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警方證實:高山外逃攜帶3.6億人民幣
加拿大移民部代表律師哈奇當地時間6月28日向法庭陳述時說,與高山同涉中國銀行詐騙案的李東哲、李東虎兄弟二人,進入加拿大的目的不是度假,而是為了逃脫因所涉案件被中共政府緝拿歸案。據移民部在庭上提供的數據顯示,李氏兄弟可能已將3.6億元人民幣轉移到加拿大,其中一億元為高山所有。
加拿大《環球華報》報導,6月28日,加拿大移民暨移民局再次開庭,對李東哲、李東虎兄弟進行拘留聆訊。李氏兄弟代表律師坎農日前曾要求裁判官同意聆訊以閉門形式進行,但遭移民部強烈反對。最後,裁判官李安·金否決閉門聆訊的請求。
移民部提供的數據還證實,李氏兄弟將巨額資金從中國轉移到加拿大。一位名叫袁野的證人在其2005年4月22日的證供中表示,李氏兄弟曾將兩億元人民幣轉移到加拿大,李氏兄弟及高山各得一億。另外,在2004年11月來加之前,李氏兄弟在銀行開了一張1.6億元人民幣的轉賬支票到加拿大一家公司的戶口。據加拿大皇家騎警表示,這家公司就是在曼尼托巴省溫尼伯註冊的世紀綠洲。李東哲在庭上也承認該公司是其妻子與好友穆傑註冊成立。
據袁野的供詞,李氏兄弟在2004年底來加前向他表示遇到麻煩,要到加拿大躲一躲,並處理了公司財務賬本和車輛。按照有關數據顯示,李氏兄弟前後至少將3.6億人民幣轉移到加拿大。根據皇家騎警的證供,李東哲曾直言不諱地說,這些資金為非法所得,但他拒絕提供有關資料。不過,李東哲昨天在庭上否認曾經說過此話,並稱這些錢是其在中國合法營商所得,而且是在2002年轉到加拿大,早於中銀詐騙案發生的日期。
移民部提供的數據,李氏兄弟曾在溫哥華買賣一幢價值300萬加元的物業;2002年6月時又以52萬加元購入一個公寓單位;2002年9月,以219萬加元購入4套公寓,名字分別為李東哲、李東虎、李東哲的妻子及高山的妻子李雪。李氏兄弟還曾擁有三部豪華的寶馬汽車。不過,2005年被中共政府通緝後,李氏兄弟變賣了所有物業和豪華車輛,並關閉銀行賬戶。到2005年底,在李氏兄弟的名下,已沒有任何銀行賬戶和物業了。李東哲曾說,這是為了以逃避加警方的追查。
移民部代表律師哈奇透露,加邊境服務處在2006年11月12日已經就中國對李氏兄弟的指控提出報告;11月 17日有關當局簽發對李氏兄弟的逮捕令;2007年2月23日進行逮捕。哈奇說,2007年2月18日至19日間,有人目睹李氏兄弟與一個身份不明人士出現在溫哥華市中心的喜來登酒店,當時,這位陌生人將房間鑰匙交給李氏兄弟,兩人並沒在酒店登記。
2月20日,溫哥華市警與李氏所住的房間聯繫,並用中文多次要求房客開門,但房裡的李氏兄弟拒絕開門。於是市警申請搜查令,在2月23日採用強行手段進入酒店房間,對李氏兩人進行逮捕。移民部數據顯示,在酒店房間的馬桶內,發現了一些被撕毀的護照及身份證明文件數據,其中有一本被毀的中國護照屬於周華,並有前往馬來西亞的簽證。另據數據顯示,李東虎曾用郭峰之名乘飛機前往多倫多。
李東哲28日在庭上直言不諱地說,他們都擁有兩個不同的身份,李東哲又持有周華的證件;李東虎則是郭峰。「證件是在中國合法得來的,當時在深圳交了兩萬元人民幣的城市增容費,便獲得當地的戶口。」他說,幾年前,曾請一個香港人為自己算命,那人認為他們若要後半生過得順利就要改名字。所以在深圳落戶時,他們兄弟就使用了風水先生給他們改的名字。
當移民部另一位代表律師海蘭訊問他為何要在被捕前撕毀證件時,李東虎表示是為了避免如余振東和賴昌星擁有香港身份那樣的麻煩。哈奇引用加警方的證據特別指出,李兄弟兩人曾先後使用至少十個假名字。此外,李東哲在庭上也承認,在中國時曾因詐騙行為兩次入獄。
當被問及為什麼有沒有計畫再逃跑時,李東哲說,「我從中國逃到這裡,還往哪裡逃?已經無路可逃了。」他也表示不會逃到美國,「加拿大有全世界最完善的法律,如果這裡保護不了我,全世界沒有一個地方可以保護我。」李東哲還說,如果要躲避起來,不用到加拿大,在中國就可以,現在他的妻兒在中國已經藏匿多時。
當移民部律師問及他們是否覺得無辜時,李東哲並沒有正面回答,只是說,「我的妻子和小孩肯定是無辜的」,至於他自己,在沒有判決之前仍是無罪的。在回答加移民部律師的查問中,李東哲推翻了一些早前向加警方作出的供詞,聆訊庭將於7月3日繼續審理,並傳召加邊境處辦案人員到庭作證,以裁決是否同意李兄弟保釋。
另據移民暨難民局發言人安德森透露,有關李氏兄弟兩人申請難民被拒的上訴案,加聯邦法院已排期於8月7日進行司法覆核。如果最後被駁回,針對李兄弟兩人的驅逐令將啟動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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