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竹:農民的真理在哪裡?

共產黨各級官僚幾十年如一日,輕視農民,壓迫農民,剝奪農民。不管召開多少次黨代會,不管下達多少一號文件,這種習性沒有改變。三年自然災害時,中國餓死了幾千萬人,百分之九十九是農民。今天,上訪群眾被截被打,絕大多數還是農民。為什麼?我認為有三個原因:一是農民手裡沒有土地。二是農民沒有組織,三是農民好欺負。有鑒於此,農民的真理就有了:一是奪回土地,二是成立農會,三是驅逐貪官。

為什麼要奪回土地?答案很簡單:地本來就是農民的地。只是在一黨專制下,官僚集團從農民手裡奪走了地,搖身一變,成為全世界最大的地主。完全非法。人民公社垮了,但是,這個官僚地主還在,土地仍然沒有物歸原主。今天,農村要發展要小康,首先必須解決土地制度的問題。這不是土地的使用轉讓,也不是補償多少,而是地權歸屬的問題。顯而易見,龐大的貪官集團太貪心、太黑心了,千方百計把農民的土地據為己有,一塊一塊的賣,好實現可持續的貪污腐敗。如此一來,保家護地的農民就成為官僚致富的攔路虎、絆腳石,必欲去之而後快。事實上,如果土地歸官府所有,那麼,依附於土地的農民就不能不受官府的宰割,中世紀的農奴制不就是這樣一種安排嗎?有鑒於此,八億農民的第一個真理就是奪回土地的所有權。

農民的第二個真理是組織農會。農民沒有自己的組織,必然是軟弱無能的。農民分散而不團結,必然被官僚各個擊破。有鑒於此,農民必須通過有組織的力量來追求鄉親們的最大利益。一旦組織起來,就可以提出鮮明的政治要求,比如要求政府發放地契,一勞永逸地將土地分給農戶。在此之前,農會不妨先印製一些臨時地契,發給農戶。總之,農民的土地歸農民,不歸官府,這是原則。官員無權超越土地的所有者而買賣土地。地方上的開發項目或出讓土地,不是不可以,但是要以(臨時)地契為準。大家把這個原則認真起來,貪官污吏就沒戲唱了。

此外,明確地權歸屬不但至關重要,而且非常緊迫。換句話說,農民不能等到土地被轉讓、房子被拆遷之後,才想到維權,那就太晚了,因為生米已經煮成熟飯。土地維權的有效策略是進攻,叫做先下手為強。因之,農民要以各種手段、多種形式把地權收回來,達到既成事實,這樣就主動了,可防患於未然。聯產承包責任制已經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未來土地私有化是大勢所趨。農民不主動,貪官必主動。

過去五年,全國掀起搶奪土地的新高潮,八官過海,各顯神通。但是,當局顯然低估了老百姓保衛家園的決心與勇氣。大約兩年前,官僚們在廣東汕尾試點,牛刀小試,以鐵腕與殺戮對付維權農民。事實證明,此路不通。今天,廣東、廣西、四川、湖南、湖北等地的農民紛紛起來抗爭,越戰越勇,而且運動之火在向全國範圍擴散。事情就是這樣的,保衛家園必須強硬。你強硬了貪官就會收斂,你強硬了政府就不敢開槍,你強硬了黑社會流氓就會躲得遠遠的。

農民的第三個真理就是驅逐貪官。對那些劣跡昭著的鄉鎮官員一要清算,二要驅逐。許多村委會主任為什麼如此腐敗?為什麼敢於公然貪污?很簡單,他們後面有更腐敗的鄉鎮長為他們撐腰打氣。這些鄉鎮長是上面委派來的,充當上級領導的提款機。他們的首要任務就是從農民身上撈錢,豈能不亂收費?因之,組織起來的農民應該把反抗矛頭直接指向這些腐敗的鄉鎮長。一是不承認其權威,做到一分錢不交。二是趕他走,不讓他坐穩位子。三是爭取鄉鎮長直選,基層民主。惟有如此,才能實現真正的鄉村自治,農民才有和平的生活。否則的話,靠上面良心發現,那是不可能的。農民必須自己想辦法,牢牢掌握自己的命運。

歷史就是這樣諷刺:共產黨靠農民流血打天下,但骨子裡看不起農民,不把農民當回事。看一看老區農民的苦日子,難道不是很清楚嗎?再看一看這個十七大,有沒有為八億農民說一句實話?辦一件實事?胡錦濤把農民當成無數分散的、互不隸屬的馬鈴薯,以為一袋一袋的裝起來,就可以任意處置了。欺人太甚。所以,大家一定要覺悟了,與這個腐敗的官僚特權集團徹底決裂。一句話,奪回土地,建立農會,驅逐貪官,這就是農民的真理。(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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