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加拿大社會體系 理性融入新國度

新移民踏足加拿大後的第一步,是要瞭解加拿大的社會體系,盡快適應自己的社會角色,最終理性地融入這個新國度。

加拿大的政治體制,名義是君主立憲制,實行的是議會民主制,同時又是一個聯邦制國家。

女王,即伊麗沙白二世女王,作為加拿大的國家元首是象徵性的。總督,也是個象徵性的職位,由總理推薦並由女王任命。

議會,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參眾兩院通過的法案由總督簽署後成為法律。

法院,是加拿大的司法部門,基本上分為聯邦和省兩級。最高法院的裁決為最後裁決,最高法院法官由總理提名和總督任命。

政府,大致分為三級:聯邦政府、省政府、市和市以下的地方政府。

聯邦政府主要負責具有影響全國的事務,如對外政策、國防安全、國家經濟政策、人口統計等;聯邦政府的最高首腦是總理,總理是加拿大最有實權和影響的人物。

省政府主要負責本省事務,包括教育、福利與保健、省內經濟政策、稅收等。

地方政府負責管理本地區市政規劃和建設、街道和市內公共設施維護、垃圾管理、環境保護,設置警察和消防隊,發展本地方的教育、衛生和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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