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子良:信訪局長有沒有權拘禁訪民?
(博訊北京時間2007年12月16日 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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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局長有沒有權拘禁訪民,就此事我諮詢了律師李和平先生,他說
法律絕對沒有賦予一個信訪局長可以隨便拘禁公民的權力。湖州市退
休工人吳銀江,為爭回他家祖傳被湖州市政府強佔、強拆的私房,十
多年來他一直在上訪,僅今年上訪北京就多達六次,每次不是被關進
訪民們稱之為"閻羅殿"的浙江省駐京辦事處儀化賓館地下室,就是
押回湖州關在湖州郊外東林鎮(6月11日)、或押送到市郊埭溪山裡
非法拘禁七天(8月13日、10月15日兩次),逼迫、強制按手印,
(看押他的人兩隻大手摁住他的手指),用莫須有"擾亂單位秩序"
罪名拘禁十天,罰款500元。
即使釋放回到湖州家裡後仍日夜24小時派人監視,限制人生自由,監
聽電話當作嫌疑犯對待,使這位患有高血壓、氣管炎、心臟病的老年
人,身心、健康受到極大傷害。
裝模作樣的"聽證會"(附照片)也舉行過了,當局始終出爾反爾,不守信用,
用推諉、搪塞、拖延、賴皮等手段,不解決他的居住艱難生活(老夫
妻倆僅住23平方米的危房,每當颱風季節必須撤離),十多年過去
了,要拖到何年何月呢?
吳銀江的控訴信中特別提到信訪局長凌雲專橫霸道,這在呂耿松先生
撰寫的《苦命女朱愛銀勞教始末》一文中,也提到"湖州市信訪局副
局長馮憲......",看來湖州市信訪局在湖州政壇上一貫專橫霸道的行
為了。就是有這麼一批橫行鄉里的惡棍,讓訪民們以致冤獄遍地,訪
民如潮,使他們冤上加冤,雪上加霜,永無出頭之日,請問:上訪何
罪之有?。
看了吳銀江先生裝滿一袋的上訴材料,(他連50年代當地報紙有關
"私有房屋改造工作"的報導都複印下來),真如呂耿松先生在:
"《郭晏溱:揹負兩個冤案,柱著拐棍告狀十年》文中,誇耀郭晏溱
告狀十年使他成了"法律專家。"他對《憲法》、《國家賠償法》、
《刑法》、《刑訴法》四部法律的主要條款竟能一字不漏地背出來,
這是我親耳朵聽到的"。
他們文化都不高,但法律水平均超過一般律師,更遠遠超過共產黨的
執法者,這是被共產黨的目無法律逼出來的,我想如果今天共產黨的
"公、檢、法們",有他們那怕一半水平,也就不會造成如此多的冤假
錯案了,胡錦濤先生"構建和諧社會"也許有希望實現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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