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披露官員裸屍案的杭州信息網負責人近期遭地方政府懲罰性的報復,沒收大量財物之餘,其他處罰待定。受害人表示不服。
曾披露杭州臨安市鎮官徐新賢裸死醜聞的杭州信息網日前刊登一消息稱,該網所屬的臨安市科教電腦有限公司,上周遭到該市工商、文化、公安「聯合執法」隊強行搶走電腦主機和顯示器各13臺,交換機一臺。執法人員留下工商局的通知上寫著「本局根據《無照經營查處和取締辦法》的規定,決定對有關財物予以扣留」。
據瞭解杭州信息網伺服器在北京未受影響,負責人現利用自己僅剩的一臺筆記本電腦營運網站。而該公司其他的服務運作全面停頓。
據公司和網站負責人範斌星期二向本臺介紹,該公司除了網站業務以外,還開辦青少年電腦學習班,98年申請工商部門的營業牌照時還沒有未成年人使用電腦要文化局審批的規定,而每年的年檢也從來沒有人要求過他補辦申請,這次以此為名突如其來的所謂執法行動,估計與發表臨安鎮官員在汽車內裸死醜聞有關,范先生說:「交工商管理費的時候你說我有證,現在收我電腦就說我無證。他們也知道我給未成年人辦培訓班是可以上網的,每年年檢,他們也從未向我提出。前一段時間我已經得罪過公安和網路文化部門,播了一條消息,就是鎮官徐新賢裸死在車裡,肯定是這個事情。」
記者致電臨安市工商局,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這個事情我不清楚的。(那什麼情況下你們會採取聯合執法行動沒收電腦?)那有工作需要,上面有精神文件規定,根據這方面進行聯合行動檢查。(通常是針對什麼事情?)這個不好說的嘛! 」
而文化局執法大隊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杭州信息網六月初首先披露臨安清涼峰鎮政委書記與女子赤裸死於車中的事件,不但引起網民議論紛紛甚至連香港的報紙也作了採訪報導。八月以來,該網負責人範斌遭到臨安宣傳部和公安輪番騷擾,網站一度被要求關閉,而當初發表該報導的記者張洋(音)不但被迫辭退,更要離開當地躲避公安抓捕。範斌告訴記者至今當局就該報導責罰的理由竟是家醜不該外傳:「他們宣傳部門領導找我,叫我家醜不可外揚,說臨安市委有規定這個事情不能宣傳報導,你這個信息網怎麼好披露出去的;公安局也找我做了筆錄,他叫我把網關掉,我當時關了,但太多人打電話來問,我後來請示他們領導,說這麼多人打進來,我又不好說你們公安強行叫我關,那樣我又犯錯誤了!那麼他們說你把徐新賢這個事情相關所有的文字都刪掉,就可以開這個網。那麼網就又重開了。公安局已責令我向宣傳部寫了檢察書,等待公安處理,他說市政府上面沒有什麼事情,我們這裡就算了。結果還未下來,我這裡處罰又開始了!」
而範斌這次就電腦被沒收的網上投訴貼也很快收到了宣傳部門的警告電話:「剛才宣傳部電話已經打來了,他說你寫這個文章土匪式的執法,怎麼能這樣侮辱政府,這個一定要拿掉。現在沒拿掉,你是搶東西這個和土匪是有什麼分別?」
然而這位網路經營者決定不再讓步了,他繼續在網站上更新查處事件後續報導,並考慮就沒收財物程序非法控告有關當局:「工商局叫我昨天去接受處罰,處罰還沒下,他說營業執照肯定是要吊銷的,電腦肯定是要沒收的。我就是指責他們執法程序不合法,即使取締無照無證這個辦法裡面最重的一條就是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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