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管幹部」的權力是誰給的?

來自全國各地的人民代表們,在大會堂歡天喜地地投下「神聖的一票」,選舉國家領導人。全國人民卻像圍著耍猴的看雜耍一樣,不免覺得滑稽可笑。因為沒有人不知道,在代表們接到來京開會的通知以前,誰當主席、委員長、總理早就「定盤子」了。他們不是在大會堂被決定的,而是在中南海,或在北戴河,有時甚至就在北京某個老人的家裡。一屆又一屆,人民所能做的,只是等候被告知,這回誰是他們的領導人。這就是中國特色,謂之「管幹部」。

共產黨不以管中央的幹部為滿足,他們還要管省的、市的、縣的、鄉鎮街道的;他們也不以管黨政幹部為滿足,他們還要管人大的、政協的、「民主黨派」的、軍隊的、工會的、青年團的、婦聯的、學校的、工廠的、科協的、影協的、黃埔同學會的、佛教協會的、雞鴨屠宰場的、歌舞團的、幼兒園的、垃圾處理站的、火葬場的……總之,黨要把全國所有的幹部管完。

近幾年,隨著經濟和社會的變遷,大量私有、外資、股份制等非國有經濟躍居國家經濟要角,門類繁多的專業人才佔據社會生活的重要位置,只管各級領導幹部已不能達到控制整個社會的目的,於是共產黨又提出了一個更加荒謬絕倫的口號:「黨管人才」。為此他們在2003年5月23日專門召開政治局會議進行部署。根據這個部署,人才的認定、職稱的授予、崗位的提供、待遇的層級、家屬安排等最後都要由黨來決定。不過一般不會由黨組織出面,而多半採取「間接管理」的方式,也就是「人才」們在不知不覺間就被黨「管」了。

黨把全國的幹部分成三六九等,實行分級管理。於是有了中央管幹部、省管幹部、市管幹部、縣管幹部之分,這也就決定了幹部們地位、權力、待遇、身價的不同。這種劃分,完全是共產黨在法制之外暗箱操作搞出來的,沒有任何法律授權。

共產黨的「組織部」,最初只是管理黨組織、黨員、黨干、黨費的「內務部」。現在它雖然還保有組織局處等內部管理機構,每級黨委的組織部裡都設有龐大的幹部監督、審查、管理機構。其職權涵蓋機關團體、國企、文教、科技等幹部。此外宣傳部、統戰部、政法委裡也有幹部部門,分管各口的幹部。軍隊的政治部裡則有幹部部。所有這些幹部管理機構,都凌駕於法律之上,操縱著全國各級公職人員的任免調遣大權。任何機構的人事任免程序都不過是「走過場」。

最初共產黨對此還遮遮掩掩,主要是在幕後操控。現在它公然跳上前臺,直接把黨的決定變成行政命令。有人說,以前是太監宣聖旨,現在是宮人下詔書。

「黨管幹部」是中國歷史上最黑暗的吏治制度。武則天號稱五大佛門皇帝之一,嘉靖篤通道教達到痴迷程度,但在他們治下無論方丈還是喇嘛都無權置喙官吏的任免。「朝廷命官」固屬專制,但皇權畢竟是合法的公權力。「共教」任免官員直接侵犯了國家的公權力。「黨管幹部」沒有任何法源依據。誰給了共產黨管天下幹部的權力?是它自己。「黨管幹部」使一切真實意義的選舉成為不可能,也使一切法制虛名化。廢除「黨管幹部」制度是中國實現法制化最起碼的條件。(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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