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玩笑,哪個官員能主動交代自己以權謀私?
近年來,涉及權錢交易的違紀違法案件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為教育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嚴格自律,加大對涉及權錢交易行為的懲處力度,《中共中央紀委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日前印發。
嚴禁以權謀私,作為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重要內容,中央早已三令五申。中紀委近日對嚴禁以權謀私再次作出規定,一方面反映了當前以權謀私行為出現了新的形式和手段,由直接進行權錢交易向與請託人「合作」謀取不正當利益發展;另一方面也放映了中央對領導幹部的愛護,及時提醒領導幹部不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對在規定的一個月時間內主動說清問題的,可考慮從寬處理。
起碼現在查處以權謀私行為,需要突破三道「封鎖線」。
第一道「封鎖線」是僥倖心理。
隨著反腐敗鬥爭的深入開展,某些權力「尋租」的領導幹部開始打以權謀私的「擦邊球」,就像中紀委「規定」中指出的那樣,利用職務之便以低價托買、高價托賣,與請託人「合作」開公司,從請託人處獲取「出資收益」,通過賭博方式收受請託人財物等。他們認為這種變相或間接收受的財物,可以掩人耳目,神不知鬼不覺地揣進自己的腰包,根本用不著主動向組織坦白交待,什麼時候也不會查到自己的頭上來。這種僥倖心理使有的領導幹部信奉開弓沒有回頭箭,在以權謀私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加大對以權謀私行為懲處力度,首先必須打破人們的僥倖心理,在「發現」以權謀私問題上做文章,要有民主監督機制,不讓報有僥倖心理的人佔到便宜。
第二道「封鎖線」是攻守同盟。
在權錢交易行為中,以權謀私的領導幹部和請託人的利益是一致的,二者屬於「利益攸關方」,為了防止「東窗事發」,他們會訂立攻守同盟,以不出賣對方為交易的前提。所以,在一般情況下,請託人不會主動檢舉和揭發領導幹部的腐敗行為。特別是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要發現和核實權錢交易問題是會遇到阻力和障礙的。俗話說,紙裡包不住火,棉裡藏不住針。我們應當相信,由權錢交易結成的同盟是不堪一擊的。在這種情況下,最重要的是找到一個突破口,按照順籐摸瓜的辦法,敢於挖掘大要案大窩案。前提要司法獨立,不能搞黨領導一切,讓大案化小案,讓窩案化個案。
第三道「封鎖線」是轉移視線。
某些以權謀私的領導幹部慣用的伎倆,就是自己躲在幕後,由其親朋好友出面與請託人「合作」,掩蓋權錢交易中的領導幹部身份。我們可以看到,在某些領導幹部中,一人做官、家人經商,而且做官和經商同在一個系統,這裡邊有多少關照的成分,外人很難看得明白。對這種「關聯」現象,必須加大民主監督和新聞與論監督的力度,實施迴避制度和陽光制度,在切斷做官和賺錢之間的通道。
筆者認為,按現行體制,沒有的民主機制,沒有司法的獨立,沒有新聞與論的監督,讓官員主動交待以權謀私問題,期望值不但不能太高,而且有點像畫張鍾馗打鬼來嚇鬼,開一個國際大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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