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民眾再致胡錦濤的萬言書

尊敬的國家主席胡錦濤先生閣下:

福建莆田市官場腐敗,以言治罪、上訪有罪,動用國家機器製造黑獄,製造冤案;莆田政府官商勾結、官黑勾結,強行征地、暴力拆遷、民怨沸騰;莆田政府官商勾結,掠奪國有資產上百億;央視、新華網、人民網、半月談、等全國性輿論媒體多次曝光、譴責,卻長期被掩蓋、被捂蓋……

敬請胡總書記、溫總理認真過問,徹底查一查莆田的腐敗,揭開莆田腐敗的蓋子!!!

下面是綜合歸納起來的莆田市腐敗十個大的主要方面:

一、福建莆田司法腐敗。幹部舉報市、縣委書記貪腐有罪;失地農民代表上榕、晉京上訪有罪,許多人被毆打、拘留、勞教、判刑……經新華網、人民網、半月談、法制日報、工人日報等國家級媒體曝光,至今仍得不到的申冤!

●「以言治罪」。莆田梧塘鎮黨委書記林國奮舉腐,以「誹謗領導」罪,判六年。

1案由 1996年,福建莆田梧塘鎮黨委書記林國奮,向中央等有關部門舉報市委書記、縣委書記買官賣官、貪污腐敗等事實,附上當地老百姓反映其腐敗,並廣為流傳的民謠順口溜。正是這些廣為流傳的民謠順口溜,便成了當時臨如大敵的重大政治案件來查辦。在市委書記指揮下,市政法委、國安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紀委等部門組成強大的項目組,大批人馬查「廣為流傳的民謠順口溜誹謗案」團夥,對寫舉報信「嫌疑人」排查、盯梢、跟蹤、查筆跡、查向北京通電話記錄、監聽電話等,最後逮捕了林國奮。莆田當局撇開事實上存在的買官賣官、貪污腐敗,竟以 「對現實不滿,用民謠順口溜誹謗縣、市領導」,並強加上「貪污、受賄、擾亂社會秩序」等罪名,判刑6年。當時刑訊逼供、涉案株連數十多人。這是轟動一時的福建莆田「誹謗領導」案,可載入開創現代中國「以言治罪」文字獄先河史冊。

2端倪 莆田歷來譽為全國舉報、上訪之鄉。1996年11月中紀委由劉麗英率隊到莆田查案,根據莆田一連串腐敗案,建議福建省委盡快把市委書記免職。很快,林國奮舉報的一個主要人物----莆田市委書記許開瑞,在1997年6月18日被免職。林國奮舉報的另一個主要人物----莆田縣委書記鄭海雄,在1999年底與其子一道突然離職,賣掉莆田所有豪宅,舉家離開莆田。據說,當年莆田市許多賣官、貪腐案顯露出端倪。劉麗英由於莆田查案干擾、阻力太大,沒能揭開莆田的大黑幕。

3公開 出獄後的林國奮多次晉京上訪。在2001年7月,莆田的「誹謗領導大要案」冤情得以公開。全國許多報刊《半月談》、《人民網》、《工人日報》、《天訊在線》、《法制日報》、《法制文萃報》、《法制日報網路版》、《解放日報》、《報刊文摘》、《民主與法制》、《檢察日報》、《中國警務報導》、《中國職務犯罪預防網》、《河南報業網》、《湖南在線》、《榕樹下》、《公之平誠信先鋒論壇》、《洛陽晚報》、《法律空間》、《法律人社區》等等全國數十家新聞媒體,給予廣泛披露、公開的報導和轉載,刊登大量的各種評論文章! 但是,這個典型的「以言治罪」莆田版 「誹謗領導」案,莆田當局至今拒絕平反。

● 「上訪治罪」。莆田延壽村農民黃維忠,維權上訪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判三年。

1起因 2003年5月始,福建莆田地方官員數次以城市建設的名義徵用農民的土地,單就城廂區延壽、溪白等十個村至少兩千多畝農田被違法徵收。官員為謀取私利,在有關土地徵用程序和手續、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上侵犯損害村民的權益,他們以每畝2800元人民幣補償,佔用黃維忠所在的莆田郊區延壽村及附近十幾個村子的土地,然後以每畝9萬2千8百元的高價賣給開發商,興建豪華住宅區。這樣,嚴重影響10村1萬餘人村民的基本生存。黃維忠和村民要求地方官員提高土地補償,保護自己的權益。

2案由 莆田製造出大量失地農民問題,是對社會穩定和諧造成空前的挑戰。大量失地農民,基本生存沒有保障,只好向各級部門信訪。2004年向省、市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2005年申請遊行以法抗爭。各級法院拒不受理立案,也不批准遊行。福建省高院收下行政訴狀後,壓案兩年不辦。農民們多次去人或打電話催問。到去年十月省高院指令福州中院受理,但中院至今還是不立案,也不駁回。為保護土地而帶領村民與當地政府和開發商抗爭的農民維權人士黃維忠的案件敗訴。莆田當局把遊行申請人、農民代表黃維忠以莫須有的「擾亂社會秩序」罪判刑三年。至今仍在獄中。

3救助 莆田農民被強行征地後,失地農民為了生存和生活,希望通過行政及司法救助方式-----訴訟的途徑來解決問題。然而,莆田的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肆意限制公民正當權利的行使,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許多公民權利在現實生活中難以實現。這種行政與司法救助方式,非但沒有效果,反而產生惡果,讓百姓普遍對地方行政、法制現狀表示懷疑和不信任。

4顛倒 農民黃維忠自學法律,義務為農民提供法律幫助,受到眾多農民信任,委託他代理行政復議和行政訟訴,這是社會進步,是農民法律意識提高的表現。黃維忠初為維護自身利益訴訟,後受眾多求訴無門群眾委託共同訴訟。莆田當局認定黃維忠以676名訴訟代理人的身份與眾多的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是聚眾行為,是構成「擾亂社會秩序」罪。要知道,現行中國法律沒有對委託人的人數限制。黃維忠代理目的是為使被人為阻止的訴訟權利得以恢復,使自己的訴訟請求得到最終裁判。現在,黃維忠因676名失地農民委託人訟訴代理人而獲罪。就全國來說,實是莆田一大發明,可申請惡法專利,並載入開創現代中國以「上訪治罪」冤獄先河史冊。

● 「上訪治罪」。莆田上訪農民林金典、吳元斌、陳雄京等人,都因上訪維權獲罪判刑。

1上訪獲刑。 莆田市三個上訪人林金典、吳元斌、陳雄京被分別判刑。2004年1月6日被市公安局拘捕,罪名是:「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2004年8月13日荔城區法院作出的(2004)荔刑初字第86號刑事判決書分別判處:林金典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現在泉州監獄五大隊二中隊服刑);吳元斌有期徒刑兩年,(於2006年1月5日釋放回家);陳雄京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現在泉州監獄服刑)。

2上訪獲罪。 莆田市上訪人林秀玲、陳愛玉、郭梅貞、鄭秀梅等人被分別拘留、勞教。2004年5月份林秀玲(又名朱秀連)、陳愛玉、郭梅貞、鄭秀梅等十多個老上訪人上北京上訪被接回,處與十五天的拘留處罰。

2004年7月1日,荔城區檢察院以「積極參加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向荔城區法院起訴,7月28日荔城區法院開庭審理,因遭到其它上訪人及當事人家屬的堅決反對,開庭審理流產。上訪人林秀玲、鄭秀梅已被處以一年的勞教。請看,林秀玲(又名朱秀連)的《勞動教養決定書(莆市勞教[2004]109號)》就足以說明:罪一,2004年1月7日,因擾亂機關單位辦公秩序被治安拘留15日;罪二,2004年5月14日,以擾亂機關單位辦公秩序為由被治安拘留15日。罪由:2002年至2004年間朱秀連多次在省委省政府機關門口進行圍堵上訪、攔截省領導的座車、擾亂了省機關的正常辦公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3上訪無用。 在莆田大批的上訪者中:有因「控告村官違法遭打擊,以違反計生,不繳罰金為由,被拘留、關押、毒毆」難得伸張的林金典;有因「控告法官絢情枉法和瀆職」氣憤難消的吳元斌;有因「舉報村、鎮幹部變賣村財,利用計生受賄」氣憤難消的陳雄京;有「兒子光天化日之下在莆田鬧市被黑幫人打死,夫討公道又遭害」難得伸張的陳淑蘭;有因「丈夫在大街上被黑社會綁架致命而得不到公正處理」的黃妹英……長期以來,莆田有成千上萬冤民奔波在省城、京城之間上告、上訪,為何起不到作用呢?

4欺上瞞下。 莆田許多官員壞事幹得太多,但是欺上瞞下有術。如貪官鄭瑞錦自從梧塘鎮長,笏石鎮長、書記,湄洲灣管委會副主任等職位上,撈足錢後,當上市政府副秘書長兼市政府信訪局長以來,更是擅長坑矇拐騙訪民冤民,精通欺上瞞下之術。為此,競獲得2006年度全國信訪系統先進工作者稱號,最近又要升遷為莆田市規劃局局長。

從2002年12月到 2003年2月28日至3月6日,林金典、陳雄京及其它莆田上訪人員二次共計二十餘人到北京上訪,被莆田市派出的接訪人員接回,並向中央有關部門保證:回來一定依法解決他們的問題!後來據說,中央有關部門電話追查,莆田市信訪局還向中央有關部門謊報上訪人的問題60%都解決問題了!實際上到現在為止,沒有一個上訪人的問題解決。這多年來,莆田冤民上訪的親身體會是,莆田各級貪官欺上瞞下有術!

莆田各級製造大量冤案,禁止含冤民眾上訪、上告。莆田規定:凡參加上訪者交由司法機關嚴重懲處。凡發現赴省、進京上訪抓回、拘留,屢屢上訪者判刑。更惡霸的是,直接僱用黑社會打手對上訪人進行殘無人道的毒打。

莆田各級官員以壓制控告、舉報、上訪為政績。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以權謀私、以情代法,比比皆是。莆田司法機關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疑罪重判,不審而判,限制上訴,濫用強制措施和執行權,虐待被監管人,侵犯人權等。

莆田民眾冤案多如牛毛,含冤者成群結隊、接三連三地赴省、進京請求解決,有許多冤案千辛萬苦得到中央批文,但到了莆田如同廢紙一般。

苛政猛於虎。面對自已大量製造出來的怨民冤民,莆田市官員不得不每日加派十幾名公安保門,禁止上訪人進入各市行政單位。莆田地方當局的種種行徑,必將會把有冤無處伸的民眾迫上絕路。

中國之怪,莆田之最!莆田之黑,中國聞名!無處訴冤,罪在舉報?罪在上訪?!

二、福建莆田暴力征地。政府非法征地,釀成東郊11.11慘案,村民受傷40多人,其中重傷17多人,案發後全世界都知曉,至今仍得不到的查處!

●起因 「莆田電業局220kv新度變電所項目」,徵用良田30畝。沒有任何合法手續,便於2006年8月25日強行開工。村民無法忍受,8月25日集結起來,現場阻止開工。

●村況 莆田市荔城區新度鎮東郊村人口 873 人,耕地良田380 畝,屬於「糧食自給工程示範片」項目,由省財政廳投資180萬元建設。

●事態 2006年11月11日早上,新度鎮政府依仗權力,在沒有村民參加的情況下,自個兒開工測量。村民與之說理,竟然部分老人小孩被打,聞訊趕來的村民與之講理,後吵起來雙方發生打架。鎮政府竟雇佣百多人社會打手,對村民進行血腥鎮壓,個個手持棍棒,把村民往死裡打,老人、小孩和旁觀者都殘遭毒手。有的被打昏地裡,有的打成腦震盪送醫院,有骨折的,有屁股開花的,有耳朵斷裂的,有頭破血流的,有全身創傷的,有面目全非的,連79--83歲老太婆、老頭子都不放過。當場受傷人員有40多人,17人送莆田市醫院搶救,其中4人生命垂危,13人重傷。至今花了十多萬元,兩個月了還有8人住院。

●惡果 11.11慘案是有預謀的。事態仍在惡化,發生當時,村裡通信被控中斷;荔城區公安局付局長在場;打手全是雇佣;事後到市區黨政機關、公檢法部門,報案投訴都不受理;要求法醫鑑定也不行;現在公安、村鎮反要抓捕村民鄭烏松、鄭梅鶯、鄭鳳棋等多人,併發出威脅,弄得人心惶惶!嚇得村民白天關門閉戶。

三、福建莆田暴力拆遷。荔城區鎮海辦闊口官商勾結暴力拆遷,180多戶拆遷戶無家可歸,上告至今,仍得不到的查處!

●莆田闊口片的概況 莆田荔城區闊口片區改造工程拆遷總戶數230戶,拆遷總建築面積約48000平方米,自稱為民造福項目,結果使闊口片多少家庭「片瓦不留」、多少居民「無家可歸」。闊口居委會拆遷戶的心在流血。這是180多戶居民聯名上訪舉報信一段話。

●項目違法違規操作 荔城區闊口片區改造工程項目是沒有任何審批手續,沒有居民參與制定改造方案,一期二期拆遷安置許多問題尚未解決,政府承諾的公益性項目尚未落實,居委會兩委、居民代表、95﹪群眾都不同意的情況下強行開徵,又不出公示、公告,只發恐嚇性通告,以欺騙、恐嚇、威脅,停水停電威逼村民簽約。怒而不敢言居民,屈服簽字;拒而不簽的居民,暴力推平。

●暴力拆遷野蠻拆遷 指揮部在沒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沒請具有拆除工程資質單位情況下,僱用外地來的打手數百人,穿迷彩服,戴紅袖章,進村強制拆遷。不出示任何證明,以暴力相威脅,上房頂強行敲屋,強行搬扔東西。在強制拆遷中, 不屈服的謝大媽,被三人強拖往電線桿上用繩子捆綁住;有一戶夫婦都身患殘疾,妻子剛生孩子,正在坐月子,泯滅人性的指揮部,強行趕人出家門,強行東西搬出, 強行推掉房子。居民陳國強在沒有任何人通知,沒有人丈量的情況下,強行推掉房頂,欲墜的房頂,人仍住裡面,至今未解決……

●欺騙安置艱難生存 指揮部原來答應為老人們統一租房並按月補貼,簽約完就變。說好元宵後搬,隔天就叫推土機推房。推完房要自己租房。現在莆田到處是工地,租房都困難,老人更難租。結果有20多位老人,現住在破爛不堪的推後矮房,窄小昏暗門窗全無。現已寒冬,屋如冰窖。其中有身患殘疾、有臥病在床。沒有安置房,政府官員不聞不問。工程指揮部就用欺騙、恐嚇、威脅等手段,強行拆掉了居民的樓房,使多少居民無家可歸。

●官商勾結坑害群眾 官商勾結、從中謀私。征地、拆遷民眾房子,評估價格十分便宜,開發商賣給群眾房子,價格十分昂貴。指揮部在量地量房,胡亂量;在對房子評估,隨意評。 凡是拿不出房產證手續的,不管多好,每平方只給40元補償,水泥路每平方2元補償。一幢七八百平方新房子,只估價十七萬元。拆遷戶房子這樣便宜評估,而買開發商安置房卻要倒貼幾十萬。 看著一幢一幢偌大的房屋,只賠區區幾萬元。老百姓一輩子血汗換來的房子,都在無情的推土機中倒掉,同時倒掉的是政府形象!民眾們的心在流血啊!

有的村民說,百姓支持村改,但是地方官員要考慮百姓生活!田地已徵去,現在房子又被強行拆除!我們老百姓真是「上無片瓦、下無寸土」,你叫老百姓怎麼活?!

有的村民說,若要住上安置房,還要再交上十幾萬。許多拆遷戶是剛蓋完房,欠了一屁股債。現在房子又再拆了,哪有錢買房?!

「這哪裡是拆遷啊!簡直就是在搶啊!」拆遷戶一談起拆遷就淚流滿面。

四、非法摧毀莆田名校。在莆田一中百年大慶之際,莆田一中竟發生了校園被開發商非法摧毀事件,莆田政府至今沒有處理!

福建莆田一中,這所曾被國家教育部譽為「中國名校」,在百年校慶將臨之際,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校園被莆田武夷房地產公司開發商非法摧毀的嚴重事件。

20多個身著迷彩服,手持鋼管的人員湧入校園,強行切斷學校水電。之後大馬力的掘土機「怪手」強行把佔地100M2鋼混結構的男女廁所推倒殆盡,繼而又把莆一中6號樓(教工宿舍樓)佔地近100m2的「三間廂」摧成平地。至此,校園周圍一片狼藉,被摧毀的兩個地段缺口安全無法保證;2800多名學生如廁不堪設想;被摧毀一角的6號樓成了岌岌可危的危樓。這所聞名國內外的百年老校,在一夜之間遭此橫禍,弄得支離破碎。國家教育法規定,不許非法蠶食校園的土地。不知是誰賦予開發商胡作非為、強佔校園地盤的權力。事件過去一年多了,莆田市政府至今沒有處理!

五、莆田馬巷貪腐拆遷。莆田馬巷小區官商勾結、暴力拆遷,出了四條人命案;開發商空手套白狼,大貪大腐拆遷重案。《新華網》、《半月談》等國家級媒體徹底曝光,至今得不到的查處,大有不了了之勢!

★空手套白狼公式: 馬巷商業地塊總值上億元-----政府劃撥賤賣830萬元;
開發商無錢僅付43.97萬元-------地方行政立馬發土地證;
馬巷小區土地證-----------------銀行立馬貸款3500萬元;
自雇評估機構---------------低價侵吞國有集體個人房產。

★暴力開發模式化: 地方行政高調支持-------------------紅頭文件保駕護航;
組織措施威懾-------------調崗下崗降免撤職;
強行推房扒房-------------民房物品夷為平地;
僱用打手擾民------------------傷民死民怨氣衝天。

●地方當局賤賣 莆田行政當局以每平方米343元價格,出讓馬巷小區給不符合建設資質的莆田市大唐公司開發。大唐公司僅花830萬元,換來價值上億元,市商業中心「黃金寶地」馬巷小區的商業地段38多畝土地。

●資質欠缺 大唐公司建設資質僅可承擔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下的開發建設項目,而馬巷小區的規劃建築面積約18萬平方米,遠超過大唐公司的資質範圍。

●違規取證 莆田大唐公司是空殼公司,支付不了830多萬元土地出讓金,僅向市國土局付43.97萬元,便拿到土地證。在沒交足出讓金和實施拆遷前取得土地證,從銀行獲得3500萬元巨額貸款。

●違規評估 官商幕後交易,為達到超低價目的,所有國有、集體單位、個人的拆遷補償價評估,都是由大唐公司單方委託評估機構來評估。

●低價補償 在拆遷區域內10家國有、集體單位的補償價格都是「超低價」。如荔城區財政局,土地面積1634平方米,建築面積2980平方米,補償金額500萬元;荔城區商業總公司,土地面積2769平方米,建築面積2783平方米,補償金額598萬元;城廂區建設局,土地面積448平方米,建築面積1919平方米,補償金額660萬元;城廂區供銷社,土地面積540平方米,建築面積1649平方米,補償金額500萬元。

●大發其財 開發後的馬巷小區,現在,樓盤預售店面每平米都要萬元以上;一個小小的店面就要上百萬元;住宅的價格每平方米已賣到3600元以上。業內人士估算淨賺五六億元。

●政府高調-----欺騙 嘉禾事件後,城廂區委、區政府以紅頭文件形式出臺《關於黨員幹部職工在項目建設中違反有關規定的處理意見》,明確規定:黨員幹部、直系親屬在拆遷中不帶頭、不配合,影響建設進度的,現在行政機關、財政撥款單位人員一律調至自收自支單位或企業單位;現在自收自支單位的一律分流待崗;現為領導幹部給予調離、降級或免職處理,紀律處分。

●暴力拆遷-----嚇人 大唐在土地轉讓手續不全、拆遷補償價格偏低、區域內百年二級古樹、名木沒有保護、糾紛訴訟不斷情況下,憑政府撐腰,對153戶拆遷戶,召開40多戶產權不明聽證,發出13戶強制拆遷令,實施8戶強制拆遷。在拆遷過程中,開發商不時上門騷擾威脅拆遷戶,片區內的通道經常堵塞,居戶出入艱難,斷水斷電常有發生。

●暴力拆遷-----傷人 2005年的4月5日當晚21時,開發商派來挖掘機、推土機,20多名僱用打手,強行將住姚振麟住宅拆掉。並對姚家大打出手,使68歲姚振麟及女兒、女婿受傷。趁業主全家入院療傷,將房屋夷為平地。家中物品無一倖存;連帶書店存放在業主家中上百萬元圖書,電器店存放的十幾個櫃臺、貨架全被毀壞。

●暴力拆遷----死人 暴力野蠻拆遷發生多起死人。2004年4月22日,拆遷指揮部上門騷擾,導致拆遷戶陳潛心臟病發作,5日後病故,賠償五萬元了事; 2004年9月28日,拆遷戶詹祖森經受不住馬巷拆遷指揮部的驚嚇去世;2004年11月18日,拆遷戶林啟輝母親張玉鳳因屋後拆遷隊晝夜野蠻施工,精神受到刺激,慌忙中跌倒頭部受傷流血,臥床不起,17天後去世;2004年11月30日,市政府強制拆遷吳國鈞等三戶後,吳國鈞舅舅陳士元被迫簽下協議,精神受到打擊,一病不起,一個月後去世。

●冰山一角-----馬巷 莆田一家房地產開發暴露的問題,只是莆田土地市場管理混亂的冰山一角。在整個莆田土地出讓、開發過程,大量存在低價轉讓、出讓國有土地問題,各種違規操作,幾十家房地產開發,形成了國有資產上百億大流失的 「黑洞」! 誰來管?!

莆田各地暴力拆遷成風,又由誰來管?

六、地方官員勾結歐氏大發地財。歐氏集團在莆田總是以最低價拍得土地使用權,獲得國有土地如探囊取物。僅莆田二宗地,就讓莆田國有土地資產白白流失二三十億,你說,這裡面沒有莆田官商勾結,行嗎?!


●歐氏在莆田拍得國有資產和土地使用權,如探囊取物。
 
歐氏集團進入莆田,先是投資建觀橋御景,接著「承包」莆田四中,又傳言要「承包」文獻中學、新九中、筱塘小學等,捐贈麟峰小學100萬元。歐氏集團進入莆田,近期以承債的方式(BOT)投資2億元參與莆田澄峰圍墾,獲得經營權30年;投資12.9億元建設福泉高速公路莆秀支線,獲得經營權24年10個月。2004年12月24日,歐氏旗下的正榮置業,以1.01億元拍得莆田市東園路中段後塘片區舊城改造項目。該項目宗地20.7421公頃(含軍事捆綁土地3.53公頃)。根據莆田市府(2001)綜82號文件,該地塊為二級地,基準價6250-8750元/㎡,總價值12.9638-18.1492億元。按莆田市政府(2001)綜82號文,政府讓利給歐氏17億元;按2005年莆田市政府批復的基準價10800-19000元/㎡計,後塘片區項目總價值22.4014-39.4099億元。這樣,莆田市政府硬讓歐氏足足在地價上賺了38.399億元。2006年3月17日,歐氏以7600萬元拍得荔城區出讓的拱辰村3.7121公頃國有土地使用權。根據莆田市府(2005)32號文件,該宗地為四級地,基準價4850-7050元/㎡,總價值1.8403-2.6170億元。這樣,莆田市政府又是硬讓歐氏賺了近2億元。

● 歐氏強項是炒地皮賺土地違法錢,搞房產和基礎設施,多是失敗記錄。

歐氏在江西的防洪大堤案,是以「豆腐渣」工程聞達於天下。其吹噓全國「人居綜合大獎」、「中國名盤」、「全國優秀戶型」的南昌「大湖之都」,卻是配套設施不到位,牆面大面積裂縫,新房滲水,時有發生等等,遭到業主強烈抗議與投訴。 最近,江西南昌市建委還公開、高調,曝光了「大湖之都」存在的嚴重質量問題。
後塘片區舊城改造,歐氏單方面制定無經政府批准的《莆田市東園路中段後塘片區舊城改造項目拆遷補償安置方案與實施細則》,強加給800多戶,6000多人的後塘住民。按 「細則」換算,平方換平方,各拆遷戶要多補交10多萬元。這對下崗職工及低、無收入的家庭來說,是雪上加霜。按 「細則」,歐氏僅付出4.5878億元,便可收入14.47億元。拆遷一進一出,歐氏短期賺10億元。市政府決定開發後塘步行街10萬平方米,單店面30000-50000元/㎡價值30—50億元。僅從土地、拆遷、店面三項,莆田政府硬讓歐氏賺了100億元。歐氏後塘片區,這種瘋狂掠奪性的「舊城改造」,它卻得到市區當局高度支持撐腰!

歐氏在莆田,名為開發教育事業、承包學校,實際上使教育變成它的提款機,讓得教育界一片惶恐:如投資莆田四中8000萬元,控制莆田四中財務權;去年擴招高價生、議價生,從莆田四中提走2000萬元,今年又提走3000萬元;弄得學校連過教師節都沒錢開支,許願要給全校教師每人一套套房,每人補助10萬元,至今仍是牆上畫光餅。表態要投入5000萬元城廂區筱塘小學,倒是騙筱塘小學校產證到銀行貸款,2年了至今沒投入一分錢。

●歐氏屢屢違規拿地,為何屢屢得逞?誰是他的大後臺?
 
荔城區拱辰村3.7121公頃土地,原為村集體用地,2000年每畝1.4萬元合80多萬元被市政府徵用,劃撥給城郊鄉蓋辦公樓。2002年區域變化,原城郊鄉撤消。根據國家土地法和有關規定,應無償收回。但是,荔城區卻私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將辦公用地變更為商品用地,低價非法出讓給歐氏,造成了國土資源損失近2億元。
  
2004年6月15日,國辦頒發(2004)46號《關於控制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嚴格控制房屋拆遷面積,防止大拆大建,指出:「地方政府不得違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規定,以政府會議紀要或文件代替法律確定的拆遷許可要件及規模變更,擅自擴大拆遷規模」。後塘片區舊城改造出讓宗地達20.7421公頃,在全國是屬少見。省政府2006年2月10日《關於進一步規範房地產開發用地管理的通知》規定,凡經營性房地產開發地一次性出讓宗地面積,莆田等設區市中心區和舊城改造區為6公頃,「超過上述限額的需經省政府同意」。莆田市政府卻非法越權審批後塘片區舊城改造出讓宗地用地。

歐氏以1.01億元拍得後塘片區,實際總價值是39.4099億元土地。莆田市政當局硬讓歐氏足足在地價上賺了38.399億元。並早在2004年11月間內定給歐氏,沒有報請上級同意,屬越權審批、超低價出讓用地。莆田市握有實權的官員讓國有土地資產白白流失三十多億。在莆田,有權者再加上不透明審批制度,實際上權貴是掌握土地處置權。只要權貴與歐氏同流合污,土地理所當然成了歐氏的「探囊取物」。

七、福建莆田違規圈地。 莆田政府在秀嶼區山亭鄉明修路、暗圈地,官商勾結違規操作貪腐大案;港商黃志賢在福建省四大名寺廣化寺地界圈地蓋別墅山莊,是典型的官商勾結違法貪腐大案。這兩起違規違法貪腐大案,經國家級媒體曝光,至今得不到查處,不了了之!

●概況 莆田市山亭鄉烏寨村濱臨著海灣,是一個有著一萬多人的村莊。由於地少人多,海灣裡的灘塗就像內地農民的承包田一樣,是這裡農民賴以生存的條件。9千30畝相當於600多公頃的灘塗被圍,那些靠灘塗養殖為生的農民,由於違規圈地將陷入困境。

●政策 在我國承包沿海灘塗養殖和內地農民承包土地、承包山林一樣,都是受到政策和法律保護的。國家為杜絕擅自建立工業園區、盲目發展經濟的現象,對工業園的審批要求十分嚴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圍海一百公頃以上的項目用海,應當上報國務院批准。

●勾結 莆田市以投資四公里路堤為藉口,最終是為了圍起路堤內的灘塗,換來9千30畝相當於600多公頃的土地,修建工業園開發區,銷售土地後獲取數10億的暴利。

●曝光 2006年7月10日央視《焦點訪談》曝光:福建莆田在一些權貴操作下,由莆田市國有資產投資公司在山亭鄉烏寨村,沒有經過全項目的審批,就以修路的名義,暗中圍起來9千30畝的海灘,準備建工業園。這種官商勾結,剝奪農民賴以生存之地的不法行為。這種官商勾結,大發坑害農民利益的不義之財的貪腐行為。媒體曝光後,為什麼至今仍不受到查處?!!

● 曝光 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曝光,當代中國佛教三大模範叢林之一的莆田南山廣化寺土地被佔為別墅開發。 全國名寺——莆田南山廣化寺的寺院土地,開發商黃志賢依仗有北京大後臺,竟然冒天下大不違,在光天化日之下,違法硬佔寺院土地為己有,大模大樣地開發成別墅群出賣。經全國佛教會的交涉無果,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的曝光後,莆田市政府為了討好黃志賢,竟然以損害、犧牲莆田民眾利益,在廣化寺院土地下方,割讓土地百來畝,給予港商黃志賢,低價強迫原居民拆遷。港商黃志賢依仗有北京大後臺,由走私發家,現在橫行霸道,自認為穩如泰山。國家的法規莊嚴何在?人民政權莊嚴何在?這是中國的悲哀!

莆田的官商勾結,禍害百姓,藉助國家級媒體曝光都無效,平民百姓還能有什麼辦法?

八、少批多征私吞地款。莆田各級,採取隱瞞、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少批多征土地;利用征地侵吞農民土地款,現象十分普遍、問題極其嚴重。任憑你農民上訪、舉報、告狀,層層包庇,官官相護,土地賠償金問題總得不到解決!

例一:少批多征土地。 荔城區黃石鎮水南村少批多征土地事件。2003年3月2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徵用黃石鎮水南村263.868畝土地。但在實際操作中,卻強行徵用土地高達364畝,多徵100多畝。在莆田市人民政府莆政土(2002)157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文(2003)78號、莆田市人民政府莆政土(2003)43號文件上清楚地看到,徵用集體土地19.4818公頃(292.227畝),其中徵用黃石鎮水南耕地、田坎、農田水利用地等土地共為17.5912公頃(263.88)畝。從水南村征地面積丈量匯總表中看到,僅5隊就徵用了39.5409畝,比批准徵用的16.69畝,多徵用了將近23畝。水南村5、6、7三隊加起來總共被多征的土地有100多畝。在強行征地中,當地有關部門沒有召開一次村民代表大會,村民們根本看不見任何公告公示,不知道征地是做什麼,不知道自己的土地是否在征地範圍內。

2004年5月25日上午,不事先告知村民,不提供任何相關手續,由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城建、公安等部門共350多名工作人員,以清理搶栽搶建及違章搭蓋為由,出動5部推土機、3部裝載車和挖掘機對不在征地範圍內的水南村土地、果樹農作物及擁有合法產權的多座民房進行違法強制推平。為此,村民們把當地政府告上法院,在法院審理時,當地政府弄來沒有四至範圍,只寫「詳見地形紅線圖」 徵用土地方案公告,而政府提供的紅線圖問題眾多,不是原件沒有繪製單位校對,圖紙不全面,圖紙名稱不清,沒有繪製單位公章,沒有繪製人員簽章及說明。在法院終審判決前,2004年11月30日上午,莆田市國土資源局在該市招投標中心交易大廳竟然把訟爭在案、強行徵用來的63.6905畝土地進行拍賣。由荔城區建工房地產公司以4050萬元買下進行房地產開發。

●例二:征地賠償金四年不付。莆田秀嶼區埭頭鎮200多戶村民34畝良田征地賠償金,上訪舉報四年,至今仍杳無音信。 莆田市秀嶼區埭頭鎮高林村200多戶村民, 2003年,政府用「招商引資」為名,未徵得農民同意,強行把賴以生存的34畝良田征給大欣鞋廠,按國家有關部門土地賠償標準,每畝應支付給失地農民18975元,然而發放補償款每畝只有8千元,可就是這一點點賠償金,讓失地村民多次上訪舉報四年,至今仍杳無音信。

●例三:村支書侵吞土地款達上千萬元。 莆田涵江區江口鎮新前村黨支部書記王金水,多年來侵吞六七百畝土地款,總數達上千萬元。莆田江口鎮是全省著名的僑鄉,該鎮新前村人均耕地面積不足0.004畝,卻有六七百畝田地、山地被開發佔用。土地被佔用後,村民未得到任何補償,村財由黨支部書記王金水一人獨吞,貪污村財達上千萬。

多年來,新前村成百名村民聯合上中央、省、市、區,向有關部門狀告,竟是一直無果。中紀委轉到省紀委,省紀檢推轉給市紀委,市紀委竟有人為之袒護,區紀委主任陳天喜坦然承認:「你們舉報是事實,但是證據不足,沒有突破口」。他勸說: 「你們不要說告到胡錦濤那裡去,就是告到聯合國上都沒有用!」。反覆狀告無果。書記王金水的親弟弟還生氣說:「請你們不要告了,沒有用!你們每上告一次,就讓我兄破財消災一次,前後又花了二百多萬元!」可怕啊,村民的維權告狀書,竟然成了莆田貪官的匯款單!這樣,貪污上千萬元的王金水,當然可以長期逍遙法外。而被賣掉土地的村民,因得不到賠償金,手中無權,抗爭無力,無地無權的村民生活困苦,只好到省外,甚至到國外去打工。 據瞭解,在江口、在莆田類似村支書、村長侵吞土地款問題太普遍了!!!

九、莆田國資流失嚴重。莆田官商勾結,讓土地國有資產流失上百億,《新華網》《半月談》等國家級媒體曝光後,至今得不到的查處!不知誰來管?!

●變「招拍挂」為劃撥,低價處理國有土地。

莆田市黃金地段的鯉魚山一期改造項目有11000平方米,1998年由市政府劃撥給莆田市經濟開發總公司,作為鯉魚山舊城改造和太平洋小區的安置用地。 但土地一直閑置5年多沒有開發。按照規定,這塊土地應由政府收回公開掛牌招標。莆田市卻與市華東房地產公司簽訂劃撥土地補辦出讓合同,扣除支付的拆遷安置成本,按土地市場保守價國家損失5000萬元。在莆田市像這樣變「招拍挂」為劃撥土地使用權至少有5宗,低價處理國有土地至少有6宗。國家損失好幾億元!

●違規發放土地證,開發企業「空手套白狼」。

莆田市國土資源局提前發放土地證「較為普遍」。如莆田市大唐房地產公司在沒有交足出讓金和完成拆遷的情況下領到土地證的。用來銀行抵押貸款。華東房地產公司在鯉魚山一期改造項目未交納土地出讓金和沒有實施拆遷,就領到土地證,向銀行抵押貸款達5800萬元。 在莆田只要有硬關係,沒有錢可以搞房地產開發。歐氏在莆田拿地,從來沒有按時付錢。拱辰地塊拖欠,後塘片區宗地拖欠。按合同約定2005年5月28日應付清全款,可到2006年1月還未交納,以至在1月19日市府辦專題開會,催促歐氏須於1月28日前交清欠款。國務院令第55號規定:「土地使用者應當在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60日內,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讓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請求違約賠償」。可是莆田政府為為什麼老在開綠燈?!

●拍賣價低於市場價,國有資產「合法」流失。

2002年莆田市大唐公司掛牌買得延壽山莊賓館用地235畝,該地屬六級商業用地,其最低基準地價每平方米696元,而實際評估時卻套用4級居住用地每平方米477元的標準,少估了3400多萬元。在莆田市一些土地的出讓價竟然由用地單位委託的評估機構確定,讓國有資產「合法」流失好多億元。2004年歐氏以1.01億元拍得後塘片區宗地面積20.7421公頃,按市政府規定的基準價10800-19000元/㎡計,實際總價值達39.4099億元土地。莆田市政府又是硬讓歐氏大賺38.3999億元。2006年歐氏以7600萬元拍得荔城區出讓的拱辰村3.7121公頃國有土地使用權。實際市府(2005)32號文件規定:該宗地為四級地,基準價4850-7050元/㎡,總價值1.8403-2.6170億元。這樣,莆田市政府又是硬讓歐氏賺了近2億元。

●以高新開發區征地,偷梁換柱房地產開發。

多年官商勾結,莆田市對一些開發商大量採取以高新開發區、工業開發區等多種形式,用最低廉地價從政府手裡套取大量土地。然後,有的變成娛樂城、有的變成房地產開發,利潤高達幾十倍、上百倍。如莆田溝頭幾百畝的高新開發區,現在都成房地產開發;港商黃志賢在荔城路旁圈地幾百畝,又倒賣給國家部門,如工商銀行等;李文正等人也是大量圈地後賣出……都用此法。以畝價數百、數千元低價圈地,倒賣給政府部門好幾十萬。莆田免除他們交納國家土地用途變更稅,僅此一筆國家損失上億元。荔城區拱辰村3.7121公頃土地,原劃撥給城郊鄉蓋辦公樓。荔城區卻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將辦公用地變更為商品用地,低價非法出讓給歐氏,造成了國土資產損失近2億元。

●劃撥土地轉給私人開發,形成國有資產流失「漏斗」。

莆田市違規向一些國企劃撥土地,企業再通過轉讓給私人開發,讓國有資產流失。如城廂區建設發展公司欠稅335萬元,是家虧損國企,沒實力搞房地產開發,卻於2002年5月17日獲得劃撥土地46.66畝,連前期劃撥得來的208畝,共250多畝黃金地段土地可賺數億元利潤,承包給市一家民營房地產企業,所有融資、拆遷、建設等均由該國企實施。國企成為私人老闆套取國有土地的「殼資源」。

●經濟適用房開發混亂,土地出讓金變相流失。

莆田市經濟適用房單套建築面積大超標。如「貿中小區」都在150平方米以上,「荔園小區」許多複式結構300多平方米,「綠洲小區」達到240平方米。經濟適用房按市場價銷售,而用地是劃撥得來的。而且都未實行招投標。莆田市各種違規操作形成了國有資產上百億大流失的 「黑洞」! 誰來管?

十、莆田腐網何日撕開?莆田官員暴富如油,一幢幢有天有地、有門面房的官員豪宅,不代表莆田官員貪腐暴富,又是什麼?莆田官員來了一撥又一撥,都喜歡與富商勾結,對平民百姓實施暴力征地和暴力動拆遷,讓國有資產流失上百億元,沒有巨大利益驅使會這樣嗎?莆田冤民一撥又一撥到省城、京城舉報、上訪,而莆田官員又那麼怕幹部、民眾舉報、上訪,「以言治罪」開創現代中國文字獄先河!!!以「上訪治罪」開創現代中國冤獄先河!!!

在全國高調反腐的形勢下,福建省揪出寧德腐敗窩案、福州土地腐敗窩案。為什麼民怨沸騰的莆田市,被列為腐敗之最的莆田市,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新華網、人民網、《半月談》等一大批國家級新聞媒體,一次又一次地揭露,一次又一次地曝光,讓莆田腐敗內幕一樁又一樁的事實,呈現在全中國、全世界人民面前,就是動不了莆田腐敗窩案的一根汗毛毛?!是莆田官場真的是針插不進、水潑不進的鐵板一塊?還是莆田官場有抗反腐、擺平反腐上的異數呢?難道莆田成千上萬的上訪冤民,說明不了莆田腐敗的問題?難道上面羅列十大方面事實,說明不了莆田腐敗問題?難道福建省僅是福州有土地腐敗窩案?寧德有腐敗窩案?莆田就是什麼腐敗都沒有的一塊世外淨土!!!莆田真的像上海一樣,陳良宇在位,什麼腐敗都沒發現,陳良宇倒臺,腐敗窩案一串串?!

尊敬的胡錦濤總書記:

如果遍地的腐敗,說明不了莆田的腐敗,那麼,如何解釋莆田民怨沸騰的現狀???

莆田腐敗官員之眾多,莆田腐敗手法之毒辣,確實讓人吃驚!但是,至今沒能挖出腐敗官員,那怕是其中一環的生態鏈,揪出一個手握大權市區正職官員?這不叫人十分費解嗎?細究之,莆田確實與眾不同,有幾大奧妙之處:

一、遵循不觸及離任或前任的潛規則。

對上任的遺留問題,對前任的腐敗問題,莆田採取不過問,不處理,不插手潛規則。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莆田就開創華夏大面積買官賣官先河。經營者許開瑞、鄭海雄也。

許開瑞,1991---1993年在莆田市長任上,許開瑞,1993-1997年在莆田市委書記任上;鄭海雄,1993-1996年在莆田縣委書記任上,鄭海雄,1996-1999年在湄洲灣北岸管委會書記任上。

作為市委書記許開瑞,半個月內可以任命副處以上官員二百多人;作為縣委書記鄭海雄,在一天之內可以任命副科級以上官員二百多人。特值得一提的人物是,作為從市外貿公司老總移任莆田縣委書記的鄭海雄,真是一個擅長以生意手段經營官帽的人才。他把縣委當成官帽批發部,各部門科局、鄉鎮的正副科級,以熱門和效益分成三五九等級官帽,標價經銷。特別熱門、油水特大的官職,採取競投標,以價高者中標。

當年鄭海雄到任時,縣公安局長是鄭國森,副局長是詹國雄。鄭國森晚上10時,攜款30萬元巨款,面送鄭海雄要求保住位子,鄭海雄笑納答應;副局長詹國雄同天晚上12時,提款60萬元巨款,面送鄭海雄要求是副轉正,鄭海雄笑納答應。笏石鎮副鎮長鄭瑞錦,提款30萬元巨款,面送鄭海雄要求是副轉正到梧塘鎮當書記,鄭海雄笑納答應。那時,鄭海雄住在莆田臺灣街有10個店面的獨體五層樓房私宅官邸裡,那真是門前車水馬龍。他規定每人入內不得超過十分鐘。豪宅門內、樓上會客處,有保鏢守衛,報話機聯絡。訪者進出路線嚴格分離,防止來人打照面。前門進,上樓到會客廳;要下樓,必須從後門出。會客廳一次只准進一人。來人只要把禮物(裝錢的密碼箱,那時銀行卡極少)放下,報知姓名,會客廳保鏢記錄。除非有特殊關係,才得以允許面見鄭海雄。

由於要官買官人太多。鄭海雄把部門科局搞成一正五六副、加上正副主任科員十多人;鄉鎮搞成三正(書記、鎮長、人大主席)十八副(副書記四五人、副鎮長六七人、副科黨委委員五六人),加上正副主任科員有二三十人。為創造官帽競爭效益,鄭海雄打破換屆後班子穩定的潛規則,三年鄉鎮一換屆,五年科局一換屆,變成一年數趟的調整。官帽危機感促使跑官保官經常化。每次幕後交易完成,鄭海雄就把科局和鄉鎮的正副科級大宗官帽交易名單,交給時任莆田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的張慶明,辦理任免職手續。最後,象徵性地召開縣委常委會,在會上照本宣科地讀一遍,就算是縣委常委集體研究一致通過。最多一次任免職,就有近三百人。

1993年交易結果:詹國雄 莆田縣公安局長;鄭國森 縣公安局政委;鄭瑞錦 梧塘鎮鎮長……一些花錢買官的包工頭,連人事部門都沒錄用,照樣任為鄉鎮科技副鎮長!

許開瑞、鄭海雄大肆賣官,造成莆田跑官大氣候。莆田江口鎮園頂村農民關子冰,看準商機,竟然冒充起省委領導的親侄,私刻省委組織部、莆田市公安局、莆田市人事局等12枚公章,以省委黨風廉政巡視員身份,大模大樣到城廂區當挂職副區長。在市區領導引見下,關子冰成了與許開瑞、鄭海雄一樣的重量級人物。找他買官,想副科處轉正的;找他安排工作的;找他出國定居的;找他勞務出國的,絡繹不絕。關子冰明碼標價,收款填表,被蒙受坑騙的有上百人。1997年案發後,有報案的,法院有證可查的,竟近二百萬元人民幣。莆田城廂區委副書記陳仙祖也涉案其中。

莆田儘管許多人一直在舉報。但是,隨著1997年6月18日許開瑞被免掉莆田市委書記職務,以及原莆田縣委書記、後任湄洲灣北岸管委會書記的鄭海雄,在1999年底與其子一道突然離職,賣掉莆田所有豪宅,舉家遷離莆田。莆田官場,皆大歡喜,大家心知肚明。許多找他們跑官買官的人,安然無恙。自然,誰也不願,也不會去揭往日莆田的腐敗窩案!

二、採取不挖窩案、群案的潛規則。
 
偶爾有副職或部門正職出問題。莆田潛規則是,只讓講自已事,不牽出或不挖出他人!

1997年,莆田市人事局長陳文修腐敗案發,莆田城廂區委副書記陳仙祖腐敗案發,都是採取就案論案,說自已減輕處罰。最後,陳文修免職了事,陳仙祖輕判3年了事。

2004年,莆田仙遊縣檢察院檢察長張文焰,在辦理「2002.11.02」重大交通肇事案中,又採取一貫偷梁換柱手法,更替罪犯代刑。因替罪人反悔而案發。其實,他任莆田縣檢察院檢察長期間,後調任仙遊縣檢察院檢察長期間,一貫是利用職權、索賄收賄,運用各種手法為罪犯開脫。此次案發是一貫手法的暴露。莆田在辦理此案,強調不挖他案,放過張文焰以前的犯罪行為,自然也不會牽動其它的上層官員。

2006年,莆田市公安局副局長許文山腐敗案發,莆田荔城區公安局長吳文周腐敗案發,他們不僅供認索賄上百萬,還講出他們為保官跑官花錢在哪幾位省、市上級官員身上。辦案人員牢記不挖窩案,不往上挖的重大原則,非但供詞不記錄在案,反而警告:只准講清自已犯罪事實,不准亂講別人!

三、採取丟卒保車、丟車保帥的潛規則。

莆田官員出事後,採取丟卒保車、丟車保帥的手段,免除牽動更高層的官員。
莆田市公路局黨委書記、局長許國平,副局長林國華、林國霖,利用工程項目索賄收賄的腐敗案發。許國平供出,給當時任上的市委書記葉家松送錢60萬元,而在許國平供出之後,案情立即出現離奇般的變化。市委書記葉家松的最親近兩個人,一個司機、一個秘書,一個在牢房裡神秘死亡,一個承擔收賄罪名獲刑。葉家松卻上升到福建省政協副主席兼秘書長高位。

四、尋求上層仍至中共最高層有力保護的潛規則。

莆田官員通天本事大,許多官商有直達天線,不僅市、省、連中央都能直通。

●莆田「以言治罪」「上訪治罪」能量大。

一位鎮書記向上舉報貪腐事實,附上民謠順口溜。可以作重大政治案件查辦,由政法委、國安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紀委等組成項目組,以 「對現實不滿,用民謠順口溜誹謗縣、市領導、擾亂社會秩序」等罪名,判刑6年。發生在莆田「誹謗領導」案,是典型的「以言治罪」文字獄,任你國家級新聞媒體曝光,就是頂著不改!

莆田有冤情的農民,林金典、吳元斌、陳雄京因上訪被分別判刑;林秀玲、陳愛玉、郭梅貞、鄭秀梅等人因含冤上訪分別被拘留、勞教。在莆田民眾有冤情不能到省城、京城上訪,上訪有罪,上訪治罪。黃維忠因受676名失地農民委託人訟訴代理人而獲罪。莆田強行征地,暴力征地,失地農民為生存,希望通過行政及司法救助方式。可是,莆田卻開創現代中國「上訪治罪」的先河。當今莆田,種種惡行,剝奪人權,踐踏民主,這一切都有違普世文明準則。讓人感受是倒退到了封建王朝的社會?

莆田動用公權對舉報、上訪實行最嚴厲的打擊,據說是得到了上層的允許。

●莆田小村官能量大。  

莆田涵江區江口鎮新前村黨支部書記王金水,多年來侵吞六七百畝土地款,總數達上千萬元。為什麼小小一個村黨支部書記,可以侵吞上千萬元,可以讓成百村民上訪、上告而不出事。莆田涵江區江口鎮前面村黨支部書記李彬的貪污200多萬元,村民二年來,多次反覆向各級各部門上訪舉報,但是李彬一直受到各種關係的有力保護,得不到查處。相反,舉報人反不斷地受到打擊報復,恐嚇、漫罵、毒打……

不但在江口鎮,而且在莆田市的不少區縣村官,都有大肆侵吞村民土地款。其奧妙關鍵在,已經形成了一個穩定的、相互依存、相互保護的腐敗生態鏈。小小村官後盾是鎮官、區官、市官……;而市官跑官需要區官經濟上支持,區官跑官需要鎮官經濟上支持,鎮官跑官更需要村官經濟上支持;有時候,村官可以直接為區官、市官提供跑官大筆的經濟援助。巧妙是村官的大部分經濟援助來源,是靠卡住村民們土地款入手。這樣,村官們多吃、多佔、多拿自然就沒人管。

● 莆田官商勾結能量大。

莆田各級,採取隱瞞、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少批多征土地;利用征地侵吞農民土地款,現象普遍、極其嚴重。任憑你農民上訪、舉報、告狀,層層包庇,官官相護,土地賠償金問題總得不到解決!莆田荔城區鎮海辦闊口舊城改造,官商勾結,非法暴力拆遷,180多戶拆遷戶,上告至今,仍得不到的查處!莆田武夷房地產公司開發商,非法摧毀莆田一中名校建築。一年前,發生在莆田一中校園內被開發商非法摧毀校產房屋事件,莆田政府至今沒有處理!莆田政府非法征地,釀成東郊11.11慘案,村民受傷40多人,其中重傷17多人,案發後全世界都知曉,至今仍得不到的查處!
莆田大唐開發商,可以把莆田馬巷商業地塊總值上億元,讓政府劃撥賤賣830萬元;可以僅付43.97萬元,讓政府立馬發土地證;可以憑馬巷小區土地證,讓銀行立馬貸款3500萬元;可以自雇評估機構,低價侵吞國有集體個人房產。可以讓政府高調支持,以紅頭文件保駕護航;以組織措施威懾拆遷戶,以調崗下崗降免撤職威懾拆遷戶;以強行推房扒房威懾拆遷戶,掃民房物品夷為平地威懾拆遷戶;可以僱用打手擾民,傷民死民不負法律責任。任你國家級新聞媒體曝光,毫髮無損!

歐氏集團在莆田以最低價拍得土地使用權,如探囊取物,僅二宗地就讓莆田國有土地資產白白流失近四十億。你說,政府在這裡面沒有官商勾結大發地財嗎?
4月5日《新華網》《人民網》《南方週末》福建莆田上百幹部成釘子戶 老幹部建反拆聯盟的後塘片區舊城改造文章;莆田市官商勾結,讓土地國有資產流失上百億,《新華網》《半月談》等國家級媒體曝光後,至今得不到的查處!肥了開發商,肥了官員,虧了國家,不知誰來管?!

莆田政府在秀嶼區山亭鄉明修路、暗圈地,官商勾結違規貪腐案;港商黃志賢在福建省四大名寺廣化寺地界圈地蓋別墅山莊,典型的官商勾結違法貪腐案,兩起違規違法貪腐案,經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新華網等國家級媒體曝光,至今不了了之!

港商黃志賢一句話道破天機:莆田官場天線粗,通天直達政治局。

胡總書記,莆田人民盼望早日撥開腐雲,見到太陽,抬頭有神明,抬頭有青天!

福建省莆田市民
2007年4月8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本文留言

作者福建省莆田市民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