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項城郜德平:我的上訪之路還有多長

我叫郜德平,現年45歲,家住河南省項城市鄭郭鎮郜堂村,妻子種鳳蘭,今年45歲,兒子郜軍偉,在鄭州讀大學,大女兒郜心蘋,在項城一高讀書,小女 兒郜瑩玉,因患腎尿毒症,現已快死亡(未患病前在深圳打工),老母親八十多歲,我在家跑車搞運輸,家中自辦養豬場,年收入數萬元,一家人過著幸福和美的日 子,然而天有不測風雲,一個冤假錯案把我們家徹底變了樣.

2004年7月27日,我兒子郜軍偉因勸阻別人打架,被謝莊人毆打致傷,後被"110"送往醫院救治,花去千餘元醫藥費,打架雙方通過協商,達成調 解協議,並已履行完畢,但項城市公安局鄭郭派出所:王洪廣、陳警以涉嫌搶劫案報檢察機關批捕,而項城市人民檢查院批捕科承辦人:劉正等人不認真審查案中材 料和有關證據,對公安機關報送的涉嫌搶劫變更為故意傷害批准逮捕、致使郜軍偉當年考上大學而不能如期到校學習,耽誤了青春年華,人格上蒙受屈辱,精神上受 到強烈打擊,為此我多次到項城、周口、鄭州、北京等地信訪部門反映造假案的情況,經重新檢實和糾正,項城市公安局於2005年8月12日作出項公刑撤字 (2005)32號撤銷案件決定,隨後我要求對造成假案的直接責任人公安局王洪廣、陳警和檢察院劉正等人包賠對郜軍偉當年考入大學,而被司法機關指控犯罪 而無法入學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我多次上訪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

項城市公安局2006年7月20日立案,但是到10月20日不給立案結果,冤案遲遲得不到處理,因此我採取上訪的形式向上級有關信訪機關請求得到公 正解決。2006年10月25日我在鄭州火車站被項城市公安局強行押回項城市被處15日拘留,對同年11月8日強行實行勞動教養1年零9個月,即使我某些 作法不妥依法也屬於批評教育的範圍也不應該拘留,更不應該勞動教養,我們家是不是中國的公民?我連坐火車的權利都沒有了嗎?我還不如殺人犯、搶劫犯嗎?連 土匪都不如嗎 ?勞教我沒有正當理由,剝奪我的人權,壓制公民人身自由,害怕我上訪鄭州、北京告狀,他們怕掉頭上的烏沙帽,它們造冤假錯案,才害怕我進京告狀。

我也曾逐級到項城、周口、鄭州等地反映,他們遲遲不給解決,項城周口將我勞教,純屬假證據,將我勞教,我是一個人去鄭州火車站的,並沒有集體上訪, 鄭州火車站是讓老百姓做車的地方,我又不是土匪,強盜,為什麼項城公安局將我勞教一年零九個月的行為不符合《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十條第四項、和十三條規 定的情形,而對郜德平的勞動教養就是為了打擊報復,不讓申訴人上訪,項城市公安局的政策就是上訪人員接過來就勞教,欺上瞞下,不按國家法律辦事,愚弄百 姓。2007年9月份我到項城檢察院上訪,要求撤銷批捕,劉光輝檢察長和檢委會領導協商後,劉檢察長說:"不給撤銷批捕手續,你想上哪告上哪告,你上北京 告我們也不管"。項城檢察院11月份也在告我們,掩蓋自己的錯誤,檢察院的材料遞到項城市委、市政府、周口市、鄭州市。項城市檢察院頑固堅持錯誤立場三年 零四十天,害得我家破人快死亡,他們的行為已觸犯了我國的《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三百九十九條的規定,依法構成濫用職權罪和徇私枉法罪。因此我在萬般 無奈的情況下來此上訪,懇請上級有關部門對控告人的犯罪行為立案偵察並嚴肅處理,清白、公正。在當今的社會主義黨的政策是英明正確的,但是下面有些官員不 按黨的方針政策辦事,希望上級機關能夠辦理此事,清除司法戰線上的腐敗之蟲,還我們家一個清白、公正。

2007年十七大期間,我到項城市上訪,市委書記李明方、政法委書記尚自席,紀檢書記韓德平、接待了我,在領導的重視和督促下,項城市人民檢察院才 將項檢刑撤強(2007)3號郜軍偉撤銷批准逮捕決定書(2007年10月31日)故2006年10月25日對我的勞動教養是錯誤的,我也不想說在勞教所 中我所受的毒打,好人無法生存。更可悲的是,在我勞動教養期間,我兒子在鄭州上大學,大女兒在項城市上高中,"國家有沒有法律規定,我家小孩上學喝西北風 能生活嗎"?沒有人給我們支援一分錢,家中又有體弱多病,常年吃藥八十多歲的老母親,我被勞教後家裡沒有經濟支柱,生活可想而知,因為我們的案子久拖不 辦,為了讓郜軍偉和郜心蘋讀書,小女兒郜瑩玉只得提前輟學,去深圳打工掙錢,供哥姐讀書,因省吃儉用,加班加點,營養不良,累倒在工作崗位上,被工友老鄉 送到醫院,被確診為"腎尿毒症",現已到尿毒症晚期。只有需要換腎才能保住生命,現隨時都有生命危險,以致困難的家庭更加是雪上加霜,家裡能賣的都賣光 了,要是我們家的案子能早一天解決,小女兒也不會提前輟學,如果不是我被冤枉勞教,家中斷了經濟來源,小女兒也不會加班加點,省吃儉用,營養不良,更不會 精神受打擊,心理受壓力,因此項城市公安局和檢察院周口市勞教委,有關人員有不可推卸的連帶責任。

為了給女兒看病,家中能賣的都賣光了,女兒的媽媽和奶奶每天都以淚洗面,,小女兒今年才年滿十八歲,正是讀書學知識的年齡,卻因為家庭冤假錯案,過早放棄學業,而得了重病,生命垂危,為了這場冤案官司,我們家現已傾家蕩產,一個幸福的家庭,現已破碎。

在當今社會主義法制國家,黨中央胡主席是英明的,全黨大部分幹部是真心實意的為人民辦事的,但是項城市公安局王洪廣,陳警,冤枉好人歪曲事實,製造 假搶劫案,項城市檢察院,劉正,騰賓,沒有證人證據的情況下,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失職讀職,製造假傷害案,觸犯我國的(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三百九 十九條的規定,以構成濫用職權罪和徇私枉法罪,導致了我們家成為現在這種局面,害的我家破,人已快死亡!

我的上訪之路還有多長,我們家的冤案何時能得到公平、公正處理,望社會上的好心人及有關部門領導,觀注我們家,觀注我們的案件和家庭的困難,並希望 社會各界人士、新聞媒體、眾多有愛心的人,伸出援助之手,為了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和諧,給予我們家愛心救助,為我的女兒郜瑩玉看病捐款,我們全家 對社會上的好心人表示忠心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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