這樣做的,所以我也充分理解你的個中苦衷。但是,我覺得應當在力所能及的程度據理力爭,為盟員主張,而不要以所謂"十年評不上先進"作為最高利益。

如有不妥,歡迎指教。另,此信原來想抄送郭泉教授的,但是找不到他的信箱(這一點顯得南師大的網頁編輯有問題,一般高校副教授以上的都可以查到聯繫方式),所以請你轉發一下。

中國海洋大學化學化工學院   張曼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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