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虛耗23億 建無用核電廠
花32年始付清費用 自建造起就爭議不斷 政府想賣賣不掉
菲律賓國庫局財政企劃與評估處處長康迪諾今天說,菲國政府終於付清近32年前開始興建的巴達安核電廠的款項。這座核電廠已成為菲國最大而無當的資產,從未為菲國發過一瓦電。
康迪諾說:「最後一筆1500萬美元尾款已於4月付清。如今它僅是一座大而無當的設施。」
這座核電廠位於馬尼拉北邊約97公里,是已故獨裁者馬可仕為因應1970年代初期能源危機所推出的一項計畫。
當時中東石油禁運對菲律賓經濟造成巨大壓力,馬可仕認為核能是滿足國家未來需求以及降低對進口石油依賴的最妥善之道。
這座核電廠1976年開始興建,1984年完成,造價23億美元。
能源部資產維護局局長馬塞洛告訴法新社:「這座核電廠基本上仍然原封未動,包括核子反應爐在內。」
他表示,儘管菲國政府二、三十年來一直想出售這座核電廠,卻不太可能找到買主,因為這座核電廠的科技屬於1980年代。
能源部長說,鑒於國際原子能總署的嚴格要求,改建這座核電廠遠較興建一座新核電廠昂貴。
這座核電廠自開始建造起一直是爭議的核心。當馬可仕1986年初被推翻時,曾有一組國際檢查人員前往這座核電廠視察,並宣稱這座核電廠不安全且無法運作,因為它接近主要地震斷層帶和當時處於休眠狀態的皮納土波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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