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干警逮捕千萬富翁 羅織罪名侵財
一起公安干警夥與同夥捏造羅強罪名致使當地一名千萬富翁鋃鐺入獄並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案件被媒體披露。2007年4月2日,原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經偵支隊長白明生,與同夥捏造羅織罪名致使當地一名千萬富翁無辜入獄,目前白明生已被以徇私枉法罪、受賄罪等五項罪名獲刑8年。
隱患
2000 年12月1日,湖南湘西自治州花垣縣民樂鎮響水村村民龍三保有得知,只需交納25萬元租賃金,即可優先承租該鎮政府所屬民樂錳礦的消息,便通過親戚楊勝俊擔保,從民營企業花垣縣振興化工有限公司借得資金20萬元,在借款合同上,由龍順德代龍三保簽名。此外,龍三保又找到個體戶張松林借款5萬元,並安排龍老四取款。
12月15日,龍三保取得了民樂錳礦的租賃權。
次年,龍三保到花垣縣工商局註冊辦理了以龍三保為出資人的個人獨資企業的營業執照,並將民樂錳礦更名為花垣縣民樂下椿木錳礦。
此後,龍三保聘請龍老四為副礦長、龍文武為會計、龍順德負責生產經營、龍玉全為財務總監、彭佔軍為法律顧問。
此時,錳礦價格已由原來的幾十元一噸逐步上升至三百多元一噸。龍三保一下成了千萬富翁。
「保護」
2003年底,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經偵支隊長白明生在獲知湖南省公安廳對重點企業有進行掛牌保護的要求,立覺有機可乘。
他先是安排與其關係密切的無業人員張正軍、盧長海通過下椿木錳礦法律顧問彭佔軍說服龍三保同意請州公安局掛牌保護。
於是,湘西州公安局經偵支隊在該礦建立了聯防隊,白明生安排經偵支隊干警谷和星擔任聯防隊長,張正軍、盧長海分別任教導員、副隊長。2004年初,下椿木錳礦還花8.7萬元為經偵支隊購置一臺「福田」輕型客車,噴成警車式樣,裝上警燈,長期由谷和星、張正軍、盧長海等人使用。後白明生又要求龍三保考慮張正軍、盧長海等人的利益,每年給予他們60萬元工資。
到了2004年4月,當張、盧二人已經從下椿木錳礦共領取現金20萬元後,龍三保發現兩人根本不是公安干警,便不同意再付款,這讓白明生有了意見。
2004 年6月,龍三保因懷疑錳礦工作人員龍老四、龍文武轉移、侵佔礦款,便自行銷售礦石並收取礦款。引起龍老四、龍文武、彭佔軍、龍順德、龍玉全等人的強烈不滿。白明生便讓彭等人舉報龍三保職務侵佔,並讓州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劉昌華授意麻志軍,讓其將錳礦的工商註冊資料由龍三保獨資改為合夥經營。辦好這些之後,白明生立即派人赴花垣辦案。並約定,辦案費用由龍老四等人出,經偵支隊按追繳贓款的15%-20%收取贊助費。
29日,白明生帶人開始偵查龍三保的「職務侵佔案」,並隨後將龍三保的妻子石宗英和龍三保等人刑事拘留。
敗露
2005年1月5日,龍三保等人的親屬向湖南省檢察院控告白明生等人濫用職權、徇私枉法、侵佔企業財產,並提供了物證。
2005年10月,白明生、劉昌華等人被「兩規」,他們交代,在此過程中,經偵支隊收受了所謂辦案費、贊助費62.5萬元。
目前主犯白明生被判有期徒刑8年,其他同案犯也都分別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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