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回廣州小住,無書可讀,親友們推薦了大陸新出版的「曾志回憶錄」。以往我對中共高幹及其子女的回憶錄素不感興趣,這種情緒已經寫在最近香港出版的拙作「中國——一個普通家庭的故事」裡:「一片歌功頌德之詞,與我們所經歷的真實歷史相去甚遠,甚或常有阿諛奉迎之詞,令人噁心。」但是親友說裡面暴露了很多真實歷史,不妨一閱,他認識陶鑄和曾志,我相信他的話,於是細閱起來。曾志的原意是「留給後人,藉以緬懷先烈,激勵來者。」對讀者「進行革命傳統教育」,可是適得其反,我卻從字裡行間透露出來的歷史事實中看到了邪惡,加上先前看過的「彭德懷自述」在此一併發些感言,請大家指正。
據大陸的出版社稱,「彭德懷自述」是根據一九七O年彭德懷被監禁的時候所寫的交代材料整理而成。裡面說到一九三一年春,蔣介石派黃公略的同父異母大哥黃梅莊策反黃公略,先見到彭德懷,彭將其灌醉,從他皮箱夾層裡搜出蔣介石的親筆信,殺了黃梅莊,還將其頭顱割下來放在皮箱裡交其隨員帶回,「斷絕蔣介石的幻想。」然後才將事情經過告訴黃公略本人。私自殺死別人的大哥卻連問都不用問一聲,幾十年後還以此為例子,作為自己「黨性強」的證據,這就是共產黨這個邪教組織不打自招的邪惡本貭。
「曾志回憶錄」裡面透露出來的共產黨邪惡本貭就更多了,幾乎比比皆是,作者引以為榮,讀者卻看得噁心。最突出的莫過於張戎女士「鮮為人知的毛」裡引用過的事例,詳細情況如下:「一九三二年一月,廈門中心市委急需經費,聽說我們剛生了孩子,便擅自作出組織決定,將孩子「送」給別人,預收了一百大洋,而且已經用得差不多了。」「這哪裡是「送」?這是賣!這種事在今天是絕對不能設想的,但是對那時的共產黨人來說,’革命利益’高於一切,除了信仰之外,一切都可以舍棄,包括自己的鮮血和生命。」「孩子送走前,我和蔡協民抱著孩子,特意去中山公園玩了一次,我將小鐵牛放在草地上,發呆地望著他,使勁地記住他的模樣,然後又一起去照相館照了一張全家福,我抱著鐵牛坐著,蔡協民立於一旁,照完相後,我給小鐵牛餵了最後一次奶,才依依不舍地把孩子交給同志抱走了。」「孩子送走二十六天就死了,書記也不敢告訴我,其實我早知道了……晚上有時很難受,暗暗地流淚。」「黨」有權賣掉別人的孩子問都不用問一聲,孩子的父母作為這個邪惡組織的成員,不但無力保護自己的孩子,甚至不敢哼一聲,還將其視作對邪教組織的忠誠,真是可悲可嘆!將其成員當作奴隸,還把他們的親屬都看成是供品,只有邪教組織才做得出來。與西方民主國家保護婦女兒童的法律和道德相比,真是天淵之別。
曾志在其回憶錄中吐露出來的婚姻戀愛道德觀也令人咋舌:「一天晚上夏明震召集會議,開得很晚……,半夜裡醒來一翻身,發現有個人躺在我的床上,原來是夏明震(組織部長、湖南特委),我把他推醒,問他別人都走了,你為什麼不走?他說住的地方遠,外面戒嚴回不去了……,‘婦女主任’做我的工作,雖然和衣而睡,卻弄假成真,那時我才十六歲。」一九二八年朱毛在湘南郴州一帶實行焦土政策,「下令將耒陽到宜章一線四百里長公路兩側各五里內的房子通通燒掉,招至農民堅決反對,起來造反,殺共產黨。」「夏明震胸前被刺三四刀,面朝蒼天,我克制住感情,沒流一滴淚。」「雖說夏明震剛‘犧牲’不久,我也因此感到不安,但當時認為‘革命者’隨時都有‘犧牲’的可能,夫妻關係也就不是什麼重要的事了,哪裡還講什麼「三從四德」 ……。」旋即與蔡協民結婚。夏明震死於一九二八年三月,曾志第一胎產於同年十一月,即是夏明震的骨肉。一九三O年十月,和蔡協民還未離婚,又和陶鑄一見鍾情了。「我那時已下了決心,趁著調動工作的機會,和蔡協民分手各奔東西,……」、「我和陶鑄的感情越來越深,由假夫妻而自然結合,我臨近分娩時,陶鑄給了我無微不至的照顧,而我生下來的卻是蔡協民的骨肉……。」一面說和陶鑄感情很深,陶鑄被捕後又迅速移情別戀:「陶鑄恢復自由遙遙無期,二十三歲的我隨時準備犧牲,早將「三從四德」拋到九霄雲外,特委召開重要會議批評我「與任鐵鋒、葉飛關係密切,是小資產階級思想行為,在群眾中造成很壞影響。特委處分決定:「曾志在戀愛問題上極不嚴肅,同時與黨內兩個負責同志要好,影響黨內團結……。」我承認在這個問題上確有小資產階級浪漫情調,我認為戀愛是我的權利,重新找對象是我的自由,我有權作出選擇。」屢屢舊婚未斷,又結新歡;幾次結婚,生下來的都是前任丈夫的骨肉,怪不得當時民間說共產黨「共產共妻」。
共產黨這個邪惡的組織,一方面要求其成員無條件地獻身;另一方面又對他們冷酷無情,曾志的前後兩任丈夫都曾經無獨有偶地被他們的黨無情地拋棄。「一九三二年秋,中央來了一紙通知,說蔡協民是「社會民主黨」,要求凡是蔡工作過的地方,都應對他進行揭發批判,劃清界線,肅清影響……。」「蔡協民決定向中央申訴,到上海後,住在一間小旅館裡,與中央機關派來的同志接上了頭,開始還好好的,第二次以後便再沒有人來理睬了,他抱著很大的幻想一天又一天地乾等著,到後來花光了盤纏,弄得無錢交房租、無錢吃飯,流浪街頭……,蔡協民意識到他被中央甩掉了。」蔡協民回福州後,在建築工地做苦工,打石頭、扛木頭……,開展工運,很多年以後,被國民黨殺害了,曾志才知道原來蔡協民被懷疑是「社會民主黨」,原因只是蔡協民釋放了一個被上級懷疑是「社會民主黨」的紅軍指揮員,就被他的黨認為是「同黨分子」。
陶鑄也有相似的經歷:「一九三三年三月,上海中央局通知陶鑄到上海另行安排工作,陶鑄到上海後在四馬路附近租下一個小亭子間住下來。幾天後中央局派人來和他談了一次話,臨走時叫他不要多出去,等待工作安排,在白色恐怖環境下,他每天呆在亭子間裡讀書看報,只有在晚上出去走走買張報紙,後來就一直音訊全無,他被晾在亭子間裡苦捱時光,中央將他拒之門外。」也是很多年之後,陶鑄和曾志才知道他在上海被黨中央拋棄,是因為陶鑄曾經在福州「同志們」面前議論過「王明博古是吃洋麵包的,對中國革命不瞭解。」被人出賣,傳到王明耳朵裡,就被無情地拋棄了。邪惡的黨對待自己的「同志」尚且如此,對待其它非我族類就更可想而知了。
中共實際上是一個知識和道德水準都極其低下的農民黨,遠遠不是他一貫宣傳的那麼偉大光榮正確,在「曾志回憶錄」裡,你可以看到許多醜惡的東西。比如說,「福安中心縣委南北兩個區領導人互不服氣,他們雖然都是共產黨員,互相之間卻水火不容。」書中說到北區領導人詹如柏(簡稱「北詹」)「搞派別、爭領導權、與各路土匪稱兄道弟,對黨內不同意見的同志採取陰謀手段,置人於死地。」「範凌是個小知識份子,會做秘密工作,但不會帶兵打仗,而範鐵民是游擊隊長,會打仗,卻不會做群眾工作。北詹主張壽寧縣工作由範鐵民負責,把範凌調走,我剛到閩東,對情況不瞭解,不知道北詹和範鐵民是把兄弟,更沒有想到他會在其中耍手腕,……到年底時,聽說範凌被暗殺了,他妻子已有孕在身,也未能倖免,別人還以為他們兩夫妻調到中央蘇區去了,都很羨慕他們呢!」。
中共建政後的一方大員葉飛,也曾經遭自己的同志下毒手,之不過僥倖撿回一條老命而已。「曾志回憶錄」中說:「葉飛到一個小客棧接頭,中午正吃飯時來了兩個人,其中一人衝上來抓住他胸前的圍巾抬手就是一槍,他把頭一偏,子彈從右臉頰進,左臉頰出,幸好沒打掉牙齒也沒打斷舌頭,人倒下了,那人搜走了他身上的手槍、錢包和筆記簿等,掉頭就走,葉飛本能地抬起頭來,站在樓梯口的一個見了大叫:「他還未死!」開槍那人回頭又朝他開了幾槍,其中一槍打中左肩胛。……」、「葉飛始終認為自己的被刺與北詹有關,後來抓獲一名凶手,還未等凶手站住,詹如柏一句話也沒問,就慌裡慌張地大聲喝令拖出去槍斃,當時葉飛也在座,只見凶手回頭來大罵:「詹如柏,你好狠心啊!你太沒有良心啦!……」」曾志書中寫道:「詹如柏還藉口反革命殺害了陳亮,揚言幹掉施霖(南區負責人)」。事後,詹如柏把謀殺未遂的葉飛接到自己地盤的村子裡養病,請醫生為他診治,天天有魚有肉;而另一個與國民黨作戰負傷的「革命同志」莊毓麟,因為和詹如柏沒有任何利益來往或者利害衝突,卻被安排到深山裡和一個六十多歲的孤老頭同住,沒吃沒穿,差點餓死,更無醫藥,從來沒人過問。是曾志發現了這種情況,向上級報告,葉飛叫她帶一些肉過去……。由此可以看出,這班共產黨和土匪其實沒有多大的分別。
以前筆者不明白,為什麼如曾志所說的:「沒有了政治生命,人活著還有什麼意思?」看了這些回憶錄,包括張戎女士的「鮮為人知的毛」,才明白了因為他們將「革命」看作是一種職業,以此謀生:「毛一向窮,總處在經濟壓力下,他教小學,給報紙投稿,活得很辛苦。」「如今他一躍成了職業革命家,有了錢,把職務全辭了,開始享受迄今為止只能夢想的生活。」曾志也一樣,一生之中除了和共產黨組織失去聯絡的一段時間,靠自己打工維生之外,一輩子都靠這個黨供養。這就是為什麼一旦失去這個靠山,就像發了瘋一樣「尋找黨組織」。
斯大林、劉少奇說:「共產黨員都是特殊材料造成的人。」一點也沒有錯!他們都是一些毫無人性的異類,即使是所謂出生入死、共同「革命」幾十年的老夫妻也不例外。一九六九年十月十五日,汪東興通知陶鑄要疏散到外地,當時陶鑄已身患末期癌症,曾志面臨兩種選擇:一是跟隨陶鑄去安徽,不准與外通訊聯絡;一是去廣東農村插隊落戶,不准與陶鑄聯絡。為了所謂革命利益,她竟選擇了後者,舍棄了垂死的丈夫,讓他一個人孤零零地走完人生最後的一小段,結果分手四十三天陶鑄就死了。俗語說「一夜夫妻百日恩」,生離死別,數十年的夫妻之情,在所謂革命利益面前竟然蕩然無存!這樣絕情的舉動,就算市井小民的婦道人家都做不出來,可是我們的「革命老前輩」卻大義凜然,幾十年後還當作光榮歷史向後人吹噓,真是人莫知恥!這難道會讓讀者感覺到你們這些共產黨人的偉大可敬嗎?作為一個讀者,我首先想到的就是你們的無情無義,對待和自己共過患難的夫妻尚且如此冷酷無情,還能指望你們愛老百姓嗎?你們心裏愛的只有自己!表面上這些共黨高幹風光無限,實際上家庭生活毫無情趣,被所謂政治利益將家庭溫暖,夫妻恩愛和子女孝順清除得一乾二淨,他們活著的唯一目標就是所謂政治正確,而這種政治正確能當飯吃嗎?能有愛情嗎?能有天倫之樂嗎?可憐的愚蠢的「革命前輩」至死不明,帶著花崗岩腦袋見馬克思去了,這就是「曾志回憶錄」給我的感想,我相信任何一位稍有分析能力的讀者,讀後都會有和我一樣的感覺。
(10,March, 2007,紐約)
(3/4/07「觀察」雜誌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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