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前國家藥監局局長鄭筱萸的律師在其事務所的網站上公布了鄭筱萸案起訴書、一審辯護詞、判決書、上訴狀、二審辯護詞等在內的全部九個法律文書。
鄭筱萸因受賄和玩忽職守罪,在上個月被一審判處死刑。他的律師已經代表他提出上訴。
星期一(6月18日)下午,鄭筱萸案二審結束,和一審一樣,這次審理也沒有當庭宣判,而是宣布將由合議庭庭後合議並擇日宣判結果。
鄭筱萸的兩名律師張慶、劉寧當天傍晚在北京公元律師事務所的網站上公布了鄭筱萸案的九個法律文書。
中國媒體稱,資深律師多數對鄭筱萸辯護律師公開案情的行為表示震驚,但同時指出法律上並不明令禁止公開這些文書。
報導引律師分析,法院一般不希望詳盡公布案情,因為怕輿論會影響判決結果;而張慶和劉寧可能希望藉此引起社會對判決公正性的關注。
從公布的法律文書可以看出,檢控和辯護方爭論的焦點在於鄭筱萸的受賄金額。
檢察官認為鄭筱萸直接或通過妻子劉耐雪和兒子鄭海榕間接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約650萬元。
而辯護律師則認為,鄭筱萸本人受賄金額只有約40萬元,其餘金額都是家屬受賄,鄭都是在受賄事實發生後才知道,並採取默許態度。
辯護詞中羅列了原黑龍江政協主席韓桂芝、原瀋陽市市長慕綏新等七位未判死刑貪官的受賄數字,以此說明對鄭筱萸被判死刑量刑的異議。
中國媒體引法院人士透露,估計鄭筱萸案二審判決可能在10-15天內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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