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技術移民申請時間延至五年

根據移民部對技術移民申請時間的統計,在1997年處理技術移民的平均申請時間只需要一年內,但至2007年平均申請時間大幅增加至63個月以上,申請時間最少增加了4倍,情況令人關注。

據明報消息,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根據資訊自由法,向移民部取得的統計顯示,在1997至1998年度的的技術移民申請時間,平均在不足一年內便可以完成處理工作,其中部分地區的申請處理時間更是少於一年,以南美洲阿根廷的布宜諾斯艾利斯(Buenos Aires)辦事處為例,當年在該地區作出申請的技術移民,需要8至10個月處理,低於一年的平均數。

不過,事隔約10年,即2007年統計,技術移民的申請時間大幅延長,平均處理時間超過63個月,即比較1997年的12個月左右,大幅增加最少51個月,增幅超過4倍。其中布宜諾斯艾利斯雖然仍低於平均數,但仍然需要50個月。至於中港臺的技術移民申請時間,1997年的所需時間未有透露,但2007年的技術移民平均處理時間,北京、香港及臺北辦事處,分別是63、68及27個月以上。

李克倫指出,有關技術移民的處理時間延長,是各類別申請移民中延長時間最嚴重的,令到技術移民申請人受到的影響最大,他強調移民部有責任將申請移民等候時間公布,以便申請人在作出申請前清楚知道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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