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慘遭遇的呼籲書

上歪中斜下動亂,人民百姓冤連天。
當地公安害人民,國法條條變空文。
一九九七六月份,清白無辜受酷刑。
兩手上彎跪木棍,皮鞋連踢腰位神。
四天只給四餐飯,刑訊逼供腳蹲殘。
扣押漁船被毀滅,無端關押八十日。
根本未將我訊問,準備陷死監獄門。
監獄釋放被人抬,市醫證明還存在。
證據確鑿都充分,法院久拖不開庭。
一家借債度日難,債務已達三十萬。
當地公安惡毒心,一直狀告不確認。
非但狀告不確認,上訪多次進牢門。

於二千年十月份,我兒是未成年人。
為了飢餓無安寧,逼跟搶偷過光陰。
依據不足二千元,我兒被判十四年。
公安點火遭禍害,受害之人重判罪。
接到判決第八天,孩兒被迫入牢改。
中院刑庭黑法官,剝奪公民上訴權。
家破子散被迫害,兩腳打殘實可憐。
市省全國人代會,一直上訪告七年。
列印郵寄都不算,路費花了六萬元。
天大冤案沉海底,並無青天來我地。
何談道德與法制,人道主義在哪裡?
若有道德與法制,萬望青天來我地。

( 呼籲人郭晏溱系浙江省溫嶺市松門鎮洞下村農民)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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