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市長李憲生親自督辦的花樓南片拆遷在武漢警方和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協作配合下,創造了全國拆遷史上的奇蹟,僅用45天時間動遷工作完成90%,這一奇蹟是如何創下的呢?花樓人民心裏有一本帳。花樓街辦事處的牆上掛滿了錦旗,那是花樓居民的心聲還是高壓之下欺詐的罪證,武漢市各級政府心裏最明白。
花樓南片的拆遷是一個典型的商業行為,由於拆遷補償方案的不合理,拆遷工作二年多不能實施,二年多里江漢區警方多次出動大批警力壓制群眾,拆遷辦仍未能進駐,只到今年5月市長李憲生到香港與和黃老總周偉淦會談,李憲生承諾回漢後一定親自督辦爭取一步到位。2007年6月23日武漢警方出動了大批的警力開進花樓街,緊接著由政府部門組織的拆遷工作組啟動了動遷工作,在這期間,可以說李憲生調動了他能調動的所有力量來對付南一片的被拆遷戶,但是,「一步到位」的承諾沒能實現,其實也根本也實現不了,因為沒有現房。他們所說的三塊安置房要到2009年才能建成,那開發商就2009年再來拆呀。為什麼要現在拆呢?在這樣的高壓之下南一片還有五十多戶「釘子戶」沒有搬。
「十一」黃金週飽受拆遷之苦的南一片居民滿以為可以過上幾天安寧的日子的,然而接下來的事情打破了人們的夢想。10月2日凌晨12點多,有人在紅勝巷45號的空房內燃起了二堆大火幸被居民及時發現,不然這排房屋唯一的一家住戶就難逃一劫。
10月3日凌晨1點多鐘革新巷108號二樓又有人縱火被居民發現縱火者逃之夭夭,10月5日早上10點多有人在革新巷109號放火又被居民發現將火扑滅,時隔3小時後苗家碼頭162號終於燃起了熊熊大火,火勢迅速蔓延到160號在幾分鐘之內被燒了個精光,所幸是在白天,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花樓南一片連續發生的縱火案說明瞭一個什麼問題?很簡單!市政府和大量公安的介入給開發商壯了膽,否則誰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連續五次縱火啊?市長李憲生和市政府職能部門對此難辭其咎,市長李憲生應對此負主要責任。我們肯請中央派調查組調查落實刮樓南一片的土地問題和非法拆遷,流氓拆遷,暴力拆遷,縱火逼遷的幕後元凶。花樓街的縱火逼遷是對剛實施的《物權法》的公然挑釁,懇請中央救民於水深火熱之中!
武漢市民 2007年10月6日
(博訊瞭解,居民當時抓住了2個縱火犯,有些居民要打縱火犯,結果被警察保護起來,說是送到派出所。大火發生時,居民打110報警,警察聽說是花樓的火災,就拒絕出警。打電話119,消防車不亮警報,悄悄來到現場滅火)
武漢花樓街強拆居民區傳出連續數次縱火燒房的惡性事件,這種公開犯罪行徑引起花樓居民更強烈的憤慨,他們只有向中央呼救,以下是呼救信:
花樓拆遷 縱火毀房 呼救中央 救救我們
花樓街的拆遷經歷了三年的維權鬥爭,花樓人民強烈呼籲人民政府對於舊城改造的商業行為,要求就地還建,這是無可非議的,至今黨中央,國務院連續出臺國辦發 《46》號文和《37》號文,一直到10月1日我國《物權法》的正式實施,花樓人民飽受了拆遷之苦,時至今日,大家記憶憂新的4月8日開發商「世紀華宇」 僱請黑社會的暴力拆遷被花樓人民的流血鬥爭抵抗了,開發商「世紀華宇」到最後所用的行政強拆等手段,違背了中央的指示和和諧拆遷政策,在沒有具體的安置方 案和合理補償的情況下南一片還有五十多戶被拆遷戶苦苦堅持,老百姓在極其惡劣的生存環境下,拆遷辦還不肯放過他們,最近發生連續五次縱火拆遷現在記錄如 下:
1,2007年10月2日凌晨在紅勝巷45號縱火,點燃二堆火後煙霧瀰漫,被群眾及時發現扑滅。
2,2007年10月3日凌晨在革新巷35—37號縱火,威脅樓上未辦理拆遷手續的張某某後將火扑滅。
3,2007年10月3日在革新巷108號縱火被及時扑滅。
4,2007年10月3號早上10點30分在革新巷99號縱火,來了五輛消防車才將大火扑滅。
5,2007年10月5日下午1時苗家碼頭162號未辦理拆遷手續的住戶陳濤家裡被點燃,熊熊大火吞噬了陳濤的房屋,消防部門來了七輛消防車才將大火扑滅。尤其是第五次大火,憤怒的群眾將縱火的二名罪犯送到花樓派出所,不知派出所是如何處置的老百姓不得而知。
綜觀最近發生在花樓南一片的事件,我們不得不聯想到武漢市長李憲生對和黃懂事長周偉淦承諾的「一步到位」實在是荒唐透頂,這明明是跟黨中央一貫的拆遷政策 唱對臺戲,花樓人民的拆遷不是自覺自願的搬家,而是在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逼遷下進行的從以上縱火事件看來,他們逼不走就用火來燒,威脅你們走。為此我們花 樓人民大聲呼籲:「還我生存權!!還我合法的居住權!沒有辦理拆遷手續的被拆遷戶仍然堅持維權鬥爭!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容任何人侵犯!」我們請求各級 職能部門積極反映發生在花樓南一片存在的 問題牢固樹立「物權觀念」。兌現《物權法》的規定。 花樓南片全體被拆遷戶 2007年10月6日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花樓南片的拆遷是一個典型的商業行為,由於拆遷補償方案的不合理,拆遷工作二年多不能實施,二年多里江漢區警方多次出動大批警力壓制群眾,拆遷辦仍未能進駐,只到今年5月市長李憲生到香港與和黃老總周偉淦會談,李憲生承諾回漢後一定親自督辦爭取一步到位。2007年6月23日武漢警方出動了大批的警力開進花樓街,緊接著由政府部門組織的拆遷工作組啟動了動遷工作,在這期間,可以說李憲生調動了他能調動的所有力量來對付南一片的被拆遷戶,但是,「一步到位」的承諾沒能實現,其實也根本也實現不了,因為沒有現房。他們所說的三塊安置房要到2009年才能建成,那開發商就2009年再來拆呀。為什麼要現在拆呢?在這樣的高壓之下南一片還有五十多戶「釘子戶」沒有搬。
「十一」黃金週飽受拆遷之苦的南一片居民滿以為可以過上幾天安寧的日子的,然而接下來的事情打破了人們的夢想。10月2日凌晨12點多,有人在紅勝巷45號的空房內燃起了二堆大火幸被居民及時發現,不然這排房屋唯一的一家住戶就難逃一劫。
10月3日凌晨1點多鐘革新巷108號二樓又有人縱火被居民發現縱火者逃之夭夭,10月5日早上10點多有人在革新巷109號放火又被居民發現將火扑滅,時隔3小時後苗家碼頭162號終於燃起了熊熊大火,火勢迅速蔓延到160號在幾分鐘之內被燒了個精光,所幸是在白天,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花樓南一片連續發生的縱火案說明瞭一個什麼問題?很簡單!市政府和大量公安的介入給開發商壯了膽,否則誰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連續五次縱火啊?市長李憲生和市政府職能部門對此難辭其咎,市長李憲生應對此負主要責任。我們肯請中央派調查組調查落實刮樓南一片的土地問題和非法拆遷,流氓拆遷,暴力拆遷,縱火逼遷的幕後元凶。花樓街的縱火逼遷是對剛實施的《物權法》的公然挑釁,懇請中央救民於水深火熱之中!
武漢市民 2007年10月6日
(博訊瞭解,居民當時抓住了2個縱火犯,有些居民要打縱火犯,結果被警察保護起來,說是送到派出所。大火發生時,居民打110報警,警察聽說是花樓的火災,就拒絕出警。打電話119,消防車不亮警報,悄悄來到現場滅火)
武漢花樓街強拆居民區傳出連續數次縱火燒房的惡性事件,這種公開犯罪行徑引起花樓居民更強烈的憤慨,他們只有向中央呼救,以下是呼救信:
花樓拆遷 縱火毀房 呼救中央 救救我們
花樓街的拆遷經歷了三年的維權鬥爭,花樓人民強烈呼籲人民政府對於舊城改造的商業行為,要求就地還建,這是無可非議的,至今黨中央,國務院連續出臺國辦發 《46》號文和《37》號文,一直到10月1日我國《物權法》的正式實施,花樓人民飽受了拆遷之苦,時至今日,大家記憶憂新的4月8日開發商「世紀華宇」 僱請黑社會的暴力拆遷被花樓人民的流血鬥爭抵抗了,開發商「世紀華宇」到最後所用的行政強拆等手段,違背了中央的指示和和諧拆遷政策,在沒有具體的安置方 案和合理補償的情況下南一片還有五十多戶被拆遷戶苦苦堅持,老百姓在極其惡劣的生存環境下,拆遷辦還不肯放過他們,最近發生連續五次縱火拆遷現在記錄如 下:
1,2007年10月2日凌晨在紅勝巷45號縱火,點燃二堆火後煙霧瀰漫,被群眾及時發現扑滅。
2,2007年10月3日凌晨在革新巷35—37號縱火,威脅樓上未辦理拆遷手續的張某某後將火扑滅。
3,2007年10月3日在革新巷108號縱火被及時扑滅。
4,2007年10月3號早上10點30分在革新巷99號縱火,來了五輛消防車才將大火扑滅。
5,2007年10月5日下午1時苗家碼頭162號未辦理拆遷手續的住戶陳濤家裡被點燃,熊熊大火吞噬了陳濤的房屋,消防部門來了七輛消防車才將大火扑滅。尤其是第五次大火,憤怒的群眾將縱火的二名罪犯送到花樓派出所,不知派出所是如何處置的老百姓不得而知。
綜觀最近發生在花樓南一片的事件,我們不得不聯想到武漢市長李憲生對和黃懂事長周偉淦承諾的「一步到位」實在是荒唐透頂,這明明是跟黨中央一貫的拆遷政策 唱對臺戲,花樓人民的拆遷不是自覺自願的搬家,而是在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逼遷下進行的從以上縱火事件看來,他們逼不走就用火來燒,威脅你們走。為此我們花 樓人民大聲呼籲:「還我生存權!!還我合法的居住權!沒有辦理拆遷手續的被拆遷戶仍然堅持維權鬥爭!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容任何人侵犯!」我們請求各級 職能部門積極反映發生在花樓南一片存在的 問題牢固樹立「物權觀念」。兌現《物權法》的規定。 花樓南片全體被拆遷戶 2007年10月6日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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