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律師李蘇濱告司法廳案開庭 法庭未宣判

原河南省律師李蘇濱狀告該省司法廳扣押他的檔案,公報私仇。本案在星期三開庭,沒有做出宣判。

北京億通律師事務所的李蘇濱曾在河南洛陽擔任律師。從2001年11月至今近6年裡,先後三次與河南省和洛陽市的司法廳局打官司,分別狀告它們向律師亂收費、扣押律師檔案、要求國家賠償。前前後後開庭28次。

第29次,也就是「省司法廳扣押檔案、不予調轉」的訴訟,星期三在鄭州法院開庭審理,並未當庭宣判。李律師星期五通過電話向本臺介紹了有關庭審的情況---

李蘇濱:「審理從9月4日上午9點開始,整個開庭的情況還算正常,唯有一點就是我的代理人說‘省司廳扣押我的檔案實際上是對我告它亂收費的打擊報復’,這樣一句話法官不讓說,我覺得法官的傾向比較明顯,有失公正。但我們也可以不計較,看它審判的結果。整個的審理一個多小時就結束了。」

李蘇濱之所以被河南省司法廳扣押檔案,其原因頗為曲折。李蘇濱2001年11月向洛陽市西工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市司法局和市律師協會向他收取2千5百元人民幣的「年審註冊費」的行為違法。由於律師必須每年一次到當地司法廳局註冊,司法廳、司法局掌握著律師的生殺大權。在這種情況下將司法局以亂收費告上法庭,這一起訴,引起密切關注。

李蘇濱最終迫於難以承受的壓力撤訴。洛陽市司法局隨即對他作出停止執業一年的行政處罰。為此,李蘇濱在 2003年再次起訴司法局,法庭判定行政處罰無效。2003年3月,省司法廳通知律師申請註冊,李蘇濱的申請被拒絕。司法廳的理由是,他沒有提供由洛陽市司法局出具的「職業道德執業紀律良好」的證明。

李蘇濱不服,把省司法廳告上法庭並勝訴。可是當他拿著判決書向省司法廳申請行政賠償時卻遭到拒絕。2004年,李蘇濱第二次狀告省司法廳。鄭州市中院裁定李蘇濱勝訴。

李蘇濱從2001年開始與河南方面打官司以來,在河南司法界已難以立足,其後轉到了北京憶通律師事務所。可是河南省司法廳扣壓他的檔案,使他無法在北京執業。他說---

李蘇濱:「惹不起還躲不起嗎,我是為避免和他們再接觸。我的律師檔案也應由河南調到北京,因為北京司法局接收我的時候要對我以往做律師的情況進行瞭解。但(河南省)司法廳可能給所有的(要調動檔案的)人都調轉檔案就是不給我調轉。」

對於李蘇濱多年來狀告司法當局的曲折經歷,他的朋友、自由撰稿人昝愛宗認為---

昝愛宗:「李蘇濱是堅決跟不把法律當回事的腐敗分子(河南司法廳局)作鬥爭,他維護的是廣大律師的權利,那麼多律師都敢怒不敢言,我認為李蘇濱的精神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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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記者燕明報導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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