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設立的反腐敗機構國家預防腐敗局星期四正式在北京掛牌。這一機構的職責是加強對腐敗的預防和教育,特別是加強對政府官員的財務監督。儘管中國當局強調預防以及從源頭治理腐敗的重要性,但是有關專家表示,設立另一個官僚機構並不是從根源上解決腐敗的途徑。
*成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今年5月31號批准設立的國家預防腐敗局9月13號正式在監察部掛牌成立,首任局長由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馬馼兼任。該機構列入國務院直屬機構之列,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國預防腐敗工作的組織協調、綜合規劃、政策制訂和檢查指導,以及負責預防腐敗的國際合作和國際援助。
在北京舉行的一個新聞發布會上,國家預防腐敗局的副局長屈萬祥表示,他們將通過在檢察機關、法院、公安局和銀行之間建立信息分享制度來對政府官員的可疑財產和腐敗行為進行跟蹤。他表示,這是盡早發現和暴露腐敗的一個重要的基礎工作,能夠對腐敗行為起到威懾作用,也是防範腐敗的有效途徑。有關這些官員的財務信息將會從銀行以及土地使用數據來收集。但是這一機構將不參與有關案子的調查。
*裴敏新:不可能有很大作用*
這一新機構的成立被當局稱作是為深入推進預防腐敗工作採取的一項重大舉措,表明中國反腐倡廉建設繼續向縱深發展。不過,華盛頓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的資深研究員、中國項目主任裴敏新卻不這樣認為。
裴敏新說:「不能說明它有反腐敗的決心,只能說明它對腐敗有焦慮。如何出臺一個措施,這個措施既要滿足人民大眾對反腐的要求,同時又不影響執政黨的地位跟權威和現有官僚體制的根本利益。這種妥協辦法從實際意義上來講,它不可能有很大的作用,但是作為一種政策措施手段,它有自己的一個邏輯。」
*對財產申報制度實施表示懷疑*
這位中國問題專家指出,中國反腐敗的機構並不少,在紀檢系統、監察部門和檢察院都設有反貪機構。他說,這次又成立一個專門的機構,實際上只是挂了一個牌子,並沒有真正增加具體的人力、財力和物力。所以,他對這個舉措並不十分感到樂觀。他也對國家預防腐敗局準備建立的財產申報制度能否得到很好的實施感到懷疑。
裴敏新說:「中國在書面上防貪反貪的規章制度大概有2000多條。如果有2000多條的規章制度,到現在,腐敗還是那麼嚴重的一個大問題,那就是說,你僅靠規章制度,讓他申報,就很難有濟於事。最主要還是真正讓政府透明度提高,讓公眾輿論有真正的監督權。」
裴敏新表示,要想從根本上解決腐敗問題,必須從三個方面的制度改革上著手:第一是大大加強市場化的經濟改革,因為腐敗就是從經濟非市場化以及計畫經濟中產生的。第二是要加強輿論和民間社會對政府官員的監督。第三就是要有一個獨立的司法系統。但是他說,這三方面的措施都是中國當局所不願意採取的。
*一些學者主張加強體制外反腐力量*
中國國內一些研究腐敗問題和廉政建設的專家學者也指出,中國從共產黨舉行十五大以來開展了腐敗的源頭治理,拉開了制度預防的序幕,也出臺了若干措施,而且出臺的政策法規數量遠遠多於西方國家,但是很多政策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說明這些政策及其執行是有偏差的。
一些學者主張,中國反腐的模式必須要有根本的變革,要從權力反腐轉變到真正的法治,在加強體制內的反腐機制的同時,更要加強體制外的反腐力量。
針對中國當局反腐敗越反越多的批評,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振川星期四在接受新華社採訪時表示,2003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職務犯罪數以平均每年5%左右的速度下降。同時,檢察機關收到的群眾舉報也是呈逐年穩步下降的趨勢。他說,這說明中國反腐倡廉取得了明顯的成效,腐敗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不是越打越多,而是越打越少。
中國的統計數據顯示,2006年,因腐敗而受到處份的各級中共官員超過7萬8千人,其中包括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前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前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和前國家藥檢局局長鄭筱萸等高級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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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今年5月31號批准設立的國家預防腐敗局9月13號正式在監察部掛牌成立,首任局長由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馬馼兼任。該機構列入國務院直屬機構之列,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國預防腐敗工作的組織協調、綜合規劃、政策制訂和檢查指導,以及負責預防腐敗的國際合作和國際援助。
在北京舉行的一個新聞發布會上,國家預防腐敗局的副局長屈萬祥表示,他們將通過在檢察機關、法院、公安局和銀行之間建立信息分享制度來對政府官員的可疑財產和腐敗行為進行跟蹤。他表示,這是盡早發現和暴露腐敗的一個重要的基礎工作,能夠對腐敗行為起到威懾作用,也是防範腐敗的有效途徑。有關這些官員的財務信息將會從銀行以及土地使用數據來收集。但是這一機構將不參與有關案子的調查。
*裴敏新:不可能有很大作用*
這一新機構的成立被當局稱作是為深入推進預防腐敗工作採取的一項重大舉措,表明中國反腐倡廉建設繼續向縱深發展。不過,華盛頓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的資深研究員、中國項目主任裴敏新卻不這樣認為。
裴敏新說:「不能說明它有反腐敗的決心,只能說明它對腐敗有焦慮。如何出臺一個措施,這個措施既要滿足人民大眾對反腐的要求,同時又不影響執政黨的地位跟權威和現有官僚體制的根本利益。這種妥協辦法從實際意義上來講,它不可能有很大的作用,但是作為一種政策措施手段,它有自己的一個邏輯。」
*對財產申報制度實施表示懷疑*
這位中國問題專家指出,中國反腐敗的機構並不少,在紀檢系統、監察部門和檢察院都設有反貪機構。他說,這次又成立一個專門的機構,實際上只是挂了一個牌子,並沒有真正增加具體的人力、財力和物力。所以,他對這個舉措並不十分感到樂觀。他也對國家預防腐敗局準備建立的財產申報制度能否得到很好的實施感到懷疑。
裴敏新說:「中國在書面上防貪反貪的規章制度大概有2000多條。如果有2000多條的規章制度,到現在,腐敗還是那麼嚴重的一個大問題,那就是說,你僅靠規章制度,讓他申報,就很難有濟於事。最主要還是真正讓政府透明度提高,讓公眾輿論有真正的監督權。」
裴敏新表示,要想從根本上解決腐敗問題,必須從三個方面的制度改革上著手:第一是大大加強市場化的經濟改革,因為腐敗就是從經濟非市場化以及計畫經濟中產生的。第二是要加強輿論和民間社會對政府官員的監督。第三就是要有一個獨立的司法系統。但是他說,這三方面的措施都是中國當局所不願意採取的。
*一些學者主張加強體制外反腐力量*
中國國內一些研究腐敗問題和廉政建設的專家學者也指出,中國從共產黨舉行十五大以來開展了腐敗的源頭治理,拉開了制度預防的序幕,也出臺了若干措施,而且出臺的政策法規數量遠遠多於西方國家,但是很多政策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說明這些政策及其執行是有偏差的。
一些學者主張,中國反腐的模式必須要有根本的變革,要從權力反腐轉變到真正的法治,在加強體制內的反腐機制的同時,更要加強體制外的反腐力量。
針對中國當局反腐敗越反越多的批評,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振川星期四在接受新華社採訪時表示,2003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職務犯罪數以平均每年5%左右的速度下降。同時,檢察機關收到的群眾舉報也是呈逐年穩步下降的趨勢。他說,這說明中國反腐倡廉取得了明顯的成效,腐敗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不是越打越多,而是越打越少。
中國的統計數據顯示,2006年,因腐敗而受到處份的各級中共官員超過7萬8千人,其中包括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前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前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和前國家藥檢局局長鄭筱萸等高級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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