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著名地下教會領袖蔡卓華的3年徒刑期滿獲釋,但出獄後人身自由仍被限制。
根據對華援助協會的消息表示,因"非法經營罪"被判3年徒的北京家庭教會領袖蔡卓華釋放後仍被限制自由。
蔡卓華是在2004年9月11日被當局逮捕的,並在2005年7月7日在北京出庭受審,他被控非法印刷20萬冊聖經。
美國組織對華援助協會透露北京家庭教會領袖蔡卓華在上星期一(10日)服刑三年徒刑後釋放回家,但是仍被限制自由。
據蔡卓華母親向該組織透露,蔡卓華回家後精神很好,但由於在監獄期間被迫勞動,每天10多小時製作北京奧運會用足球,所以體重下降20多斤。
她又說蔡卓華在回家後被召回當地派出所遭國安嚴厲警告,並要求他要每月前去匯報和不准私自外出。
在中國,《聖經》並不是非法的刊物,但是,只有南京的愛德基金會出版社獲授權出版《聖經》。
中國的基督徒只允許在政府批准的教會做禮拜,不過有許多教徒更喜歡到類似蔡卓華這樣的家庭教會。
2005年11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經營罪為名,判處蔡卓華有期徒刑3年,罰金人民幣15萬元,而蔡的太太肖雲飛被控訴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罰金人民幣12萬元。
蔡卓華倉庫裡的聖經等出版物書籍約23萬冊全被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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