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過拔毛無費不收的大陸社會

三年前,因為愛國,俺回國了,總在妹妹家住也不方便,就張羅買間臨時居住的小房子,居然三個多月才以老媽的名義買下來,按理說俺持有中國護照,還是中國公民,也應該享受一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的待遇吧?俺不過是在國外有個居住權而已,可是中國之大居然連一個海外遊子都容不下!因為在中國買房特別是買那種「房改房」,必須是國內戶口,如果是「商品房」,還要什麼「婚姻狀況證明」,就是說如果你結婚了,要夫婦二人前往共同購買,而且要提供結婚證原件,結婚證如果是外國頒發的,要經過中國使領館的公證。如果是單身,要在所移民國家開具什麼單身證明,還要當地使領館公證才生效!所以不管怎麼樣,為了買間破房子,你必須再回居住國折騰一次,給中國政府多交一筆公證費。

好吧,那以親屬名義買行不行呢?答案是可以,但親屬也必須提供上述的什麼婚姻狀況證明,如果是離婚的要拿離婚證原件。可是俺老媽已經八十多歲了,老爹也幾年前去世了,要「婚姻狀況證明」不是扯閑蛋嗎?那也不行,去世了要死亡證明,派出所開具的戶口註銷不好使,殯儀館的證明也不好使,一定要公安局的專門機構開具的那種專門格式的「死亡證明」才生效。那公安局的所謂專門機構就是養了一群家屬子弟,開份「證明」一張小紙,一個公章就收費五十元人民幣!等房子買下來,機票也到期了,它媽的中共政府!

國內另一個地方還有間破房子,是沒出國時十多年前買的,這幾年因為李鵬家族投資在那兒修了個立交橋收買路錢,結果交通反而不方便了,房子也不好賣了,就閑置著,好不容易托親屬搭上個買主,這麻煩又來了,說是要什麼 「委託書」還必須是中國使領館公證的,領事館說了:要夫婦二人親自前往公證,而且要提供結婚證原件,我說俺買這房子時是單身啊,這房子也不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啊,那也不行,一定要老婆當面簽字才生效,而且必須有房產開發商的證明,銀行的無貸款證明,這房子的開發商早就沒影了,十多年前中國的銀行肯給老百姓貸款購房嗎?這不是沒事找事嘛?好說歹說,這份「委託書」折騰了一個多月才辦成,收費六十加幣。

誰想這中共政府的駐外機構公證的委託書還是不好使,國內的公證不認它!還要提供結婚證原件才行,我C!俺能提供結婚證原件,還要「委託書」做什麼?你自己都不信任自己,都是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大紅印和清清楚楚的鋼印,怎麼國內的「共和國」就不相信國外的「共和國」?就這樣的政府還有什麼信譽可言啊?要我愛國?見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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